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ross_Life版版主victoraza未執行水桶
原則上是尊重板主裁判
可是為求公正 所以希望板主對於此類情況處理最好能夠公告明示
另外板主念及使用者初犯而給予輕判並無不可
只是相對在其他使用者部分 板主也盡可能應做到標準一致
否則容易讓人觀感有隨板主喜好而為之疑
此外對於使用者的詢問 切勿以不回應為回應
請各位板主嚴加注意
※ 引述《victoraza (啊~~~)》之銘言:
: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 把寄給板主的信附上吧~
: 很簡單! 本來決定水桶兩周! 但念及初犯,所以縮短期限。
: 那時候時間已經到了,所以已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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