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要求解除永久水桶
※ 引述《Evonie (衣服)》之銘言:
: 附上站方調查結果:
: 作者: iamori (我會想妳的) 看板: ID_Multi
: 標題: Re: [申請] 查詢多重帳號
: 時間: Wed May 9 16:35:14 2007
: 經過重新調查證據後可知,yourhusband, kit911443確非同一使用者所持有。
: 唯在事件發生之後,才陸續有以相同ip登入的情形發生,
: 故雖然yourhusband澄清此為kit911443使用其電腦之緣故,
: 但亦不可排除有借用id的可能性。
: ^^^^^^^^^^^^^^^^^^^^^^^^^^^^
: 在此方面,證據不足,故無法確認。
: 而5/1推文當時,兩個id同時在一台電腦上連線,則屬確實。
: ^^^^^^^^^^^^^^^^^^^^^^^^^^^^^^^^^^^^^^^^^^^^^^^^^^^^
: 另外可提醒板主的是,kit911443的上下站時間與其推文時間非常密合,
: ^^^^^^^^^^^^^^^^^^^^^^^^^^^^^^^^^^^^^^^^^^
: 故推斷kit911443有可能於5/1,特地上線推文後,即刻下線,
: ^^^^^^^^^^^^^^^^^^^^^^^^^^^^^^^^^^^^^^^^^^^^^^^
: 此供板主作為參考。
: 5/1推文時,兩個ID都在同一台電腦上,該使用者就在旁邊,
: 如同站方說的,不可排除有借用ID的可能性,
: 且當日判決永久水桶,乃是根據同時間、同IP所做出的判決,
: 這部分的證據是直接證明,當時這兩個ID必定是在同一地方上線,脫不了關係,
: 雖然站方調查結果是兩個ID是非同一人使用,
: 但不排除借用ID之行為,故維持原判,不會解除水桶。
: 以上說明完畢,若非必要不會再就此主題發言,請小組長裁定。
證據在哪???
你的不排除 不代表就是事實
更何況我朋友在我這邊推完文就下線 不可以嗎??
還是說ptt有說不能兩個帳號再同一個電腦登入??
你要定罪要有確切事實
沒有的話你根本不能判
難道法官說 你可能殺人 然後沒有證據
就可以判殺人嗎??
不排除有殺人的可能性 =/= 有殺人
還是版主眼殘沒看到 並沒有證據 ?
還沒送調查前你就先浸我水桶
在調查之後調查單位說 "在此方面,證據不足,故無法確認。"
你是哪隻眼睛可以看到說我是借用ID?
更何況 ip一樣、離線時間一樣 只代表是同依台電腦上線
並不代表我借用我朋友id!!
難道我朋友在貴版沒有發言權嗎??
版主你的邏輯要不要重修?
我都還沒告你沒證據之前就論罪咧
現在還是沒證據你一句不排除就定罪??
你只要回答一句話 你有沒有證據 還是你說了算
兩個二選一
還是我幫你回答好了?你沒有證據又想你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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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38.133
※ 編輯: yourhusband 來自: 61.231.38.133 (05/10 19:54)
※ 編輯: yourhusband 來自: 61.231.38.133 (05/10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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