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問題] 計畫助理資遣費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lente ( )時間13年前 (2010/11/02 14:24),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我在國立大學的行政單位擔任計畫助理. 本來到今年年底契約就期滿. 但是跟主管鬧翻了,他要我到十一月底就離職. 並且希望我自己主動離職. 當然我就拿不到我的年終了= =+. 想請問,雖然勞基法不適用於計畫助理. 但是本校的約用人員工作規則中提到. 『本校依前條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時,除給予預告期間應得薪資
(還有20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nterpirse (小嘉)時間13年前 (2010/11/02 22:44),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沒錯,學校是不納入勞基法的. 不過. 一般計畫助理在簽約時,一定是跟校長,也就是負責人. 既然如此. 你的主管無權主動終止勞動契約. 自然也就無權要你主動終止勞動契約. 你有權請人事室提出適法性解釋. 最好研讀一下「工作規則」、「約用人員管理辦法」. 以此爭取你的權利. 我認為主管根本要你離開,但是
(還有57個字)

推噓1(1推 0噓 7→)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lente ( )時間13年前 (2010/11/03 09:22),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我是跟校方簽約的. 計畫的契約長這樣. http://personnel.nctu.edu.tw/form/form-all/E2-4.pdf. 主管就是計畫主持人. 人事室那邊是說,計畫助理不納入約用人員的標準. 只適用於約用人員管理辦法(跟工作規則又不一樣). http://personnel.
(還有320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