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政黑Rechtmann判決不公 TERRIST逍遙法外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作者: dielie (站方ISO級認證非iso!!!!)
標題: 政黑板立場判案、雙重標準又一如山鐵證
時間: Tue Jun 17 09:45:30 2008
※ [本文轉錄自 dielie 信箱]
作者: dielie (站方ISO級認證非iso!!!!)
標題: [申訴] 不服政黑 相同案情 不同結果 之判決
時間: Mon Jun 16 03:35:41 2008
您好!
以下為本人欲於組務提出之申訴,
不知貴板主是否還願意再行溝通?
謹此告知,以完成組務申訴程序,
看是願意重新審酌TERRIST之刑罰,
抑或保持原判而選擇至組務再行答辯。
若為後者,於論證辯護原判合宜之餘,
還望到時亦能幫本人於組務勸諫IBIZA、組長等,
能依您見地免除本人不平等之不當罪責、回復本人名譽,
感謝!
一、檢舉人ID:dielie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HatePolitics∕IBIZA、Rechtmann
三、檢舉事由:I板主欲加之罪、羅織罪名,而R板主似未善盡查證之責,
於原告有利證據論述未加駁斥,導致相同板面、相同案情,
卻有截然不同之有無罪結果,判決似嫌粗糙草率。
四、檢附證據:
IBIZA #18DeY_PK 判決文,與本人 #18HM7HdJ 檢舉文,
案情、程序、標準、邏輯,一模一樣,結果前者有罪,後者無罪,實難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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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DeY_PK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18DeGtqL dielie 人身攻擊 水桶六十天
時間 Fri May 23 17:05:0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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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8B4IdPH
→ dielie:大家以後就叫他冒充王哦 05/15 22:36
客觀可知dielie口中的冒充王是amimi0629
推 dielie:冒充亡真的是他爸的畜牲, 原PO有沒有這樣認為啊 ?? ^^ 05/23 16:47
推 dielie:冒充王太下賤了 05/23 16:48
→ dielie:只會躲在螢幕後面亂冒充 整天吃屎拉飯 噁爛的冒充王 05/23 16:49
人身攻擊, 一句十天, 共三十天
前科一次加倍, 合計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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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HM7HdJ
作者 Rechtmann (黑騎士)
標題 [轉錄][檢舉] TERRIST 人身攻擊
時間 Tue Jun 3 23:22:5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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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echtmann 信箱]
作者: dielie (站方ISO級認證非iso!!!!)
標題: [檢舉] TERRIST 人身攻擊
時間: Tue Jun 3 01:09:21 2008
依據 #18DeY_PK IBIZA板主判決之程序標準:
根據 #18B4IdPH
作者 dielie (站方ISO級認證非iso!!!!)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AMIMI板友請進
時間 Thu May 15 22:11:50 2008
───────────────────────────────────────
→ TERRIST:我們就不要插嘴了, 那是分身王和阿咪咪這二吱的戰爭
客觀可知TERRIST口中的分身王是dielie
其於本人文章底下推文,又符合其自身所述:
#18DeGtqL
→ TERRIST:你在原PO的文章下推這句,自然可推定你指的是原PO
足證其亦自證口中之分身王為本人。
故本人檢舉:
一、#18De5VDF
推 TERRIST:分身亡真的是他媽的畜牲, 原PO有沒有這樣認為啊 ?? ^^
二、#18Bk-Dle
推 TERRIST:二二八台灣菁英不是敵人, 是跟分身王一樣的畜牲
