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TeachEnglish 版申請版主交換無效

看板L_LifePlan作者 (~~一生只愛萱~~)時間16年前 (2007/12/03 22:24),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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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風颺)》之銘言: :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事情因我而起 : 群組長目前不清楚的部分在此說明 : 此事件BG ID 並非為多人使用 之共同ID : 而是在相關私務發生後由本人強行取得該密碼後登入修改密碼 : 至於取得密碼手段恕不墬述, : 因何故採取此行動相信不少看過事件的人相當清楚 在此也不多作說明 : 當然 規定禁止共用ID但正如群組長所言此為帳號部管轄 : 此一行為之流程相信帳號部均可查證是否屬實 : 若詳知事情經過後經帳號部判斷仍然認為觸犯相關規定 : 甘願接受處罰 看要警告本人不得有此行為or停權兩週處罰 : 悉聽帳號部處置 您好 請問何謂強行取得該密碼後登入修改密碼?有無暴力脅迫恐嚇之情事? HACK?CRACK?BG本人同意?! 若非BG本人同意 不知您是否觸犯了電腦資料保護法 若 BG本人同意 則如何認定非為出借ID? 另外 你已強行取得該密碼並修改其密碼 但為何BG前版主可於英國再次登入申請新增版主後又以台灣IP再次上線 BG同意短期出借ID之行為稱為?! 您甘願接受處罰 看要警告本人不得有此行為or停權兩週處罰? .............. 為何只處罰你呢? 一起等帳號部處置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0.67

12/03 22:52, , 1F
我也在想說 那示犯法的行為 哪是警告 或停權這麼不痛不癢就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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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2:53, , 2F
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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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說話當然說我,我又不代表他,你又再慫恿我作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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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用啥方法手段,也跟兩位無關也不是此申訴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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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針對不在ptt上發生的事情我沒義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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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23:14, , 6F
不干我的事啊 我只是提醒你你犯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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