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HATE板主onlysnoopy 水桶過重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一、檢舉人ID:justkid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justkid/onlysnoopy
三、檢舉事由:水桶判決不當
四、檢附證據:
在推文中,針對特定族群攻擊,
水桶一個月,到期自行來信解除。
5.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等…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
發文犯規者水桶兩週,文章劣退。推文內引戰者水桶一個月。
●34622 14 3/14 m2225527 □ [震怒] 怎有這種沒道德的護士??
推
03/14 14:52,
03/14 14:52
我只有攻擊而已,並沒有引戰..我要引戰的話
不會只推一次...我會講更多事情..我質疑版主判斷引戰標準??
版規是說發文攻擊犯規2周 ..而我只是推文攻擊..沒有意思引戰..
理由上面有講..onlysnoopy版主如果要水桶我的話...頂多也是2週才對..
而不是我單純推文攻擊...就水桶一個月吧...
水桶我2周..我會心服口服..水桶一個月。我覺得跟版規不符
而且版規有不完備..並沒有說單純再推文攻擊要怎麼判決!!
還有我覺得板主有放大解釋版規定義之嫌(因為不完備的關係)
我完全照版規來看喔,也問過其他版友意見!
大家也認為應該判2周水桶才對 請小組長裁決!!
--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kevin01245&b=3&f=1246365251&p=1
前田亞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65.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4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