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嘆息]同樣是紅武 怎會差那麼多
※ 引述《lightmaple (月下の流星)》之銘言:
: ※ 引述《dai123998825 (TangerineDream)》之銘言:
: : 有點小抱怨
: : ----------------
: : 同樣是紅武防
: : 今天早上開小力盾連打了3之龜王(總共也吃了大概10隻)噴了3個盾
: : 可是我打了萬多隻的蜥蜴真的都不肯噴鹽水
: : 難道我真的是被詛咒了?
: 一切都是命 有人打幾隻就打到 有人打了10等都打不到
: : ----------------
: : 想討論一下
: : 有人會打算練力盾轉守衛再轉步兵
: : 然後等到四轉載轉回騎士或符文嗎
: : 這兩天一直在想著練力盾耶
: : 有板大也是有這樣打算的嗎?
: 我朋友他走向是
: 精靈戰士->守衛->劍士->方陣兵->終結者
: 因為方陣兵可以學到重甲.HP增幅比較高
: 反正他的主力是法師.力盾可以慢慢玩
其實主要可以分幾條 我考慮之後覺得這幾條路線可能很不錯
5轉不考慮 未知因素太多
以4轉為主
精靈
戰→守衛→步兵→方陣兵
基本上就是所謂坦克 人類也可 只是精靈有自然之盾
雙手路線↓
戰→鬥士→劍士→符文騎士 (我走這路線 揪咪@.<~)
2轉不選守衛是因為重甲可以等符文補回
選鬥士能多學一招範圍技能 回天劍舞 有時候怪差一招就是這招收尾
重點是三轉時防很低 不好拖怪 有點難練
單手路線↓ (力盾)
戰→守衛→劍士→騎士or符文
2轉守衛能學重甲5 對於3轉時好練很多 因為防會有差 騎士或符文自選
不過我建議走符文 選騎士不如選人類比較好 原因等下說
人類
單手路線↓
戰→守衛→劍士→騎士
比精靈好的原因是因為有紅血憤怒 這12%是差距非常大的
劍士時期能有運氣調息加上靈力增加(補血) 所以可以一直開著紅血憤怒練
雙手路線↓
戰士→守衛→傭兵→鬥劍士
2轉不建議鬥士的原因是 傭兵可以完全補回鬥士的技能
還能多學重甲5 如果你打算走輕甲路線就可以轉鬥士 2轉會比較好練
補充一下 還有一條路線 (OB前我想走的路線 可是ob那天不知道為啥想玩符文就玩精靈了)
戰士→隨意→傭兵→騎士
一樣有攻擊有防禦
此類型的防禦比下面那條路線好一點
但是攻擊輸一點 不過多一招暴風斬(範圍)
可以考慮看看
接下來就是我最想測試的 可是我又懶得練= =a
轉職路線是
戰士→守衛→步兵→鬥劍士
很奇怪吧
3轉前當肉盾托怪 4轉後改成單練 鬥劍的火力輸出絕對沒有話說
但是缺的就是防禦 走這路線的話 你4轉時的防禦會跟符文一樣 重甲能點到10
攻擊絕對是所有戰士系中最高的 鬥劍技能能完全補回來
能力點數當然是全力 團練需要的技能點一些就好
反正4轉後用不到
3轉前就是完全的肉盾練法 4轉後改拿雙武
不必洗點 就算你點全力練到75級也才差全體74點體
這種路線在3轉時當然會輸給全體的
但是只要你有錢 注意 這個玩法需要的前提是有錢
裝備魔附夠好的話 加上補師ok 基本上可以勉強混過去3轉時期
盔甲魔附寶石
手套和頭盔魔附藍寶石 印象中能加魔防 有錯麻煩指教一下
鞋子附鵝卵石
戒指附生命 回血變快
項鍊心型 稱血量 (最好是400↑)
耳環跟武器隨意
只要數值夠高的話(都20↑) 基本上是ok的
如果非常有錢 先點體 然後在洗點回力
差不多就這樣了 有問題可以提出來討論一下
--
跌倒又有什麼關係 還可以再站起來
跌倒後可以順便仰望一下天空 藍藍的天啊
今天也在無限延伸朝著我微笑 「一公升的眼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08.107
※ 編輯: hikkibbs 來自: 123.204.108.107 (11/18 22:15)
推
11/18 22:19, , 1F
11/18 22:19, 1F
推
11/18 22:19, , 2F
11/18 22:19, 2F
推
11/18 22:21, , 3F
11/18 22:21, 3F
→
11/18 22:21, , 4F
11/18 22:21, 4F
※ 編輯: hikkibbs 來自: 123.204.108.107 (11/18 22:23)
推
11/18 22:24, , 5F
11/18 22:24, 5F
→
11/18 22:24, , 6F
11/18 22:24, 6F
推
11/18 22:26, , 7F
11/18 22:26, 7F
推
11/18 22:26, , 8F
11/18 22:26, 8F
→
11/18 22:27, , 9F
11/18 22:27, 9F
推
11/18 22:27, , 10F
11/18 22:27, 10F
→
11/18 22:27, , 11F
11/18 22:27, 11F
→
11/18 22:27, , 12F
11/18 22:27, 12F
→
11/18 22:27, , 13F
11/18 22:27, 13F
推
11/18 22:29, , 14F
11/18 22:29, 14F
→
11/18 22:31, , 15F
11/18 22:31, 15F
推
11/18 22:31, , 16F
11/18 22:31, 16F
→
11/18 22:31, , 17F
11/18 22:31, 17F
→
11/18 22:32, , 18F
11/18 22:32, 18F
推
11/18 22:36, , 19F
11/18 22:36, 19F
推
11/18 22:39, , 20F
11/18 22:39, 20F
推
11/18 22:44, , 21F
11/18 22:44, 21F
→
11/18 22:45, , 22F
11/18 22:45, 22F
→
11/18 22:47, , 23F
11/18 22:47, 23F
→
11/18 22:47, , 24F
11/18 22:47, 24F
→
11/18 22:48, , 25F
11/18 22:48, 25F
→
11/18 22:49, , 26F
11/18 22:49, 26F
→
11/18 22:49, , 27F
11/18 22:49, 27F
推
11/18 22:50, , 28F
11/18 22:50, 28F
推
11/18 23:04, , 29F
11/18 23:04, 29F
推
11/18 23:27, , 30F
11/18 23:27, 3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