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虐殺貓,不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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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john (固執對我是種虐待)時間14年前 (2010/04/03 03: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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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GIFA (賣A片的強尼爵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轉錄]虐殺貓,不該處罰. 時間: Thu Apr 1 04:14:06 2010. 要談法律常識. 直接從法律切入最快. 從法律整體價值觀之. 竊盜==>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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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john (固執對我是種虐待)時間14年前 (2010/04/03 03: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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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ejohn (固執對我是種虐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轉錄]虐殺貓,不該處罰. 時間: Fri Apr 2 12:29:05 2010. 非法律背景 但覺得你的邏輯有漏洞 提出幾個覺得有問題的點. 不知能否麻煩原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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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0→)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risBear (The Lovely Bones)時間14年前 (2010/04/03 03: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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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屬於刑法上危險犯之概念,實務上認為係抽象危險犯,學者通說認為係具體. 危險犯,此二者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只要行為人滿足法條之構成要件時,即便. 沒有造成實質危險發生,均處以刑罰;後者認為必須就「不能駕駛」部分作個案. 認定(許玉秀大法官見解)。. 就陽台上將盆栽丟下去之行為,僅係客觀上之舉動,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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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smo2256 (號暱稱)時間14年前 (2010/04/04 00: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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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來請教的.. :). 關於上面的說法. 立法者這樣的認定 有沒有討論的空間呢?. 也就是說 殺人魔九成有虐待動物的前例. 但是 有虐殺動物的人 有多少人會去殺人呢??. 這部份似乎沒有提及. 假如比例不是很高 那麼把虐待動物當做危險犯 是否合理?. 再來就是 即便有虐殺動物的人 日後跑去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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