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政黑板主 hw102050 #1M3_wCR2判決不成立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明月旁的星星)時間8年前 (2015/10/07 23: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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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將溝通證據以轉錄形式轉錄至本板,經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任何申訴案於申請之同時,即代表授權同意組務得自行轉錄 申請人所發之相關文章 至 組務版,作為證據文章或判決附件 注意:非當事人不得提出申訴及檢舉,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因警告、水桶、劣文為標的之申訴僅限以當事人為主。  *無明確當事人之板務申訴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訴。 ============================================================================== 一、申訴人ID: simon0104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hw102050 三、申訴事由: 1.本人於9/30 檢舉Neptunium違反政黑版規3-2 ,hw102050板主判決無罪.(證一) ┌─────────────────────────────────────┐ │ 文章代碼(AID): #1M30C1GO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M2-TZ-X Neptu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43627777.A.41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推 hw102050: -- 10/02 23:12 推 hw102050: 判決:無罪 done 10/02 23:12 2.不服判決10/3提出申訴 ● 1531 m 110/03 simon0104 □ [申訴] hw102050 #1M30C1GO 判決 (證二) ┌─────────────────────────────────────┐ │ 文章代碼(AID): #1M3tFMwY (HateP_Picket) [ptt.cc] [申訴] hw102050 #1M30C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43853270.A.EA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hw102050判決申訴不成立 #1M3_wCR2 本人不服,故於小組提出申訴。 說明如下: 1.政黑版規3-2載明 ************************************************************* 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如中華民國疆域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 其中明文律定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後面並舉例說明 如‧‧‧等 而如‧‧‧等,按其中文解釋代表了包括但不限於。並非是只有舉例的項目才不能攻擊 而是全體的非政治群體都受到版規3-2的保障。 ptt是開放性的電子佈告論壇世界各地的中文使用者都會上來這個平台, 板主理應在法治的維持上要給所有使用者平等的地位。 但是板主自我設限只有在舉例內的中華民國疆域地緣,才有免受攻擊的權力。 這已違反了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的精神。 即使如此,大陸地區是否為中華民國疆域中,本人列舉了最高法院的多項判決 104,台上,1312號. 98,台上,7667號. 90,台上,4247號: 「然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明文:「中華民國 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而國民大會亦未曾為變更 領土之決議。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復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 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且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 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第二款更指明:「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揭示大陸地區仍屬我中華民國之領土;該條例第七十五條復規定:「在大陸地區或在大陸 船艦、航空器內犯罪,雖在大陸地區曾受處罰,仍得依法處斷。但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 之執行。」據此,大陸地區現在雖因事實上之障礙為我國主權所不及,但在大陸地區犯罪 ,仍應受我國法律之處罰,即明示大陸地區猶屬我國領域,並未對其放棄主權。 且97,台上,6412號更說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二項係規定:「憲法第二十五 條至第三十四條(即關於國民大會之規定)及第一百三十五條(內地生活習慣特殊國民代 表之名額及選舉,其辦法以法律定之)之規定,停止適用」;第四條第五項係規定:「中 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 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 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均未變更憲 法第四條有關「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之規定,僅領土變更之方式有增修,且 至今中華民國領土,亦未依上開新規定變更。 若真認同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地域上僅限於中華民國疆界,那麼直到民國104年的法院判例 仍將中華民國大陸地區明示為我國領域。 但後來hw102050又改口目前疆域上的自我認定為,中華民國實質統治區域。 但這樣的認定與最高法院歷次判決和中華民國民選政府的國家立場有所不同 且目前中華民國政府仍持續闡述一個中國即是中華民國,那麼原文內攻擊的中國人 當然會攻擊到中華民國內的國民。 最後,若真照hw102050這麼狹隘的認定,那麼日後政黑就可攻擊閩南人和外省人。 閩南人(中國福建),外省人(臺澎金馬外中國諸省)的互相攻訐在強調族群融合的現代 將於政黑重新開始。 而在臺灣弱勢的外勞、僑生、陸生,尚未取得身分證的外籍新娘、大陸新娘等 只因為地緣和國籍不是中華民國國民,都成為偏激份子言語侮辱的對象。 四、申訴訴求: A.訴求改判,並懇請小組長認定下列二點: 1.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地域上是一體適用還是只有舉例說明內的範圍? 2.若只認定地緣上中華民國疆域,其範圍是否板主個人心證?或是依法及國家立場? 五、檢附證據: 證一:本人於政檢版之檢舉案及版主判決:#1M30C1GO (HateP_Picket) 證二:本人於政檢版之申訴案及板主判決:#1M3tFMwY (HateP_Picket) 證三:hw102050 於申訴案#1M3tFMwY說明:#1M3_wCR2 (HateP_Pick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35.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44231861.A.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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