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法西斯版主判決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victor)時間14年前 (2010/03/02 08:57), 編輯推噓2(2030)
留言32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10 (看更多)
本人生性無聊~ 我把所有推文節錄出來(有少請補充) 推 chinhan1216:被強姦一次就夠了 我不懂有啥原因可以讓你一直默默忍 02/28 01:02 → chinhan1216:受長達四年 02/28 01:03 chinhan1216:可能女生跟男生想法不同吧~ 男生想要老婆是處女 女生 02/28 01:04 → chinhan1216:無法理解 女生可以被強姦四年 默默忍受 我也無法理解 02/28 01:05 推 chinhan1216:真的要藏就藏好吧...不要到時後被發現 男的又有疙瘩 02/28 01:24 → chinhan1216:浪費時間又受一次傷害 02/28 01:25 推 KPer:chinhan1216你也不用再來推了吧 浪費大家時間又傷眼 02/28 01:31 推 chinhan1216:要你管阿 02/28 01:34 這邊回答要你管是因為前面KPer 叫chinhan1216大大不要再來推文 推 chinhan1216:我是想認真討論阿 哪知道你們一直罵 02/28 01:51 推 chinhan1216:原PO所說的那個人離開是去世還是? 如果只是去世就還好 02/28 02:03 → chinhan1216:還在的話 沒爆出來 哪怕結婚後那種事情又發生 前面四個推文也是被桶的那四句 並沒有人身攻擊 只是表達無法理解不知道原po為什麼默默忍耐四年 我們觀看下面的推文 不難發現chinhan1216 想表達的意思為 默默忍耐四年 但是要是問題還沒解決 仍然會持續下去 => 只是理性的表達自己的意見 因此我認為chinhan1216 實在沒有桶的必要 請版主裁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14.139

03/02 09:08, , 1F
所以受害人的處境被嘲諷 版主也不能管就對了?
03/02 09:08, 1F

03/02 09:10, , 2F
請你指出 哪一句是在嘲諷
03/02 09:10, 2F

03/02 09:11, , 3F
他也沒罵說 被害人怎樣阿怎樣 是我語言理解能力太差?
03/02 09:11, 3F

03/02 09:17, , 4F
質疑受害人幹嘛被強姦四年 很明顯是嘲弄 這不需要爭論
03/02 09:17, 4F
推文是說 無法理解為什麼"默默忍受四年" 這只是表達他對於默默忍受姑息養奸 無法理解 我看不出嘲弄的口吻

03/02 09:17, , 5F
你可以去問專業社工 這樣的問句是否會造成不良影響
03/02 09:17, 5F
我倒覺得他是正面的想告訴原PO 姑息養奸可能只會讓情況越來越糟 至於什麼社工 我沒這麼專業 不了解~ ※ 編輯: victor21835 來自: 114.43.214.139 (03/02 09:25)

03/02 09:26, , 6F
等檢舉版版主裁定嚕
03/02 09:26, 6F
※ 編輯: victor21835 來自: 114.43.214.139 (03/02 09:28) ※ 編輯: victor21835 來自: 114.43.214.139 (03/02 09:29)

03/02 09:29, , 7F
就像板上大家討論的 質疑受害人的處境就是二度傷害
03/02 09:29, 7F

03/02 09:29, , 8F
要攻擊一個人不需要帶髒字, 毫不在乎的扒糞式的質問
03/02 09:29, 8F
不知道算不算人身攻擊 游泳方法的一種嗎?

03/02 09:30, , 9F
以這事件 他推文造成傷害是可受公評的
03/02 09:30, 9F

03/02 09:30, , 10F
用事不關己且沒有同理心的口吻反覆提問, 對受害者
03/02 09:30, 10F

03/02 09:30, , 11F
就是二度傷害. 有些人如果無論如何都無法用同理心
03/02 09:30, 11F
我倒覺得他是要叫受害者不要再忍耐了 充滿正面的態度

03/02 09:31, , 12F
去理解受害者的心情的話, 只能寄望他哪天成為受害者時
03/02 09:31, 12F

03/02 09:31, , 13F
能夠了解當時他人的感受.
03/02 09:31, 13F

03/02 09:34, , 14F
"你幹嘛忍受強姦四年"
03/02 09:34, 14F
※ 編輯: victor21835 來自: 114.43.214.139 (03/02 09:35)

03/02 09:35, , 15F
發表高見可另發新文 何必在討論串中傷害當事人
03/02 09:35, 15F

03/02 09:36, , 16F
建議v大參考我在板上的創後倖存者相關文章
03/02 09:36, 16F
我沒什麼興趣

03/02 09:36, , 17F
一兩句話 帶來的後果難以估計
03/02 09:36, 17F

03/02 09:36, , 18F
若當時不是眾多板友持續站出來位受害人發聲
03/02 09:36, 18F

03/02 09:37, , 19F
其心理能承受多少這樣的質疑 或許可以設身處地思考看看
03/02 09:37, 19F

03/02 09:47, , 20F
"被強姦一次就夠了 我不懂有啥原因可以讓你一直默默忍
03/02 09:47, 20F

03/02 09:47, , 21F
受長達四年"這是chinhan在受害者第二篇文章中的推文
03/02 09:47, 21F

03/02 09:48, , 22F
受害者在那篇文章中已經寫了因為某些家庭因素所以她選擇
03/02 09:48, 22F

03/02 09:49, , 23F
隱忍 那在那下面推那樣的文不是在指責質疑受害者嗎?
03/02 09:49, 23F

03/02 09:50, , 24F
受害者礙於現實因素只能選擇隱忍想必內心異常痛苦 現在
03/02 09:50, 24F

03/02 09:52, , 25F
還要被質疑她的選擇???
03/02 09:52, 25F

03/02 09:54, , 26F
推那樣的文會對受害者造成再次傷害 有這麼難預見嗎?
03/02 09:54, 26F

03/02 09:54, , 27F
玩文字遊戲很簡單 要彌補對受害者的傷害卻很難
03/02 09:54, 27F

03/02 09:57, , 28F
依你邏輯 原po前因後續不明 就可認定她犯了姑息養奸罪名
03/02 09:57, 28F
可能是姑息養奸這詞太嚴重了~我想表達的是 我認為1216的意思是 默默忍受對事件是沒什麼幫助的

03/02 09:57, , 29F
拿來以正式視聽也是剛好 還自認是理性幫原po造福人群 這樣?
03/02 09:57, 29F

03/02 10:03, , 30F
眾板友請他不要再推那樣的文後還依然故我 推了更多傷人
03/02 10:03, 30F

03/02 10:03, , 31F
的話 對受害者一絲歉意都沒有 這樣子說他是要認真討論
03/02 10:03, 31F

03/02 10:04, , 32F
很難讓人信服吧
03/02 10:04, 32F
我還有一件事情想說 這邊是申訴板 我是要申訴CHINHAN1216被桶不妥 你們推文是要申訴什麼? 現在又不是他已經被放出來了 我相信我已經講清楚我想要申訴的點了~ 剩下交給申訴版版主裁決吧 ※ 編輯: victor21835 來自: 114.43.214.139 (03/02 12:55) ※ 編輯: victor21835 來自: 114.43.214.139 (03/02 12:56)
文章代碼(AID): #1BZ6ANaW (L_BoyMeetsGi)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Z6ANaW (L_BoyMeets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