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要求解除永久水桶

看板L_BoyMeetsGi作者 (悶)時間17年前 (2007/05/10 19: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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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vonie (衣服)》之銘言: : 附上站方調查結果: : 作者: iamori (我會想妳的) 看板: ID_Multi : 標題: Re: [申請] 查詢多重帳號 : 時間: Wed May 9 16:35:14 2007 : 經過重新調查證據後可知,yourhusband, kit911443確非同一使用者所持有。 : 唯在事件發生之後,才陸續有以相同ip登入的情形發生, : 故雖然yourhusband澄清此為kit911443使用其電腦之緣故, : 但亦不可排除有借用id的可能性。 : ^^^^^^^^^^^^^^^^^^^^^^^^^^^^ : 在此方面,證據不足,故無法確認。 : 而5/1推文當時,兩個id同時在一台電腦上連線,則屬確實。 : ^^^^^^^^^^^^^^^^^^^^^^^^^^^^^^^^^^^^^^^^^^^^^^^^^^^^ : 另外可提醒板主的是,kit911443的上下站時間與其推文時間非常密合, : ^^^^^^^^^^^^^^^^^^^^^^^^^^^^^^^^^^^^^^^^^^ : 故推斷kit911443有可能於5/1,特地上線推文後,即刻下線, : ^^^^^^^^^^^^^^^^^^^^^^^^^^^^^^^^^^^^^^^^^^^^^^^ : 此供板主作為參考。 : 5/1推文時,兩個ID都在同一台電腦上,該使用者就在旁邊, : 如同站方說的,不可排除有借用ID的可能性, : 且當日判決永久水桶,乃是根據同時間、同IP所做出的判決, : 這部分的證據是直接證明,當時這兩個ID必定是在同一地方上線,脫不了關係, : 雖然站方調查結果是兩個ID是非同一人使用, : 但不排除借用ID之行為,故維持原判,不會解除水桶。 : 以上說明完畢,若非必要不會再就此主題發言,請小組長裁定。 證據在哪??? 你的不排除 不代表就是事實 更何況我朋友在我這邊推完文就下線 不可以嗎?? 還是說ptt有說不能兩個帳號再同一個電腦登入?? 你要定罪要有確切事實 沒有的話你根本不能判 難道法官說 你可能殺人 然後沒有證據 就可以判殺人嗎?? 不排除有殺人的可能性 =/= 有殺人 還是版主眼殘沒看到 並沒有證據 ? 還沒送調查前你就先浸我水桶 在調查之後調查單位說 "在此方面,證據不足,故無法確認。" 你是哪隻眼睛可以看到說我是借用ID? 更何況 ip一樣、離線時間一樣 只代表是同依台電腦上線 並不代表我借用我朋友id!! 難道我朋友在貴版沒有發言權嗎?? 版主你的邏輯要不要重修? 我都還沒告你沒證據之前就論罪咧 現在還是沒證據你一句不排除就定罪?? 你只要回答一句話 你有沒有證據 還是你說了算 兩個二選一 還是我幫你回答好了?你沒有證據又想你說了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38.133 ※ 編輯: yourhusband 來自: 61.231.38.133 (05/10 19:54) ※ 編輯: yourhusband 來自: 61.231.38.133 (05/10 19:56)
文章代碼(AID): #16GmQDKw (L_BoyMeets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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