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法西斯版主判決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艾帕爾)時間14年前 (2010/03/02 10:06), 編輯推噓8(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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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nhan1216 (下巴翰)》之銘言: : ┌─────────────────────────────────────┐ : │ 文章代碼(AID): #1BYKZWqH (feminine_sex) [ptt.cc] Re: [問題] 我想做重建處 │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網址 │ : │ 這一篇文章值 4 元 │ : └─────────────────────────────────────┘ : 推 chinhan1216:被強姦一次就夠了 我不懂有啥原因可以讓你一直默默忍 02/28 01:02 : → chinhan1216:受長達四年 : → chinhan1216:可能女生跟男生想法不同吧~ 男生想要老婆是處女 女生 02/28 01:04 : → chinhan1216:無法理解 女生可以被強姦四年 默默忍受 我也無法理解 02/28 01:05 :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 標題 (hightemper) 解我水桶 (fwd) : 時間 Sun Feb 28 00:59:53 2010 : 要我解水桶完就來鬧事,我也無法理解。 : 人身攻擊,累犯加重處分。 : chinhan1216 : 水桶三個月 : pail deadline: 20100601 : 記點三點 : 期滿請自行通知板主復權,若未自行通知視同自囚。 : --------------------------------------------------------------------------- : 我不知道我那串推文哪些字眼人身攻擊到那位小姐 : 我打得那串也是原PO陳述的 這個要講的就在上篇講過了,原PO沒有要來抒發傷痛 : 第三四行那些 也不是對原po講的 是跟推文裡的人講的 就用一下前面的引用推文看看好了 推 chinhan1216:被強姦一次就夠了 我不懂有啥原因可以讓你一直默默忍 02/28 01:02 → no5nana:然後萬一發生問題,原po還不是得自行承受? 02/28 01:02 推 katiewan:能不能有人給她好的醫院地址電話就好??? 02/28 01:03 → chinhan1216:受長達四年 02/28 01:03 → no5nana:chinhan1216 相同的案例隨便找就有。 02/28 01:03 → ritaatirrita:的確建議原PO到臺北去動手術的好 臺中就那麼丁點大.. 02/28 01:04 → no5nana:chinhan1216 需要找案例給你? 02/28 01:04 → chinhan1216:可能女生跟男生想法不同吧~ 男生想要老婆是處女 女生 02/28 01:04 推 Adonisy:原PO加油~~~ 02/28 01:05 → chinhan1216:無法理解 女生可以被強姦四年 默默忍受 我也無法理解 02/28 01:05 請問一下你想跟推文裡面的人講什麼? 本來只看你的四行覺得還普通 現在看看同時間相關的推文,在補上你的 怎麼覺得有引戰的感覺? 這種言論很容易又把焦點轉換到 1.男生想要老婆是處女 <-請問樣本在於? 2.女生無法理解 <-如何得解? 另外就是,版友推文也沒有提到對於"男生想要老婆是處女"無法理解的言論 他實在沒有必要刻意挑起這個有爭議的點來推文 我覺得版主少判了,就算沒有人身攻擊 他也PO出了很有爭議的言論,這會製造版上混亂 應該要用引戰亂版的那幾條條例來處置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57.102 ※ 編輯: bob770717 來自: 59.127.157.102 (03/02 10:10)

03/02 10:09, , 1F
老婆是處女是5566他原本有篇文有提出來阿~ 我看到上面
03/02 10:0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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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人在質疑他 我才順便說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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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跟申訴的文章(#1BYKZWqH)關係是? ※ 編輯: bob770717 來自: 59.127.157.102 (03/02 10:11)

03/02 10:12, , 3F
我只是想表達 我不是無緣無故蹦出那句話
03/02 10:12, 3F
那也沒必要跑到申訴的那篇(#1BYKZWqH)推吧? 我把申訴的文章用/搜尋"處女",在你前面的推文有提到的是 你可以不跟非處女結婚 但是這樣傷害別人的行為 02/28 01:01 但是這段推文的主角也沒有說他無法理解 那又為何要推出"女生無法理解"這種推文? 至於我用/搜尋"理解",第一個提到的就是你自己的推文 ※ 編輯: bob770717 來自: 59.127.157.102 (03/02 10:23)

03/02 10:26, , 4F
5566除了原PO抗議講的還有提出他的看法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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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0:26, , 5F
很多人噓不就代表不贊同? 你如果說 因為那是另一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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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0:27, , 6F
所以我在原PO那篇文推就是引戰 我想也沒啥好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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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關你在申訴的文章(#1BYKZWqH)推那兩句什麼事情? 你對那篇有異議要去那篇推 : 第三四行那些 也不是對原po講的 是跟推文裡的人講的 誰知道你在指哪篇的推文? 當下你也沒說你是回應哪篇文章 你這種事後解釋只是想要把焦點遷拖到別的文章去 ※ 編輯: bob770717 來自: 59.127.157.102 (03/02 10:28)

03/02 10:32, , 7F
你不是引戰 是在傷害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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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自白被強暴的文章 不是讓你慢慢線練文筆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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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0:33, , 9F
為什麼你到現在還是覺得自己的推文都不會傷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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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b770717 來自: 59.127.157.102 (03/02 11:28)

03/02 11:35, , 10F
你不過是在鑽牛角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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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1:39, , 11F
你現在不過是想把我定調為引戰 我提出我的解釋 講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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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1:40, , 12F
話並不是無緣無故就蹦出來 講出來又不接受 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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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1:40, , 13F
倒是你一直聚焦在哪些推文應該在哪些文章推 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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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1:41, , 14F
還真是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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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1:44, , 15F
為什麼你可以不能理解別人,別人卻不可以不接受你的解釋?
03/02 11:44, 15F

03/02 11:52, , 16F
我都說不接受我也沒辦法~ 隨你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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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2:06, , 17F
樓上 板友會質疑你的推文就是因為你在受害者文章下面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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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2:08, , 18F
那些文會讓她受到二次傷害 結果你說這種行為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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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2:09, , 19F
說了什麼話都不用負責就是了...要是受害者看了你的推文
03/02 12:09, 19F

03/02 12:09, , 20F
跑去自殺 你是不是也要說:她不接受我的解釋我也沒辦法~
03/02 12:09, 20F

03/02 12:10, , 21F
隨她阿
03/02 12:10, 21F

03/02 12:35, , 22F
既然都說了這麼多,那個沒辦法應該就是沒辦法溝通。
03/02 12:35, 22F

03/02 12:36, , 23F
如果可以一輩子都用這種觀念生活,應該也是很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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