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罷免相關疑義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自立而後立人。)時間12年前 (2011/12/20 00:23),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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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sqs (豬生狗養犬太郎)》之銘言: : 依據組規 : 五、連署之審核標準 :  本小組 BoyMeetsGirl 相關連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以及罷免等), : 為確實連署機制的運行,特訂定下列規範。 :  1. :  無論贊成方或反對方,請盡量詳實填寫連署理由。 :  2. :  語意不明或不清,或無關連署宗旨者,得視為無效票,由組務認定之。 : 與您在 #1EvYLbN4 說明似乎有駁斥 : 2.罷免並不等於版務處置失當,罷免是使用者不認同版務標準, : 但是這基本上版務處置還是無誤。(如果有誤請循前點一申訴途徑抗告) : 既然版務處置無誤,自然也就沒有處分的空間, : 所謂眾怒,亦即使用者的不認同,可以中止他管板的權利; : 但除此之外,這跟是非對錯並無直接關係,不被認同不一定是錯的。 : 組方歡迎使用者表達民意,但並不倚賴使用者進行是非對錯的裁決。 : 您提到這跟是非對錯並無直接關係,不被認同不一定是錯的。 : 那為何需要 詳實填寫連署理由和符合連署宗旨??? : 既然已經投下連署了 : 那不是已經充分表達觀感了 : 為何還要其他附加?? : 我從沒看過任何公投或選舉將此列入必要條件 : 是否可以解釋? : 而票的有無效的認定又要由組長認定不是很奇怪 因為過去曾經有人濫用連署,如連署理由寫「路過」, 或者「我幫你連署,也來幫推xxxx篇」這種顯然和連署主旨無關的部份。 所以使用者所論投下連署跟表達觀感並不有直接相關, 為了避免這樣的問題,生活群組組規規定: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罷免連署。 6>罷免原因需確實填寫,並由小組長審核。 Lifenewboard 進板畫面也註明: 「 連署時,請確實填寫連署理由 過於簡略或連署內容不明確者,將不予採記為有效連署 請連署人注意 」 ------------------------------------------------ ptt 的版務罷免不是公投也不是選舉,而是 ptt 上使用者意見表達的管道, 這個連署審核也不只針對罷免,還有新增版務、新增看板等。 我們希望使用者罷免是有所憑據、有所參與, 但只要使用者確實填寫理由,我們一般是從寬審理。 這是長久施行下來的運作機制,至於小組長審核, 我們也只會剔除完全無關的連署意見,基本上只要摸到邊就算。 至於組務,我們依照組規規定執行,自然沒什麼好「奇怪」的。 -- 網頁上拉近距離的幫手 實現 GMail豐富應用的功臣 數也數不清的友善使用者體驗 這就是javascript 歡迎同好到 AJAX 板一同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8.203.175.175 ※ 編輯: TonyQ 來自: 198.203.175.175 (12/20 00:24)

12/20 00:25, , 1F
所以"無聊"可以給過嗎
12/20 00:25, 1F

12/20 00:27, , 2F
(嘆氣) 在反對票的話 可以說成是覺得罷免沒有提起的
12/20 00:27, 2F

12/20 00:27, , 3F
必要,我會給過。但是在贊成票的話,我會看罷免理由
12/20 00:27, 3F

12/20 00:27, , 4F
前後文裁定有沒有關係。罷免理由裁定一般是從寬。
12/20 00:27, 4F

12/20 00:28, , 5F
不過可以的話,組方是鼓勵使用者多寫幾個字。~_~
12/20 00:28, 5F

12/20 01:10, , 6F
其他組的 "支持" "反對" 都算無效了說
12/20 01:10, 6F

12/20 01:39, , 7F
這個標準並沒有一致的標準啦,支持跟反對如果使用者
12/20 01:39, 7F

12/20 01:40, , 8F
就只是想表達支持或反對,我想也沒理由跳過他們意見
12/20 01:40, 8F

12/20 01:40, , 9F
只能說我管理的小組採用的是這樣的標準。:)
12/20 01:40, 9F

12/20 15:04, , 10F
了解~
12/20 15:04,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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