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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法官控醫疏失害妻亡 最高院創新解:台大須自證無過失
共 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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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ltlake (SaltLake)時間8年前 (2017/06/06 21: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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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最高法院相關判決文. 上訴人是醫師 被上訴人是受害人. 簡單說 雖然舉證責任轉換給被告醫師們 不好意思. 最高法院要求高等法院對於醫師們究竟有沒有過失 要再仔細斟酌. 再過失之醫療行為與病人之死亡間因果關係之. 存否,原則上雖應由被害人負舉證責任,惟苟醫師進行之醫療處. 置具有可歸責之重大瑕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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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時間8年前 (2017/06/06 21:26),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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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眾對於司法也有很多不理解. 對於一些他們認為有罪的人沒有得到"應有懲罰", 沒有實現他們心中的"正義". 同樣也充滿苦衷以及憤恨. 不過憤恨是沒辦法拿來評斷是非的. 事情還是要回歸根本去看. 我是醫生, 我也認為醫療過失是不可以被原諒的. 不過, 問題仍然在於. 今天大家討論的案子, 從醫療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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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1推 1噓 18→)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neyboss (暮蟬鳴泣之時)時間8年前 (2017/06/05 23:32),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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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部分業經不起訴確定,並非本件爭點. 2.本件專指民事案件,與有罪、無罪推定概念無涉. 3.本件非消保法無過失責任爭議. 係民事訴訟法277但書,對於重大醫療瑕疵損害之舉證責任轉換. 醫師仍可本於醫療專業,舉證無過失. 4.醫療「專業」人士過失責任,是否應等同一般人之注意義務值得商榷. 遊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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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9(52推 23噓 156→)留言23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ennyleo (今朝有酒今朝醉)時間8年前 (2017/06/05 19: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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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這種事情. 第三者永遠只是自認為客觀的嘴ㄧ嘴而已. 各位要不要查一查「醫生」告「醫生」醫療過失的案件數. 案件絕對不少,而且甚至到了一種很多的地步. 可見醫生自己也不覺得醫療失誤是可以原諒的嘛!. 天底下很多事. 不是親生經歷,不會了解其中的苦衷或憤恨.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推噓4(5推 1噓 31→)留言37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cjol (勤樸)時間8年前 (2017/06/05 18:04),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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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DFYCKH ].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法官控醫疏失害妻亡 最高院創新解:台大. 時間: Mon Jun 5 14:22:00 2017. 法官控醫疏失害妻亡 最高院創新解:
(還有182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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