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Kaohsiung 板主 gggping 之判決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透可520)時間9年前 (2015/07/12 11:3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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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7H8JOZ (L_TaiwanPlaz) (5) 申訴/檢舉 案相關證據,請轉錄至組務板後,以大 T 更改文章標題, 格式如下: [申訴]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證據]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原文) [證據]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公告) [證據] 不服 BigBanciao 板主 talk520 水桶之判決 (信件 / 水球) [檢舉] talk520 違反組務板板規 [證據] talk520 違反組務板板規 (文章 / 推文) 如申訴有兩案以上,請以不同的文章標題作區別。 (10) 本組不受理案件如下:     1.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 2.於本組或組內看板違規日期超過 60 日以上案件。(超過60日不予追訴)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請使用者 aa22456222 於 72 小時內修改相關文章標題,以符合組務規定, 逾期則終止受理。 ※ 引述《aa22456222 ( 下雨時看太陽)》之銘言: : 申訴人:aa22456222 : 被申訴人:gggping : 看板板名:Kaohsiung : 申訴訴求:因寄信給版主想了解為何如此判決,但板主非但不解釋甚至直接回說 :      ”如果你對我的判決不滿,依一規定提起申訴,本人不再回信。” :      所以我希望組務能針對判決再進行調查判決是否合理,此外針對版主 :      不願意對板友說明為何判決如此判定的原因,予以處置。 : 申訴內容: :   本人曾在高雄板檢舉區檢舉Feliciano違反板規6-1並且過分影射人及直接攻擊他人 : 高雄板申訴區: #1LBy7gY8 : → aa22456222 : #1LBy7gY8   板規6-1 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人 07/05 22:16 : → aa22456222 : Feliciano:popottt和aa22456222的文章引起廣大高雄 07/05 22:17 : → aa22456222 : 看噓文數便知,新聞也主張可以大事化小。今二人聯 07/05 22:18 : → aa22456222 : 手要求所有高雄市民都要道德高尚如他,不給予別人機 07/05 22:18 : → aa22456222 : 會改進勸導。 : → aa22456222 : → Feliciano:豈料22456222加油添醋,做賊喊抓賊。 07/05 22:05 : 但我的文章並未要求其他板友非得一定要照我的話去做,僅僅是討論捷運帶味道重的食物 : 是否處理一下比較好。 : 證據在高雄板 #1LBy7gY8 的文章有我的文章全文, : 文章裡面只是單純討論在捷運裡面帶味道重的食物是否合理 : 並且這是 高雄板的新聞代碼 : #1Lbtr612 : 內文並沒說大事化小,且捷運有說明相關規定及懲處,甚至若味道情況過重或情況嚴重 : 捷運有權力可以拒載 : 此外對於此討論串的爭吵,個人甚至還有做調停的動作 : 甚至包括高雄板 #1Lc2fb0g 的推文裡面: : → aa22456222 : p大 被影響心情是很無奈的事 但終究每個人有選擇 07/06 21:05 : → aa22456222 : 的自由 清楚表達想表達的意思就好 小心被釣魚 07/06 21:07 : 而且在檢舉區的推文裡面甚至也有說 : → aa22456222 : 最後我只想說最初文章不過只是想討論捷運飲食相關 07/05 22:39 : → aa22456222 : 問題 也只針對這件事做解釋及描述 : 在檢舉區也說過  : → aa22456222 : 個人不想製造 07/05 02:43 : → aa22456222 : 太多動盪 但若roshe8780及Feliciano 兩個版友願對 07/05 02:45 : → aa22456222 : popottt言語的不禮貌道歉 並且經 popottt證實有道歉 07/05 02:47 : → aa22456222 : 本人願意放棄所有的檢舉包含其他所有人的言語冒犯 07/05 02:48 : → aa22456222 : popottt是從不認識的網友 但因看不慣而發文 07/05 02:51 : → aa22456222 : 如果他被追究責任 那我也會追究其他人的責任 07/05 02:53 : 一直想試著降低所有人的衝突,結果還要被Feliciano冤枉說 : ”今二人聯手要求所有高雄市民都要道德高尚如他,不給予別人機會改進勸導。” : 然後向板主檢舉,板主說未達判決標準。 : 寄信給版主相關證據,並且詢問做此判決的標準在哪 : 結果板主回”如果你對我的判決不滿,依一規定提起申訴,本人不再回信。” : 請問我哪裡來的跟他人聯手要求板友一定得照我的話去做,甚至不給人機會改進勸導 : 請問板主對於此判決真的合理嗎? 對於判決標準是否有該跟相關人說清楚的責任?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2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36672313.A.798.html

07/16 16:14, , 1F
請問板主 案件是否在處理中?
07/16 16:14, 1F
文章代碼(AID): #1LeU4vUO (L_TaiwanPl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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