兩處涉嫌對本人人身攻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4.2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32.200
→
06/04 00:19,
06/04 00:19
==============================================================================
將上述做個左右對照,可清楚看出案情與推理一模一樣,結果卻大不同:
IBIZA 判決 ∥dielie 檢舉
∥
根據#18B4IdPH ∥根據 #18B4IdPH
→ dielie:大家以後就叫他冒充王哦 ∥→ TERRIST:我們就不要插嘴了, 那是分身王
∥ 和阿咪咪這二吱的戰爭
∥
客觀可知dielie口中的冒充王是amimi0629∥客觀可知TERRIST口中的分身王是dielie
∥
推 dielie:冒充亡真的是他爸的畜牲, ∥推 TERRIST:分身亡真的是他媽的畜牲,
原PO有沒有這樣認為啊 ?? ^^ ∥ 原PO有沒有這樣認為啊 ?? ^^
∥
推 dielie:冒充王太下賤了 ∥推 TERRIST:二二八台灣菁英不是敵人,
→ dielie:只會躲在螢幕後面亂冒充 ∥ 是跟分身王一樣的畜牲
整天吃屎拉飯 噁爛的冒充王 ∥
∥
★ 人身攻擊, 一句十天, 共三十天 ∥★ 尚未可知所指為D,結案。
前科一次加倍, 合計六十天 ∥
(也是經典冤獄!用當時不存在的"未來"板規入我於罪!本板#18CcAEQ5、#18CdBmQd)
以遠在八天前(5/15→5/23)之言論,據以推論斷定八天後之推文所指涉者,
顯然過於牽強,有欲加之罪、羅織罪名之嫌,本人認為極不合理。
且當時連檢舉人都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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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DeGtqL
推 TERRIST:版友只知有分身亡, 不知有冒充亡喔..^^
→ TERRIST:所以請某人指出冒充亡是何人
→ TERRIST:分身亡版友都知道是誰,不用舉證, 冒充亡沒人知道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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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自言「板友不知有冒充亡、冒充亡沒人知道是誰」
可見大多數板友客觀上根本不知被罵之冒充亡為誰,
也絕不可能大家客觀上會突然腦海「無中生有、頓悟」知道要特地回到八天前,
浩浩文海中去找出板主據以定罪之文中推文,極不合情理,
足見其檢舉以及板主之認定,僅憑個人主觀欲入人於罪,
人身攻擊之「客觀」要件並不具足。
又本人之舉並非故意、惡意為之,皆對方陣營先向本人挑釁辱罵,氣不過才有樣學樣,
事實上,真正出於惡意之犯意的始作俑者,正是TERRIST!由時間順位即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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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De5VDF
推 TERRIST:分身亡真的是他媽的畜牲, 原PO有沒有這樣認為啊 ?? ^^ 05/23 16:42
#18DeGtqL
推 dielie: 冒充亡真的是他爸的畜牲, 原PO有沒有這樣認為啊 ?? ^^ 05/23 16:47
→ peter1082:分身王太下賤了 05/23 16:47
推 dielie: 冒充王太下賤了 05/23 16:48
→ peter1082:只會躲在螢幕後面開分身 整天吃屎拉飯 噁爛的分身王 05/23 16:48
→ dielie: 只會躲在螢幕後面亂冒充 整天吃屎拉飯 噁爛的冒充王 05/2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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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人之政治立場,因直言批判國民黨不遺餘力常犯眾怒(包括板主群),
若循正常途徑檢舉,必定被不利解釋成客觀上不知分身王為誰,反倒可能遭二次羞辱,
是故採取以牙還牙之手段,並非本人存心主動與人為惡,應其情可憫、其刑可緩。
若以上答辯不被接受,則本人不求「平反」,但求司法「平正」(公平公正),
同樣語法句式,何以主動挑釁辱罵的惡意始作俑者TERRIST,反而無恙?
依TERRIST自身邏輯,足以自證其辱罵分身王,主、客觀上皆即意圖指涉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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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觀上:
#18DeGtqL
推 dielie:我也沒說誰是冒充王啊?誰來承認一下?
