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為何水桶我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智識可食! 食之矣)時間14年前 (2009/09/10 21:09),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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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ph (智識可食! 食之矣)》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Jeph 信箱] :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 標題: Re: 為何水桶我 : 時間: Thu Sep 10 20:08:08 2009 : ※ 引述《Jeph (智識可食! 食之矣)》之銘言: : : 版主您好 : : 請問為何水桶我 你的理由不洽當 : : 有人已為我證明 #1ANgR1_U X : : 而且你標準不一 上次我被警告 只在推文裡發言並無謾罵 指責 : : 而D版友 罵人白目 你居然趕快刪文也只給他警告 不符比例原則 : : 請給理由 : : 好讓我申訴你 以下為版主之回覆 : 既然要申訴我,何必要我給你理由? : 就用你想申訴的理由去申訴即可 : 原因我已經在公告中說過了 : 一兩篇文章,可以作為"板上"的代表? : 況且你的回覆是 "感覺" : 引戰文,我都先用警告 : 刪文與否只在於該篇文章是否有保留價值 : 你使用過度主觀的立場,來營造單車板的不良形象,破壞單車板討論氣氛 : 而且並非初犯,這就是你被水桶的原因。 顯然,被訴人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我問他說明為何用版規七來處置我, 究竟造成什麼困擾? 版主沒有回答我 反而要我直接申訴 ; 如此傲慢! 豈有管版所需之肚量? 再者, 我的推文,當然是主觀,難道我的推文 我的文章 還要處處考慮,以達成大家都滿意之客觀論述? 那要交流版幹麻? 大家發表之言論 都非常客觀 豈有交流之目的? 更有甚者, 被訴人居然以"營造單車板的不良形象,破壞單車板討論氣氛"強加我身 依據我的推文

09/10 00:41,
這裡在營造一種氛圍 買便宜不能說 買貴當買服務
09/10 00:41

09/10 00:43,
很簡單 既得利益者 是不容許有人破壞市場規則地
09/10 00:43

09/10 00:45,
PTT是建構於學術網路 不是M零壹 沒有那麼營利 才是價值所在
09/10 00:45

09/10 00:49,
那是我從推文中 看到的感覺 也無搧風點火
09/10 00:49
何有營造單車版不良形象 何有破壞單車版討論氣氛? 如有 請被訴人指正 如何營造單車版不良形象 如何破壞單車版討論氣氛? 如果沒有 被訴人這種自我詮釋 郢書燕說 穿鑿附會的言論 實有妨礙名譽之嫌 當我發表以上推文被訴人即刻回問如下 這邊哪時候有買到便宜的不能說,買貴了還要當買了服務的說法? 請指出 另外,誰是既得利益者,請說明!! 不要只在那邊用一兩句話的推文煽風點火.. 經過micco版友的協助

09/10 01:56,
#1ANgR1_U 第一句意指買便宜不能說~
09/10 01:56

09/10 02:03,
#1AdZHhDH 利潤差所以品質差,意指利潤好才會有好品質~
09/10 02:03
很明顯證明我並非空穴來風 還有 tommars版友自己承認為既得利益者

09/10 09:35,
我是既得利益者,可是你們喜歡去外面買貴不找我,真搞不懂XD
09/10 09:35
如此 我豈有造謠之實? 我既無造謠,被訴人卻以自身感覺,以版規七判處我兩個月水桶 小則壓縮本人發言權力,大則視版規於無物 請小組長明察 感恩 -- 要相信科學,不要相信感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8.128

09/11 01:11, , 1F
結尾就一句要申訴了 那理由對你來說有意義嗎?
09/11 01:11, 1F

09/11 01:11, , 2F
反正都得到這解釋 乾脆一次解決還比較快 省得浪費自己時間
09/11 01:11, 2F

09/11 01:16, , 3F
有意義!!! 難道犯法了 不需要知道犯哪條法
09/11 01:16, 3F

09/11 01:17, , 4F
那羅織之刑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要版規有何用
09/11 01:17, 4F
文章代碼(AID): #1AgFfnKM (L_RelaxEn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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