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e-coupon板主conk禁言處分

看板L_LifePlan作者 (茶玫瑰)時間7年前 (2016/12/11 00:14), 7年前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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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尚未當上版主就制定的,那你當上版主後板規的公告、投票、修改權就 在你手上了,牽拖到上任版主身上這也太過分了吧? 顯然你沒看我的第一篇申訴文,也沒看前任版主制定的板規,裡面是允許 私下溝通這一條的,我在交易的時候只要有用站內信仔細說明JCB油券的使 用限制,對方聽過我的說明之後也覺得可行才付錢給我,那這場交易就成 交,他也沒那麼無聊到要去跟你檢舉我詐欺,我說你的失職全部都有立論, 你的推論我詐欺卻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只是站內信裡的口舌之快,但是拿 到組務版上就會變成無法回復了。然後證據拿不出來,連自己寫的站內信 也不敢轉錄到組務版上。 回答你的問題,詐欺這種控訴很嚴重,案底是不能消的,如果沒有有力證據, 是沒有人敢隨便用推論的方式來指控對方詐欺,至少你是我第一個看過可以 如此豪氣把詐欺這兩個字扔出來,詐欺從來就不是拿來推論用的。 對了,你那句好笑是不是違反組務版規中第七點,禁止挑釁、引戰與酸人? 還有,我沒說哪條比較適合,是你自己說我這個案件要用4-3也可以的, 而且,你沒有水桶用P幣交易的油券文也是違反板規的,因為板規規定凡電 子折價券都屬於不能販售的範圍,你上任之後並沒有針對交易幣別做出定義 代表不能販售就是不能販售,沒有改用P幣就變得可以交易這種道理,你沒 水桶反而是你的失職,若照你在組務版上的答辯,板規4-3實際的運作應該是 以現金販售電子折價券者要水桶,但是改用P幣則可以販售,現行的板規並沒 有在這點上做詳細的說明,那再次證明是你的失職,還把責任推給前任版主。 你確定要我發群組站內信去問所有被你用4-2桶過的人他們覺得繳卡費以取得 JCB油券登錄資格算不算有價?我沒辦法像你這樣版務都可以隨便從一個版牽 拖到另外一個板,恕我只敢使用站內信私下詢問是你的有價定義比較妥當,還 是我的有價定義比較符合常理。 對了,既然還要我去詢問有價的定義,是代表你完全沒事先問e-coupon版的 版眾是否同意你有價的定義是要舉證時間能不能給錢囉?那你這份板規就是 拼裝車,前任版主的文字加上你conk的主觀解析定義,然後就可以上路水桶人了 致小組長,conk說他不繼續回了,請就雙方答辯判決。 需要的站內信可以找我拿,再次聲明不是我不轉錄到版面上,是受限於板規 限制,讓我不能隨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43.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81386457.A.47D.html ※ 編輯: tearose (114.27.43.190), 12/11/2016 00:17:58

12/11 22:46, , 1F
我沒辦法提供時間給錢的證據,除非這被大多數版眾認定
12/11 22:46, 1F

12/11 22:47, , 2F
是有價與否判定的準則,畢竟遵守的是眾人認同的板規
12/11 22:47, 2F

12/11 22:47, , 3F
不是版主認定的準則,重申,這裡不是個人版。
12/11 22:4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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