→
,
→
,
→
,
則顯而易知:
一、
「TERRIST在dielie的文章(#18De5VDF)下推這句『分身亡真的是他媽的畜牲,
原PO有沒有這樣認為啊』,自然可推定TERRIST指的(分身亡)是dielie 」
二、
「TERRIST在dielie的文章(#18Bk-Dle)下推這句『二二八台灣菁英不是敵人,
是跟分身王一樣的畜牲』,自然可推定TERRIST指的(分身亡)是dielie 」
難道他自己說過的話,可以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雙重標準,
也享有豁免特權,只適用他檢舉人,不適用別人檢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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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觀上:
#18DeGtqL
推 TERRIST:版友只知有分身亡, 不知有冒充亡喔..^^
→ TERRIST:分身亡版友都知道是誰,不用舉證, 冒充亡沒人知道是誰
→ TERRIST:不特定版友均可知道分身亡是誰,不信?? 馬上調查
連TERRIST都承認客觀上板友皆知分身王指涉為誰,他還強行公然辱罵,
甚至故意到受害者本人之文下刻意挑釁問原PO認可否,可見犯意之堅、惡意之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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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亦可為證:
#18HM_6jN
→
,
推
,
→
,
推
,
推
,
→
,
→
,
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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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已被R板主判刑確定(#18JQgI7e),辱罵分身王即為攻擊本人的peter1082,
亦和TERRIST兩人一搭一唱,互相證明辱罵分身王於主客觀上即意圖攻擊本人:
#18DeGtqL
→ TERRIST:不特定版友均可知道分身亡是誰,不信?? 馬上調查
→ TERRIST:知道分身亡是誰的請舉手, 舉手就好.不用講是誰
→ peter1082:(舉)
→ peter1082:大膽推測 dielie就是分身王 誰有意見快來反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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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提依照IBIZA先前判例(#18DeY_PK),同篇文章(#18B4IdPH)裡的兩句推文:
→ dielie:大家以後就叫他冒充王哦
→ TERRIST:我們就不要插嘴了, 那是分身王和阿咪咪這二吱的戰爭
當然具有同等客觀證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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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只要以本人id查詢所有文章(多已被刪除),
即可發現大量指涉辱罵分身王之推文,依文脈和常情常理,
以及本人被誣報分身至帳號部之事實判斷,
客觀上皆足以認定指涉本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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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指證歷歷,事理明朗、明確,不知何以R板主只一句「尚未可知所指為D」,
草草帶過,實有違刑事訴訟法明文,於原被告有利證據須一視同仁詳察之規定,
