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Bank_Service板 Felix76116 v.s hateOnas

看板L_LifePlan作者 (蒼穹的斯斯)時間11年前 (2012/09/09 13: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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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案由:7/17 Felix76116 □ [申訴] Bank_Service板/hateOnas 標準不一致 申訴人:Felix76116 被申訴人:hateOnas 申訴訴求:重新審視水桶懲處是否正當。 ========================================================================= 判決結果:   申訴人 Felix76116 勝訴。   板主需撤除水桶公告並施以和他人同等之水桶天數。 ========================================================================= 判決主文: 根據板主 hateOnas 於 Bank_Service 板上之水桶公告 #1G0ywxrG (Bank_Service) 作者 hateOnas (感謝小雞立志當眼線) 看板 Bank_Service 標題 [公告] 水桶 Felix76116 stillysea h80189 時間 Mon Jul 16 16:20:08 2012 ─────────────────────────────────────── #1F_Hp20X (Bank_Service)

07/13 13:17,
推文的那些人都滿有道理的,原PO應該好好想想
07/13 13:17

07/13 13:20,
你也應該好好想一想
07/13 13:20

07/13 11:39,
07/13 11:39

07/13 11:42,
07/13 11:42

07/13 13:12,
補推,不懂噓的點在哪?
07/13 13:12

07/13 13:17,
板規有規定不能噓文嗎? 推/噓文也都是一種意見 OK ?
07/13 13:17

07/13 13:19,
您答非所問了。
07/13 13:19

07/13 13:21,
看來有人還沒進入狀況...
07/13 13:21

07/13 13:22,
難得我同意你的話
07/13 13:22

07/13 13:25,
怎麼有人在沾沾自喜 XDDDDDDDDDDD
07/13 13:25
顯然板主認定最早開始踩線的推文出現於 2012/07/13 約 11:39 處, 亦即申訴人 Felix76116 於稍早之推文發言可視為正常之討論。 然而,令我在意的是下面幾則推文: #1F_Hp20X (Bank_Service)

07/12 10:41,
難怪我每此去銀行辦事都覺得自己像明星一樣,簽名的地方與張數
07/12 10:41

07/12 10:42,
越來越多越來越多越來越多,多到簽名簽到手都吃檸檬了.原來~~~
07/12 10:42

07/12 10:44,
最近天氣太熱了...大家的火氣難免都比較大一點..來~深呼吸一下
07/12 10:44

07/12 23:51,
看到這忽然覺得行員好辛苦~Y
07/12 23:51

07/12 23:52,
一邊是奧客一邊是番客,左右都不是,卻為難了自己...XDD
07/12 23:52

07/12 23:53,
by張學友的左右為難...XDDD
07/12 23:53
依照上面我所看到之推文,顯示板主 tnf 於事情發生時有在板上關注, 但板主 tnf 並未出言制止申訴人 Felix76116 繼續踩線, 也並未制止其他不同立場之板友持續和申訴人 Felix76116 互相攻訐。 燎原之炎起於星星之火,板主的存在目的即是為維護看板和諧而存在, 於事發之初任由事態擴大,原本便是不合格之行為。 再者,就我所見,申訴人 Felix76116 稱其為少數意見一事,確是事實, 於本案中板主未於事態擴大前出言阻止兩造互相攻訐, 事後以比例原則判處申訴人 Felix76116 水桶一年,超出他人之一個月甚多, 就比例言,確實申訴人 Felix76116 發言違規之次數多於他人, 然若考慮到申訴人 Felix76116 是以一人之聲對抗眾多反對聲浪, 比例原則恐已不再適用。 組務認為水桶之判決乃依據板規所執行之正確抉擇, 但懲處內容和本案狀況不相符合,應當施予和其他受水桶者同樣天數之水桶。                         smart1988 @ Life_Plan 代理組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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