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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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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7→)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lycess (ulycess)時間16年前 (2010/03/23 15: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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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是甲打成重傷. 甲成立重傷罪. 乙是否能成立傷害致重傷罪必須依刑法17條檢視乙是否能預見丙是否會造成重傷. 這邊的預見是指客觀的預見,和14條的預見不同. 就本題來講乙以為甲也只是要傷害丙. 客觀上應該無法預見丙會重傷. 所以乙只成立傷害罪. 假設是乙打成重傷. 甲不成立重傷害罪,但成立傷害致重

推噓5(5推 0噓 9→)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rjayes (南海毒書生)時間16年前 (2010/03/23 01: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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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如下. 甲跟乙一起要去教訓丙. 甲是重傷的故意,而乙是輕傷的故意(雙方都以為對方是以相同的故意). 結果丙被打成重傷,事後無法得知是誰的行為導致丙重傷. 甲,乙應如何論處?. 這個問題,我第一個想到是共同正犯. 可是仔細看又怪怪的......共同正犯是要有行為分擔且犯意聯絡. 此題甲、乙確實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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