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IBIZA 胡亂水桶
IBIZA你只是把 John7 「遺留」 在版上的文章 「原封不動」的
「複製貼上」 「複製貼上」 「複製貼上」 連貼了14篇文章上來
高達50多頁 好幾萬個字 叫別人自己看 這種東西叫證據嗎?
秉告小組長 這種「證據」不看也罷 因為John7為了要檢舉我,所以當然把我有推文
的文章 「好好保存下來」 , 但是 卻把 ,其它我 沒有推文 的文章 全都刪掉了
好讓IBIZA來亂判
小組長您不妨上政黑版,查一下John7 所發過的文章
你會發現他在11/10號之前的文章,除了被鎖定的文章之外,全部通通都刪掉了
也就是其實他是習慣性的會 刪文章 的 , 他發完文就會刪
但是為了要配合 IBIZA 誣陷我入水桶
故意把我有留下推文的文章給留下來,把我沒推文的文章都刪掉了
然後就亂說我是偵對他 IBIZA就順勢把我水桶
所以這根本就是「先射箭,再畫靶」一樣可笑,
「先把 所有我有推文的文章留下其餘刪除 ,再說 所有文章我都有去推文」
然後再來說我偵對他 太可笑了吧
John7 從11/11號到 11/15號 根本不只這14篇文章,少說兩倍以上
只是為了要配合IBIZA誣陷我入水桶,故意把其它文章都刪掉
保留我有推文的文章,然後再來檢舉我對他攻擊
另外我的推文 ,都是推文 推的 清清楚楚的
「宋7」「宋7粒」
我都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講清楚了 「宋7粒」 就是會 「分身」的那個 「宋7粒」了
世界上還會有第二個宋7粒嗎?
政黑版不希望出事叫我們用「諧音」來罵 宋七力 , 所以我取了諧音「宋7粒」
結果被判 人身攻擊 水桶 根本就是亂判
完全都是IBIZA主觀判決
從我的推文一直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寫出「宋7粒」三個字了 , 跟John7何關?
還可以判成人身攻擊 太搞笑了吧
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使用者,我一切都有遵照 政黑版的版規 來行使使用者的權利
也請組務環給我一個正常使用者該有的權利
謝謝組務
畢竟
在憲法之前 人人的言論自由要受最大限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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