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信用卡版版主QQgirl擅訂不當版規,並嚴重箝制뀠…
※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 法官獨立審判,猶須依法,無法,猶須依據法理
: : 而版神QQ自訂版規,自作審判,未經公開討論,亦不准他人非議
: : 獨裁治版,然後言受他人逼迫,將變成橡皮圖章?
: : 組務長可以想見,溝通會有效嗎?私下寄信會有效嗎?
: : 版務治理變成獨斷獨行,版主始有存在必要嗎?
: 關於信用卡版主的獨斷獨行,原是希望在體制內獲得解決
: 否則依據該版主之行為
: 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 亦即以強暴脅迫等強制方式,妨害他人行使權利
: 所謂強制自然指「故刪文章」,所謂妨害權利當然指「發表文章之表見權」
: QQ之強制故意自來往信件自可認定,其追訴權有20年
: 講這個主要目的並非立威,而是提醒QQ能自我反省一下
: 如果仍堅持己見,隨意制訂版規刪除他人文章(不要以為放到精華區就免責)
: 或許在將來幾年,我會去尋求台灣第一件PTT的強制罪判決先例
: 也希望組務長能妥加處理
: 如有相關人士亦遭無故刪除,建議留存證據,及QQ之站上紀錄
: 到時再一起嘗試主張自己之憲法基本人權
如果您認為我的作法是"強暴脅迫"的話
我也沒有辦法 等組務來判定我有沒有"強暴脅迫"他人吧
我不需要自我反省 因為我不認為自己有錯
如果您真的認為我的作法達到"強暴脅迫"
一切等組務的裁決
按照您的邏輯
整個PTT都該廢了
--
護士看到病人在病房喝酒
護士:「小心肝!」
病人:「小寶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3.251
推
05/24 02:11, , 1F
05/24 02:11, 1F
→
05/24 02:12, , 2F
05/24 02:12, 2F
→
05/24 02:13, , 3F
05/24 02:13,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