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請] 請求小組長釋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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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7→)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55555 (五個五)時間12年前 (2011/12/17 22: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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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板主>. 10>被連署罷免期間,該板主不得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請。. 請問小組長該項組規規定,是否針對「避免被罷免版主,利用新增版主申請,進行. 本尊版主『傳位』分身帳號」之規定呢?. 如果是的話,如罷免期間舉行新任版主選舉的話,是否有排除此項規定之外. 因為,版主選舉是經由廣大ptt版友們之投票
(還有67個字)

推噓13(13推 0噓 25→)留言3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QQGirl (我不是機器人)時間12年前 (2011/12/20 10: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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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辦法解釋這項規定是不是特別針對什麼樣的情況. 因為並不是"小組"所制定, 連署規範是"群組"的連署規範. 小組能做的就是"遵守"群組制定的規範. 按照目前的連署規範,罷免期間不能新增板主. 沒有任何情況可以例外. 新增板主的要求必須由現任板主提出申請. 無法由其它人提出新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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