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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GBT_SEX ]
討論串[討論] 做愛這件事
共 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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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是不是〃人通常〃不想看到. 所以就可以限制別人. 公共場合做愛的自由. 公共場合做愛 不要妨礙他人 或傷害到他人. 你憑什麼要限制他人自由?. 87分. 依照你的邏輯. 罵過之前在捷運上用外套蓋起來. 疑似口愛那對情侶的人. 通通出來道歉. 87分. 我哪理說我在意他人眼光?. 我當然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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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在公共空間裸露或做愛?. 以下是我的立場. 雖說目前法規是不行的. 首先. 我要強調每個人應該都有做愛跟裸露的〃自由〃. 但.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再來. 公共空間裡的每個人應該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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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雅或不雅,其實我認為很單純的就是自己覺得好看或不好看。. 帥哥露美屌=雅,肥宅露雞雞=不雅;身為男同志,覺得女人上空=不雅,男人上空=雅。. 當然這只是我自己的衡量標準,每人的標準也都不同。. 為了保護每個人對不雅的容忍限度,只好以道德/法律來要求大家尊重別人的審美標準。. 道德/法律試圖用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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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 勿戰 純疑惑. 小弟一直以來有個疑惑. 為什麼做愛(或說交配)這件事情,在人類的普遍價值觀裏面,似乎是一個不雅的事?. 異性之間的做愛是傳宗接代的象徵,為什麼會跟不雅扯上邊呢?. 雖然說同性之間的做愛可能跟傳宗接待無關,但是不雅不僅限於同性性行為,. 所以應該不需要另外討論. 像是小狗、小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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