和法官對於原告檢方所提有利證據論述若不予採納,須於判決書詳證駁斥之原則實務,
除予TERRIST有本人所無刑前答辯之機會特權,亦輕信其於本人亦適用之片面之辭,
若TERRIST答辯理由成立,則本人水桶根本應予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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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HMkFUu
: 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答辯][檢舉] TERRIST 人身攻擊
: 時間 Wed Jun 4 00:04:29 2008
: ──────────────────────────────────────
: 1. 原檢舉文dielie 所援引本人推文, 本人並未明示分身王為何人
原判決文IBIZA 所援引本人推文, 本人並未明示冒充王為何人
: 況本人推文以上, 另有許多版友推文, 且本篇在本人推文以上已呈現亂戰情況
: 難謂不特定第三人得不經審查得知本人所指分身王為dielie. 若此, 僅以此篇論證
以上辯詞已被其先前鑿鑿之言所推翻而自打嘴巴:
#18DeGtqL
推 TERRIST:版友只知有分身亡, 不知有冒充亡喔..^^
→ TERRIST:分身亡版友都知道是誰,不用舉證, 冒充亡沒人知道是誰
→ TERRIST:不特定版友均可知道分身亡是誰,不信?? 馬上調查
: 本人所指涉分身王為dielie , 似嫌速斷
: 2. 退萬步言, 縱認9351篇本人所指為dielie, 本人並無在該篇就分身王一辭為任何攻擊
縱認#18B4IdPH篇本人所指為amimi0629, 本人並無在該篇就冒充王一辭為任何攻擊
: 按dielie所檢舉者係他篇文章, ( 實際號碼呈現亂碼, 不知是哪篇 ), 就該篇文
: 應無任何證據証明本人於該篇所指涉之分身王為dielie, 且亦無其他證據足認
: 本人於本篇所指涉之分身王云云, 與9.3.5.1篇所指涉之分身王系同一人, 況分身王
I板主仍根據在他篇本人未明示冒充王何人之情況下,
認定本人本篇所稱冒充王必為該篇之amimi0629,
故照其判例足證明TERRIST所指涉者為dielie。
: 並非社會, 或是PTT上公認即為特指dielie之用詞,若以
: 9~3~5~1篇.本人所稱分身王為dielie, 即認本篇本人所稱分身王必為dielie
冒充王並非社會,或是PTT上公認即為特指amimi0629之用詞,
I板主仍強行連結相隔8日之兩篇關係,即認本人所稱冒充王必為amimi0629。
: 亦嫌速斷
: 3. 援dielie所提本人曾稱 你在原PO的文章下 云云, 因篇數呈現亂碼, 本人無法查知
: 係何篇推文. 但就記憶所及, 應係不同情況不同事件, 並不得比附援引互為證明
#18DeGtqL這一篇,真不知你從頭到尾在裝不懂什麼,
我不信你不知那是文章代碼、如何作用,而會誤認是亂碼。
I板主即以不同情況不同事件,比附援引互為證明,而入本人於罪。
: 4. 蓋本板所用特殊稱呼甚多, 諸如大濕, 分身王, 水鬼王, 纖體俠.... ?等等
: 但此類詞彙並非必特定指同一人, 若判決認定此類特殊詞彙專指何人, 則日後版友使
: 用此類詞彙時將造成困擾, 況分身王顧名思義係使用大量分身之人, 本人並無證據
: 認定dielie使用大量分身, 何以本人指稱之分身王係指伊???
本人亦無證據認定amimi0629為反串冒充,其本人亦未承認,
何以本人指稱之冒充王係指伊?
前述諸證據,包括你自己說的話,都證明你所說分身王就是說本人,
當時其他有關分身(包括卡神)的帳號通通在水桶中,就本人通過站方檢驗認定非分身,
政黑板眾不服才紛紛在本人文下推文騷擾,否則沒事為何不去他人文下鬧文?
ok,既然你自己都說不特定板眾皆知分身王為誰,那你們所譏罵之分身王到底為誰?
有誰文下跟我一樣充斥羞辱分身王之鬧文?請明確指出以昭公評公信,看是否屬實。
: 5. 據上論結. 原告並無足夠明確證據指涉本人於該篇所稱分身王係指伊, 故祈版主給予
: 無罪判決, 以維版規之公正
據上論結. 你與IBIZA並無足夠明確證據指涉本人於該篇所稱冒充王係指amimi0629!
那請問你是在亂檢舉什麼?IBIZA在亂判決什麼?
你們為何可以前後不一、雙重標準到如此極致?
你要不要撤回檢舉?你要不要幫我跟IBIZA說他判決不公正,祈其還我清白?
你要不要為誣陷本人公開道歉?
