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Kaohsiung 板主 gggping 之判決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世界越快心則慢)時間9年前 (2015/07/08 21:46),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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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八條,有沒有達到6-1之處份標準 由板主認定之,本人依裁量權判定未達標準,並無不當。 此外,判定有無違規原本就是很主觀的,所以才回覆申訴人,已不再回信。 請向組務板申訴。由小組長判定是否 原板主判定錯誤。 以上作為,符合程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04.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36363194.A.FF2.html

07/08 23:55, , 1F
你有判決的權力 這我一直都沒否定過 但我要的就是版主
07/08 23:55, 1F

07/08 23:57, , 2F
判決的標準在哪裡 僅僅用這很主觀 就要求別再回信是否
07/08 23:57, 2F

07/08 23:58, , 3F
合理? 那你還要我準備證據幹嘛呢? 主觀判決就好啦
07/08 23:58, 3F

07/09 10:00, , 4F
證據就是我的回信阿,取得溝通信件就可以申訴啦
07/09 10:00, 4F

07/09 10:50, , 5F
我只想了解判決標準在哪 我不是為了想申訴才跟你溝通
07/09 10:50, 5F
文章代碼(AID): #1LdIcw_o (L_TaiwanPl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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