Re: [證據] 不服FromIpanema在Wanted的退文判決(原文)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最困難的是堅持)時間11年前 (2015/02/02 19:40), 11年前編輯推噓11(11047)
留言5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yaao (最困難的是堅持)》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yaao 信箱] : 作者: yaao (最困難的是堅持) 看板: Wanted : 標題: [徵求] 有短暫空檔的人 : 時間: Fri Jan 16 18:57:09 2015 : 明天早上朋友要迎娶 : 我的車被徵召 : 所以晚點要去洗車 : 徵求現在沒事的人來聊天 : 聊聊晚上有沒有想去哪裡 : 還是妳真的太閒了 也可以來陪我或一同洗車 : 水球或站內信吧 妳在講什麼東西?? 你是說「妳」這個字嗎? 如果是會不會太牽強了 這只是新注音打出來的字 我沒有去改而已 我根本無意違反版規 若真要違反 我就會寫「現在沒事的女生來聊天」了 希望妳不要將退文的標準如此擴大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07.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22877246.A.824.html

02/02 23:14, , 1F
標準一直沒變..你要不要去翻前面的案例
02/02 23:14, 1F

02/03 14:16, , 2F
你前面已經一堆死在這了,bye~~你輸定了
02/03 14:16, 2F

02/03 20:23, , 3F
是喔 所以版主看到某一字不爽就可以退文
02/03 20:23, 3F

02/03 20:24, , 4F
都可以不聽別人的解釋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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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23:09, , 5F
是喔 沒人說 你的解釋 版主就要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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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23:56, , 6F
那是不是以後每個人都來說沒挑字或版主誤會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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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0:00, , 7F
我也沒有說看到什麼字不爽啊.........
02/04 00:00, 7F
妳沒看到不爽的字是在退什麼文啦 毫無理由亂退文嗎??

02/04 12:54, , 8F
等小組長判決吧,這案件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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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6:21, , 9F
毫無爭議,妳妳妳,妳妳妳,妳妳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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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6:22, , 10F
前面很多判例了,可以參考不難,妳妳妳,妳妳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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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0:18, , 11F
奇怪,不管他有沒有打錯字,這篇有人願意赴約哪裡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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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0:19, , 12F
毫無爭議?整篇文章看完,那是"妳"改成你就行了?真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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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法,板主群要堅持是對的我也沒話講啦,反正啃瓜子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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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板主都不會犯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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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這種說法,我說只准同性戀徵友,不準異性戀徵友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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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0:27, , 16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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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1:26, , 17F
就禁止"徵異性外出"...跟徵友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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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1:29, , 18F
所以這篇文章從"妳"改成"你"就沒問題? 徵同性外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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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1:29, , 19F
是這樣我也沒話講啊,不過就很可笑就是了,自己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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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10:43, , 20F
徵同性外出 本就沒問題,wanted板又不是聯誼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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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才該想清楚本版生態及板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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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發言 也挺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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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ao (114.45.195.212), 02/05/2015 20:49:09 ※ 編輯: yaao (114.45.195.212), 02/05/2015 20:51:12

02/06 01:11, , 23F
wanted板又不是聯誼板,為什麼同性戀可以徵外出?異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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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行?雙重標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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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12, , 25F
你的發言 才可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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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1:06, , 26F
就是為了減少被當成聯誼版才有這樣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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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出發點為發生戀情皆不允許 更何況是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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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1:10, , 28F
我們無法知道每個人的性取向 但是我們藉由內文判其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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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文要說自己是同性戀 又要約男生出去 內文提到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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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1:11, , 30F
一樣是違規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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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5:11, , 31F
問題男約女或女約男也不一定是為了要發生戀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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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5:13, , 32F
就算真的約女生洗車 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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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6:49, , 33F
對阿不一定會發生戀情 那為什麼要指定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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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6:50, , 34F
強調要異性不就有問題了嗎?
02/06 16:50, 34F

02/06 16:51, , 35F
你號召同好洗車 這沒違反板規 你只想找個妹子陪你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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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6:54, , 36F
就麻煩到歐吐或是自己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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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9:59, , 37F
版主本來就不是 看自己爽不爽才退文的~ 是依據板規退文的
02/06 19:59, 37F

02/06 20:00, , 38F
我只知道 版友收到退文會很不爽 但違反板規只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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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0:01, , 39F
這判例 有往例可循 也就是說 是WANTED版的常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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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0:01, , 40F
版主依據本來就有的板規與標準來處裡沒有任何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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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0:01, , 41F
要是版主不處理不退文處分 .....這才是失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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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2:01, , 42F
這篇有指定異性? 不過就一個字"妳",換成"你"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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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2:01, , 43F
那我也可以腦補原文章改成你的話是約同性戀外出,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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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2:01, , 44F
不去gay板或O2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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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2:06, , 45F
不然我來翻翻是否有約同性外出的文章? 有的話就是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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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2:06, , 46F
戀約外出可,異性戀則否,雙重標準? 板規怎不寫w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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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2:06, , 47F
不準約外出文才公平,要約外出都去O2啊,哪有什麼雙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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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2:06, , 48F
標準的?
02/06 22:06, 48F

02/06 22:37, , 49F
你要怎麼腦補是你的事情~ 版主也僅就通俗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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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2:38, , 50F
女字旁的妳 一般人就是認定泛指女生的代名詞 來使用
02/06 22:38, 50F

02/06 22:39, , 51F
人字旁的你 一般人就是不分男女來做代用
02/06 22:39, 51F

02/06 22:39, , 52F
他違反的是不能徵異性外出 與戀情與否本就無關
02/06 22:39, 52F

02/08 19:59, , 53F
我不否認我希望是女生跟我一起去
02/08 19:59, 53F

02/08 20:01, , 54F
我申訴的重點是因為「妳」這個字我不是故意打出來的
02/08 20:01, 54F

02/08 20:03, , 55F
只是新注音輸入法剛好跳出「妳」而我沒有去改
02/08 20:03, 55F

02/08 20:05, , 56F
我並無意違反版規 所以才會希望版主不要將退文的標準太擴大
02/08 20:05, 56F

02/08 20:05, , 57F
02/08 20:05, 57F

02/08 21:33, , 58F
沒有擴大,詳見本版本人的回文
02/08 21:33, 5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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