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LAW ]
討論串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共 12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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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uopohung (風之過客)時間16年前 (2009/12/08 18: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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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哲學的問題是這樣的. 什麼? 為什麼? 如何?. 問完後的解答一直在如此的追問下去. 問題沒關聯性,問題沒緊密性,問題沒必然性. 失敗. 什麼是邏輯?. 所謂的邏輯在柏拉圖時代有經典的三段論證. 到了聖多馬斯時有了矛盾律,排中律,同一律和第一原理,實在論等等..... 經驗論和理性主義的論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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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5→)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kawa (ZARD Forever you)時間16年前 (2009/12/05 23: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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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為了不要被說成是傲慢的法律人,我們還是要. 有耐心地嘗試去理解原PO的問題到底是什麼,或許他. 只是發問方式不好,讓我們誤解了吧。. 原PO可能是基於某些理由,需要去閱讀某些法律條文. 並理解其意涵。但是原PO很快就發現,他看不懂那些. 法律條文在說什麼,或者,他發現自己無法精確地掌. 握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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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8→)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ojump (...)時間16年前 (2009/12/05 02: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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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討論串,對「法律白話化」. 有些感想提出來跟大家交流一下. 對這議題,我贊成okawa大的想法. 首先要釐清社會大眾對法律白話化的期待是什麼?. 私以為此期待可能是「一般人能看法典就能主張權利(甚至自己打官司)」. 但是這種期待很難藉由將法律文字翻譯得白話而達成. 這無關法典中的專有名詞。.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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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13→)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razyMarc (七竅成而渾沌死)時間16年前 (2009/12/04 14: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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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是很重要的. 民184改寫成. Ⅰ (A∪B、C、D)→E。(A、F、C、G)→E。. Ⅱ (H、I、C、G)→E。~B→~E。. 這樣有沒有比較平易近人?. 王澤鑑綠皮書談邏輯那一章不夠先進,沒有全篇用邏輯符號寫. 魯格羅亞迪瑟的法律邏輯一書也落後了些. 跟純數學的邏輯符號完全不能比. 這樣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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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kawa (ZARD Forever you)時間16年前 (2009/12/04 12: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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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文字通常都比一般口語更嚴謹。這無關於文言或白話,. 而是它的「正式(formal)」特性所導致的。. 另外,我之前講得有點太誇張了,日本並不是全部的法律都已經白. 話化了,我所瞭解的只有刑法而已,在此致歉。. 關於日本「刑法平易化」的成果,可以舉詐欺罪的條文為例。1995. 年以前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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