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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誹謗罪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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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irros (深邃美麗的亞細亞)時間15年前 (2009/03/12 23: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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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板上各位懂法律的人,. 第一:請問有一位朋友在別人部落格留言陳述一件事實非捏造,結果可. 能被有心人看到,有心人自行申請部落格帳號在家人的留言板留言. 說要告他誹謗,請問會成立嗎?. 因為朋友有打出當事人全名,重點是這位在部落格留言的人士. 我朋友根本不知道他是誰,他也不願表明身分,. 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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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aosung ( )時間14年前 (2010/02/04 20: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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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A)的一個撕破臉的朋友(B)在它的網誌這樣說A. 張開雙腳,只想被人插. 張開雙唇,只想含喇趴. 中間還有指名道姓 原文如下. http://www.wretch.cc/blog/misslin1220/23202576#comment281151586. 想請問懂法律的各位 法條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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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boks (hoboks)時間14年前 (2010/02/06 19: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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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文章我沒看見內容. 不過按照你的敘述. 即使A到處跟人上床. 也不甘B屁事吧. 請在六個月內具狀對B提出告訴. 並且附帶民事賠償花錢找證人不算偽證. 同上 即使有人能作證. 傳述指摘關於他人私德部分 依舊構成誹謗罪. --. yahoo?:請問,我都把插頭插著不拔,這樣OK嗎?. 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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