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toberich 版主 amyhuang 版規未確實執行
有幾點個人相當有異議,因此在此回覆補充說明。
※ 引述《AMYHUANG (原來如此)》之銘言:
: 報告小組長我來說明了
: 因為我這幾天身體不舒服
: 沒有即時處理版務
: 所以比較慢回覆還讓使用者來組務申訴
: 造成組務的困擾我深感抱歉
: 關於oca使用者的檢舉信
: #1I59Na87 一文中
: 我認為jamo版友只是就上一篇文章中的最後一句進行回覆
: 作為本篇文章的發語詞
: 文章內容為回覆上一篇文章的內容
: 且內容言之有物,雖然口氣有點差但並非筆戰或是挑釁的文章
在我之前的申訴文 #1HxJWrQ3 (L_LifeJob) 中有提到過:
版上先有許多人在對著反對意見者 (包括我) 酸民酸民的叫,以及其他攻擊性用詞
使用者 siriue 也先在 "精華區 z-16-1-28-1" 該文章中
公開把我們這種反對聲音者打壓為 "共犯" "酸民" "意圖陷人於罪" 等諸多...
而我於下篇 "精華區 z-16-1-28-2" 文中回覆時,
"順著 siriue 使用者的意思,自稱為酸民"
因此,我被 AMYHUANG 版主桶了數百天。
我也只是就上一篇文章 (siriue 該篇) 內文進行回覆而已阿
請問 jamo 的行為與我有何相異之處?
為何我入桶,他就不用入桶!
版規條文寫的清清楚楚,版主裁量權應是放在事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懲處
但不代表裁量權可以大到有些人違規可以連懲處都不用
這樣的話乾脆不用訂版規了,反正一切都依版主看文章時的感覺下判決就好!
: 因此並未判定使用者違規
: 沒有及時回覆oca的信是因為他寄了數封信給我
: 我有的回了有的沒有
: 但可能是病了一整周頭很昏沒有看仔細
: 以為自己回了
抱歉,個人無法接受此說法。
我的首封檢舉信件是在 8/26 下午 19:57 寄出給版主的,
版主的確在 8/28 有 (針對其他檢舉) 回信給我,但是漏了此封檢舉
因此讓我一度以為我漏掉此檢舉案,又再重新寄了一次檢舉信。
寄出之後才發現重覆寄送,因此還特別寫封信請版主依 8/26 依封信回覆即可。
(見補充證據:#1I93ICvv (L_LifeJob) & #1I93IHaH (L_LifeJob))
所以可以說是我在 72hrs 之內就針對此案子向版主做過兩次通知了
即便第一次的信疏漏掉了,難道 8/28 第二次寄送的信也漏掉了?
8/28 我似乎沒有再寄送其他檢舉信給你,讓你搞混因而遺漏吧。
: 另外
: 有關補充說明的部分
: 本版的版務經小組長提醒
: 已經和letts版主做工作分配
: 請他負責一同負責除了精華區外的版主任務
: 版規亦有修改公告了(8.28公告)
: 因此 其實應該可以向letts版主反應這件事情
: oca似乎沒有仔細看過版規
: 就來組務申訴
: 以上
補充部份,是在反應 7/22 的 #1HxJWrQ3 (L_LifeJob)
以及 8/20 的 #1I4suh0h (L_LifeJob)
1. 都是在你修改版規之前的案件。
還是說你認為這部份應該要連 dinos 版主一起拉進來討論/溝通才算數?
2. 那兩次申訴案件實際上也都有跟 letts 版主溝通過了
現在的問題是 AMYHUANG 版主對於申訴內文遺漏許多
申訴內容並不僅止於 "我和daimond" 兩個個體的討論而已,
我要求的是整個討論串全面性的處理。
因此個人並不接受就此帶過。
: 創業版版主 AMYHUANG
: ※ 引述《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之銘言:
: : 請板主 AMYHUANG 前來組務板說明此案。
: : 另因申訴人 oca 於前兩次申訴文內列舉之數條板友推文並無予以處置,
: : 經申訴人 oca 來信糾舉,請板主 AMYHUANG 針對此點亦做出說明。
: ※ 引述《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之銘言:
: : 請板主 AMYHUANG 前來組務板說明此案。
: : 另因申訴人 oca 於前兩次申訴文內列舉之數條板友推文並無予以處置,
: : 經申訴人 oca 來信糾舉,請板主 AMYHUANG 針對此點亦做出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171.25
※ 編輯: oca 來自: 220.128.171.25 (09/02 15:15)
推
09/02 17:53, , 1F
09/02 17:53, 1F
→
09/02 19:38, , 2F
09/02 19:38,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