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請求小組長釋義一下

看板L_LifePlan作者 (五個五)時間12年前 (2011/12/17 22:21), 編輯推噓4(407)
留言11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刪除板主> 10>被連署罷免期間,該板主不得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請。 請問小組長該項組規規定,是否針對「避免被罷免版主,利用新增版主申請,進行 本尊版主『傳位』分身帳號」之規定呢? 如果是的話,如罷免期間舉行新任版主選舉的話,是否有排除此項規定之外 因為,版主選舉是經由廣大ptt版友們之投票行為並非是版主私相授受 刪除版主組規第10項,愚下認為是針對版主私底下私相授受,逃避罷免程序 如本人之情況,經由ptt版友們選舉之,應是排除該項組規規定外 望請小組長釋之。 如版主因罷免程序無法提出新增版主,本人是否可依據該版主選舉 逕行提出新增版主之要求? 意簡意賅,我哪時候能上任版主阿.....最近真的是躺著都中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9.250

12/17 22:22, , 1F
如果被水桶者要開分身選舉 是否要請板主代PO而非擅自開分
12/17 22:22, 1F

12/17 22:22, , 2F
身呢?
12/17 22:22, 2F

12/18 19:20, , 3F
你怎麼跟我想的一樣啊 莫非你真的是我分身?
12/18 19:20, 3F

12/18 19:21, , 4F
這一條我覺得應該加幾個字
12/18 19:21, 4F

12/18 19:23, , 5F
那也太好笑了= = 要是我是你分身不會直接將板主傳給我嗎
12/18 19:23, 5F

12/18 19:23, , 6F
被連署罷免期間,該板主不得提出新增自己指定之板主之申
12/18 19:23, 6F

12/18 19:23, , 7F
12/18 19:23, 7F

12/18 19:23, , 8F
我是說P55555跟我想的一樣啦
12/18 19:23, 8F

12/18 19:25, , 9F
的確不行新增...不過你可以請辭 然後板主再用連署的
12/18 19:25, 9F

12/18 19:32, , 10F
我前幾篇的推文又被修掉了
12/18 19:32, 10F

12/19 14:35, , 11F
小組長這兩天都沒上線喔
12/19 14:35, 11F
文章代碼(AID): #1ExALKYb (L_Lif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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