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toberich 版主 amyhuang 版規未確實執行
針對oca申訴的案件
我做以下的補充
原文部分恕刪
在本版精華區中的z-16-1-28-1這篇文章
我並沒有看到以下的部分
: 使用者 siriue 也先在 "精華區 z-16-1-28-1" 該文章中
: 公開把我們這種反對聲音者打壓為 "共犯" "酸民" "意圖陷人於罪" 等諸多...
因此
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oca可以說自己就內文進行回復
: 而我於下篇 "精華區 z-16-1-28-2" 文中回覆時,
: "順著 siriue 使用者的意思,自稱為酸民"
: 因此,我被 AMYHUANG 版主桶了數百天。
: 我也只是就上一篇文章 (siriue 該篇) 內文進行回覆而已阿
: 請問 jamo 的行為與我有何相異之處?
相異之處在於
文章代碼(AID): #1I59Na87 (toberich)這篇
是直接就原波的最後一句回
這才叫做就內文進行回覆吧
節錄如下
: 再完全不了解我現在狀況立場的情況下
: 我思考不出各位戰神戰我的意義為何
因為你就是欠戰
: 為何我入桶,他就不用入桶!
: 版規條文寫的清清楚楚,版主裁量權應是放在事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懲處
: 但不代表裁量權可以大到有些人違規可以連懲處都不用
: 這樣的話乾脆不用訂版規了,反正一切都依版主看文章時的感覺下判決就好!
針對為什麼判OCA公然挑釁的原因我再詳細詳細的說明一次
以免造成小組長和國文不好的使用者的困擾
oca的文章精華區 z-16-1-28-2
單就自己的狀況解釋,前15行都屬於原波的私人恩怨
第16.17行如下
在下身為一個酸民,舉著大旗質疑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就是想看笑話。
我只是沒想到有這麼多版上的創業者會一起下去演這齣鬧劇而已。
明白解釋自己來創業板波文的原因是看笑話
在本系列文章之前oca並無在本版推文或是波文的紀錄
更核實其發文動機
故判定其文章為公然挑釁
: : 因此並未判定使用者違規
: : 沒有及時回覆oca的信是因為他寄了數封信給我
: : 我有的回了有的沒有
: : 但可能是病了一整周頭很昏沒有看仔細
: : 以為自己回了
: 抱歉,個人無法接受此說法。
: 我的首封檢舉信件是在 8/26 下午 19:57 寄出給版主的,
: 版主的確在 8/28 有 (針對其他檢舉) 回信給我,但是漏了此封檢舉
: 因此讓我一度以為我漏掉此檢舉案,又再重新寄了一次檢舉信。
: 寄出之後才發現重覆寄送,因此還特別寫封信請版主依 8/26 依封信回覆即可。
: (見補充證據:#1I93ICvv (L_LifeJob) & #1I93IHaH (L_LifeJob))
: 所以可以說是我在 72hrs 之內就針對此案子向版主做過兩次通知了
: 即便第一次的信疏漏掉了,難道 8/28 第二次寄送的信也漏掉了?
: 8/28 我似乎沒有再寄送其他檢舉信給你,讓你搞混因而遺漏吧。
: : 另外
: : 有關補充說明的部分
: : 本版的版務經小組長提醒
: : 已經和letts版主做工作分配
: : 請他負責一同負責除了精華區外的版主任務
: : 版規亦有修改公告了(8.28公告)
: : 因此 其實應該可以向letts版主反應這件事情
: : oca似乎沒有仔細看過版規
: : 就來組務申訴
: : 以上
: 補充部份,是在反應 7/22 的 #1HxJWrQ3 (L_LifeJob)
: 以及 8/20 的 #1I4suh0h (L_LifeJob)
: 1. 都是在你修改版規之前的案件。
: 還是說你認為這部份應該要連 dinos 版主一起拉進來討論/溝通才算數?
另外這個部分我並沒有這個意思
只是就oca指名自己為什麼沒有向letts版主反應回覆而已
: 2. 那兩次申訴案件實際上也都有跟 letts 版主溝通過了
: 現在的問題是 AMYHUANG 版主對於申訴內文遺漏許多
: 申訴內容並不僅止於 "我和daimond" 兩個個體的討論而已,
: 我要求的是整個討論串全面性的處理。
: 因此個人並不接受就此帶過。
: : 創業版版主 AMY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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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14.32.126.129 (09/03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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