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請求小組長釋義一下

看板L_LifePlan作者 (我不是機器人)時間12年前 (2011/12/20 10:41), 編輯推噓13(1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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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55555 (五個五)》之銘言: : <刪除板主> : 10>被連署罷免期間,該板主不得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請。 : 請問小組長該項組規規定,是否針對「避免被罷免版主,利用新增版主申請,進行 : 本尊版主『傳位』分身帳號」之規定呢? : 如果是的話,如罷免期間舉行新任版主選舉的話,是否有排除此項規定之外 : 因為,版主選舉是經由廣大ptt版友們之投票行為並非是版主私相授受 : 刪除版主組規第10項,愚下認為是針對版主私底下私相授受,逃避罷免程序 : 如本人之情況,經由ptt版友們選舉之,應是排除該項組規規定外 : 望請小組長釋之。 : 如版主因罷免程序無法提出新增版主,本人是否可依據該版主選舉 : 逕行提出新增版主之要求? : 意簡意賅,我哪時候能上任版主阿.....最近真的是躺著都中槍 我沒有辦法解釋這項規定是不是特別針對什麼樣的情況 因為並不是"小組"所制定, 連署規範是"群組"的連署規範 小組能做的就是"遵守"群組制定的規範 按照目前的連署規範,罷免期間不能新增板主 沒有任何情況可以例外 新增板主的要求必須由現任板主提出申請 無法由其它人提出新增申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47.28

12/20 17:26, , 1F
那請問小組長Wildavsky罷免案什麼時候有結果阿
12/20 17:26, 1F

12/20 23:41, , 2F
不要再護航了好嗎!! 罷免案早就通過了 不執行是怎樣
12/20 23:41, 2F

12/20 23:42, , 3F
投票是你開放的 現在說罷免期間規定不能新增版主是怎樣
12/20 23:42, 3F

12/20 23:42, , 4F
你要不要也一起下臺? 根本就瀆職嘛 都給你說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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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7:30, , 5F
投票不是我開放的 請勿再以訛傳訛
12/21 07:30, 5F

12/21 09:33, , 6F
只要你依法讓W 下台,接下來有意者去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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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9:34, , 7F
依法行政、少數服從多數,所有問題早該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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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1:35, , 8F
一直看這件事,連署早就截止有結果了,現在是要拖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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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1:39, , 9F
給樓上 事情的原因是版主自已的文被噓到符合版規劣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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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1:40, , 10F
桶 應大家要求他自已水桶自已 所以沒辦法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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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1:40, , 11F
開選舉是他開的 但是選項又有錯 總之…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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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1:41, , 12F
簡單講就是版主水桶期間有一些事情小組長代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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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1:41, , 13F
所以看起來像是小組長辦的選舉,但其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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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1:52, , 14F
群組長似乎不理你 你要不要催一下…都一個禮拜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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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19:54, , 15F
怎麼罷免跟選新版主都像沒發生過一樣平靜 還過這麼久了
12/23 19:54, 15F

12/24 00:54, , 16F
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要別人尊重你之前,你是否該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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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0:54, , 17F
別人與體制,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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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0:54, , 18F
把PTT當你家網誌嗎,高興怎麼做就怎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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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0:55, , 19F
除了讓檢察官介入調查,還有其他方法阻止你濫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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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0:16, , 20F
直接告了啦,現在連我都想知道這兩人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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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0:20, , 21F
為何縱容W 亂搞板務,大刪國營文章,照QW的邏輯
12/24 10:20, 21F

12/24 10:20, , 22F
這樣是可以成立背信罪跟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快去為民除害!!
12/24 10:20, 22F

12/24 15:26, , 23F
哇 ~~~ 我可以看報案三聯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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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8:13, , 24F
看來一試沒過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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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8:50, , 25F
不是二試沒過嗎?@@
12/24 18:50, 25F

12/24 19:00, , 26F
總之就是沒過 老了 常會記錯XD
12/24 19:00, 26F

12/25 04:49, , 27F
檢舉王 訴訟是人民的權利 重點是會成立嗎? ^_<
12/25 04:49, 27F

12/25 04:50, , 28F
會不會連去派出所都不用去呢? 呵呵 XD
12/25 04:50, 28F

12/25 04:53, , 29F
尤其是那條背信罪 哈 哈 哈
12/25 04:53, 29F

12/25 20:50, , 30F
換成是你,你會把底牌告訴別人嗎? 一群白木
12/25 20:50, 30F

12/26 00:51, , 31F
為民除害? 所以你的意思是這個"害"是我 對嗎?
12/26 00:51, 31F

12/26 00:52, , 32F
在沒告我之前 我會先告你 不為別的 就"為民除害"這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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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00:53, , 33F
真的要依法行政 就等群組長的統一說明出來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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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01:37, , 34F
本人支持小組長提告 加油~
12/26 01:37, 34F

12/26 09:02, , 35F
出庭的時候可以讓我去旁聽嗎
12/26 09:02, 35F

12/26 18:03, , 36F
我也想去旁聽 寫信給小組長報名嗎?
12/26 18:03, 36F

01/03 00:23, , 37F
管理公共事務,如果連為民除害的批評都無法忍受
01/03 00:23, 37F

01/03 00:24, , 38F
為此就要告人,用法任事又異於常人, QQgirl妳還是辭職吧,
01/03 00:24, 38F
文章代碼(AID): #1Ex_Namz (L_Lif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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