: 6. 附帶提: 本人於該篇所稱分身王, 並非指dielie
不然你於該篇本人文章下冒然辱罵所謂「眾人皆知」之分身王,
還刻意詢問本人認同否,到底指誰?動機為何?請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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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R板主已於 #18JQgI7e 判決中,表明:
(三)#18De5VDF 部分
2、就P君前三句推文,究竟針對何人,雖多數人皆可推知係指D君,但或許
可勉強辯稱其尚有疑意…
亦即R板主亦應認同,在該人該文下會沒來由的湧現大量攻訐分身王之推文,
此「網路霸凌眾暴寡」之情形絕對非比尋常,若非刻意針對文主,顯無其他可能,
要狡辯不是確屬勉強,所以照常識判斷:「多數人皆可推知係指D君」。
然而同篇 #18De5VDF 文下的推文:
推
,
加上先前論證的:
甚至已被R板主判刑確定(#18JQgI7e),辱罵分身王即為攻擊本人的peter1082,
亦和TERRIST兩人一搭一唱,互相證明辱罵分身王於主客觀上即意圖攻擊本人:
#18DeGtqL
→ TERRIST:不特定版友均可知道分身亡是誰,不信?? 馬上調查
→ TERRIST:知道分身亡是誰的請舉手, 舉手就好.不用講是誰
→ peter1082:(舉)
→ peter1082:大膽推測 dielie就是分身王 誰有意見快來反駁我
明顯可得證TERRIST是附和、順應、協同ryvius0723、peter1082等人對本人欺侮攻擊,
甚且囂張到挑釁本人有否如此認為,何以本人正式舉發後,
卻是「尚未可知所指為D」如此前後矛盾、南轅北轍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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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De5VDF
作者 dielie (站方ISO級認證非iso!!!!)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檢舉] #18DRLSY7 ryvius0723 人身攻擊
時間 Fri May 23 16:33:3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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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ielie:誰教一下樓上們?搞不清楚狀況…
分身狗王有資格說別人搞不清楚狀況?
→ dielie:誰放縱我這種文章的?誰沒品?
分身狗王誰準你說話的?
連續在我的推文下說分身狗王,指向意圖明顯。
(這不代表我承認是分身,否則豈不代表我也承認是狗?先說明免得又有人說些有的沒)
對了請教一下板主,板主有進去該文瀏覽並結案,
應該不會沒看到上述情形,為何沒順便替我主持公道?這算舉手之勞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7.94
推 MUTSuTOkaTA:分身王分身王分身王....南無阿彌陀佛~~~ 05/23 16:34
→ mhlee:分身王分身王分身王 05/23 16:35
推 ebi:揪竟 分身王是不是狗 有沒有結紮 這要驗過才知道 善栽善栽 05/23 16:36
推
05/23 16:36,
05/23 16:36
推 xmHaoYu:身亡分身王分身王分身王.... 05/23 16:36
推 emip:分身王分身王分身王.... 05/23 16:36
→
05/23 16:37,
05/23 16:37
推 cooldinzyk:分身亡分身亡分身亡.... 05/23 16:37
→ opthr1215:大家冷靜點!! 其實它是小夫 05/23 16:37
→ so45j10:分身王 是畜生嗎? 05/23 16:38
推 ebi:飽路不好吃 吃了腎衰竭 就不能逆轉腎了 05/23 16:38
→
05/23 16:39,
05/23 16:39
推 DudeFromMars:你怎麼知道他不是在講小夫? 05/23 16:39
推 so45j10:一根香蕉夠嗎... 05/23 16:40
→ dielie:有人昨天對我指名道姓罵 怎刪了?不太有GUTS哦…唉 小孬孬 05/23 16:40
推 ebi:國王的小夫 修行不夠看不到吶 05/23 16:40
推 voyhanxu:沒必要吧,幹嘛承認自己是分身王 05/23 16:40
→
05/23 16:41,
05/23 16:41
→ dielie:有種就重發一篇重罵一遍啊 昨天大發慈悲沒理你就拿翹了? 05/23 16:42
→
05/23 16:42,
05/23 16:42
推
05/23 16:42,
05/23 16:42
推 MUTSuTOkaTA:昨天也有人檢舉文刪了 真沒Guts 05/23 16:42
→
05/23 16:43,
05/23 16:43
推 DudeFromMars:............. 05/23 16:43
推 emip:亡分身亡分身亡分身亡分身亡... 05/23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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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R板主所言,似與事實不符:
#18HM7H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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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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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29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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