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不服 ccromance / rocfrank 處理方式

看板L_PTTAvenue作者 (roc_frank)時間10年前 (2013/10/19 04:14),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小組長你好: 首先 對若干言語上不佳的回應 本人在此致歉! 一、 本人在此重申 回應小組長的要求是板主的職責 但 對於 hateOnas 用上訴的手段以挾持板主解釋之行為頗不以為然 本人已與檢舉人 hateOnas 溝通數封 已盡到對使用者回應的基本工作了 --- 作者: hateOnas (九頭龍高中裡,沒有天才) 標題: Re: [公告] 請9/14前被禁言之使用者來信解除 時間: Fri Oct 18 11:00:28 2013 我認為你當初沒有依照你訂的板規處理 經過我檢舉才依照板規處理 所以想知道為何板主一開始沒有依照板規處理的理由 所以寄信與你溝通 請你解釋說明理由 可以接受當然就不申訴 你要放棄這權利嗎? --- 二、 被劣退之原文如下 --- 作者: CDMay5566 (五月的五五六六光碟) 站內: CCRomance 標題: Re: [公告] 請9/14前被禁言之使用者來信解除 時間: Tue Oct 15 18:21:20 2013 請幫我解謝謝坂大 ※ 刪除原因: (by rocfrank) <CDMay5566> 不知所云 一個月 ※ Deleted by: rocfrank (118.150.140.143) 10/15/2013 19:45:52 ※ Delete Reason: (by rocfrank) <CDMay5566> 不知所云 一個月 --- 本人考量到使用者 CDMay5566 並無明確惡性的犯意 應是欲回信下 指令操作不當所致 故先予以刪除後 並告知將給予水桶一個月的罰則 以示懲戒 此為發(回)文初次判決 是否為使用者久未到訪本看板? 亦或對新板規不熟悉? 尚有疑義 基於新訂板規在從輕從寬的原則下 是否該增列誤發文章回溯條款 如同八卦板般採合議制 亦或劣文直接換成水桶罰則 何者為優? 尚在考慮之中 故 原訂水桶罰則暫緩實施 以CCR板熱心板友關心板務之盛 對有違規之處 板主不可能迴避 後經檢舉人 hateOnas 來信 本人覺得仍應以現行板規為主 待與 Kay731 板主討論後 擬定配套措施等時機成熟再行推出才是 當補劣後 使用者 CDMay5566 信中亦證實本人所想的情況一樣 在此說明的是 CDMay5566 請求幫忙的是被水桶的分身帳號 --- 作者: CDMay5566 (五月的五五六六光碟) 標題: 只是回錯地方= = 時間: Fri Oct 18 00:37:07 2013 請問回公告文 想回給信箱 因操作失誤回到版上 內容可以得知是如此 為何劣退 謝謝 --- 三、 本人執法態度是 把事情通盤想清楚後 如此判決文才能應付各方的檢視 以現今在CCR板執行板規 光以事實審來執行是不夠的 還要均衡長期持對峙意見兩邊的反應 盡可能讓反應刺激縮小 以避免衝突被擴大利用 是為主要考量! 還望 小組長予以體諒 謝謝! -- 真 愛 無 國 界 Welcome to CCR enjoy more fu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50.140.143

10/19 06:45, , 1F
「rocfrank :本人不在對此案回應」是說假的喔
10/19 06:45, 1F

10/19 07:13, , 2F
@antibonding 如果有人想用挾持我 而有犧牲CCR板友權
10/19 07:13, 2F

10/19 07:14, , 3F
利下 我寧願選擇從容就義 也不願看板被無辜波及
10/19 07:14, 3F

10/19 10:05, , 4F
又要予以體諒了 my god 你到底要請多少人體諒啊
10/19 10:05, 4F

10/19 13:32, , 5F
証據可以這樣放在內文不用轉錄到板上?
10/19 13:32, 5F

10/19 13:35, , 6F
r板主能不能按照規矩做事不要這樣恣意妄為
10/19 13:35, 6F
文章代碼(AID): #1IOPQT1a (L_PTTAvenu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OPQT1a (L_PTTAve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