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利用這樣的資料有沒有違反個資法?

看板LAW作者 (尚市長)時間6月前 (2023/10/10 22:28), 6月前編輯推噓2(2014)
留言16則, 5人參與, 6月前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事情是這樣的: 在下被人提告違反個資法,但事實是, 我在PTT的某個系板找到了這個人的全部資料, 包括信箱、生日、手機號碼,真實姓名, 而且我也沒有公布全部個資,只是說他是"某某醫院的某人(只講姓沒有講名)", 這樣算是違反個資法嗎? 畢竟他的個資是他自己公開的,我也是因為這樣才查到他, 而且只說"某某醫院的某人",這樣有違反個資法嗎? 有點不解,所以請教一下。 我是覺得自己沒有違法啦,畢竟這都是他自己貼上去的啊... 補充: 我是在政黑發言說,"某醫院某醫師(PTTID: XXXXXXXX), 我要對你提告,我們地檢署見",這樣有違法嗎? 信箱、手機號碼、真實姓名都沒公布喔, 只有說他在哪工作、姓什麼而已,真的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45.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96948139.A.E38.html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45.128 臺灣), 10/10/2023 22:43:57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45.128 臺灣), 10/10/2023 22:44:51

10/11 00:56, 6月前 , 1F
給法院認證囉,在政黑你辯論輸了要談別人的現實部
10/11 00:56, 1F

10/11 00:56, 6月前 , 2F
分,別人告你不是很正常
10/11 00:56, 2F

10/11 01:08, 6月前 , 3F
話說你這事不是已經過幾個月了,等法院認證就好(
10/11 01:08, 3F

10/11 01:08, 6月前 , 4F
我不知道這樣有沒有違法,因為我不是法官,但提告
10/11 01:08, 4F

10/11 01:08, 6月前 , 5F
是他的權利。)
10/11 01:08, 5F
你是不是誤解了什麼,我沒跟這人辯論啊?

10/11 02:17, 6月前 , 6F
反正叫你看馬賽克理論也來不及惹,就等結果吧…
10/11 02:17, 6F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45.128 臺灣), 10/11/2023 08:24:01

10/11 10:37, 6月前 , 7F
那退一步,你在政黑發文,下面來個人說張三李四,
10/11 10:37, 7F

10/11 10:37, 6月前 , 8F
我知道你的信箱、生日、手機號碼,真實姓名,...那
10/11 10:37, 8F

10/11 10:37, 6月前 , 9F
不是更可怕
10/11 10:37, 9F
問題是我那篇文章根本沒有這樣說啊? 如果這樣就是威脅恐嚇他了啊,但我沒有這樣做呢。

10/11 11:14, 6月前 , 10F
不好意思歐.....找得到,不代表"你有權可以公開"
10/11 11:14, 10F

10/11 11:15, 6月前 , 11F
你可以把你的論點去跟檢察官辯解,雖然大概沒啥卵用
10/11 11:15, 11F
不好意思喔,我也沒有公開啊? 就像我上面說的,我只寫了"某醫院某醫師"六個字,沒有其他的啊? 這樣算違法嗎?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10/11/2023 11:40:13

10/11 12:48, 6月前 , 12F
所謂某醫院某醫師,具體例如: 地獄醫院閻醫師?
10/11 12:48, 12F

10/11 12:50, 6月前 , 13F
亦即「某醫院」一寫就讓人知道且能找到。
10/11 12:50, 13F

10/11 12:51, 6月前 , 14F
「某醫師」的某字就是那醫師真正的姓?
10/11 12:51, 14F

10/11 17:47, 6月前 , 15F
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
10/11 17:47, 15F

10/11 17:47, 6月前 , 16F
開之個人資料
10/11 17:47, 16F
文章代碼(AID): #1b9L-huu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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