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sexy5566水桶之判決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看我文者食屎也)時間15年前 (2008/12/08 12:1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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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test板上的文章 是最好的證據了 他也直接轉錄到他的判決文裡,我文章裡 完全沒改動標題 連test版裡的備份文章 也是沒改動標題的 他還能引用來亂判? sexy5566 平時 根本沒在管版,怎麼突然跑出來判這種 不明不白的水桶 另人懷疑是否 政黨傾向不同 為了滿足八卦板支持者 而挾怨報復 從頭到尾,sexy5566所言的「證據」 就只有一張圖片 http://img223.imageshack.us/my.php?image=123em3.jpg
就單憑一張任何人皆可修改的圖片,就來判定我修改標題 ,完全是爛用權利 我在此也提供另一版本的圖片 http://tinyurl.com/6oe67u 請sexy5566也將該網友水桶104天 否則請退回我的水桶,不要雙重標準 若您堅持要 圖片治板 那你就不要雙重標準 否則就是亂判 另外sexy5566說 八卦板按/搜尋[公告] 搜尋得到我的文章 我當下去搜尋,並無發現,馬上反應,sexy5566還說我詭辯 可見sexy5566 己經汙衊我到如此的地步了 版務可以自己去搜尋 真的並無此文,我卻被sexy5566 說是在 詭辯 另外今早我又發現他判決文又改了,又改成說 按 /搜尋[公告] 能查到我的新聞標題 結果我去查,也是發現沒有 證明sexy5566 為了陷我入水桶,無所不用其極 一再的爛用根本不存在的「證據」,叫人無法信服 我不知道sexy5566 是受何人指使,要來剷除我這個 異己 但是八卦版 , 應該是要有法制的地方,只要沒有明確的證據,就不可以任意構人入獄 他的證據就只有一張任何人都可以修改的圖片,就將我水桶了 相信山獅如果遭此對待,必定也會不服 有犯版規 請拿出像樣的 證據 ,不要拿出這種偽造的爛圖片魚目混珠 如拿出不證據 , 請勿隨著 八卦版 某些 政治傾向不同者 對我的汙衊 請直接無罪推定 畢竟 在憲法之前,人人的言論自由,要受最大限度的保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81.45

12/08 12:54, , 1F
如果是判決文一再修改,且修改目的不是改判只是要羅織罪名
12/08 12:54, 1F

12/08 12:55, , 2F
這樣很糟糕喔!
12/08 12:5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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