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此案件請律師會有所幫助嗎?

看板LAW作者 (隨遇而安)時間1年前 (2022/12/07 03:35), 1年前編輯推噓1(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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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同這篇 https://www.pttweb.cc/bbs/LAW/M.1659098943.A.71A 白話一點就是 我告A帳號 然後警方根據該帳號曾經提供過的手機號碼找到當事人 然後這位60幾歲的老先生的聲稱不是當事人 他"沒有在用PTT" 之後不起訴 告我誣告 不起訴+再議不起訴後 轉告我妨礙名譽 他覺得我在PTT的其他版的文章涉嫌毀謗他 然後準備的文章都超齊全的 一點都不像是不會PTT的人 (上帝視角:個人猜測是 該帳號的爸爸幫他扛下責任) 然後現在收到了 "台灣高等檢察署處分書" 一樣不起訴 但同時也代表那位老先生不服兩次的起訴 一直想往上再議 讓我忍無可忍的點在於 這個A帳號 目前 到處分享優惠文 然後故意在簽名檔不停的放不起訴書的部分畫面 然後裡頭透漏本人姓名 現在該圖檔已經高達20幾萬的瀏覽率 這種超故意的挑釁方式 真的讓人忍無可忍 所以我想要做的行為: 1.對A帳號告個資法 但沒意外 警方還是會把那位老先生找來 最怕的就是那位老先生 又裝傻說 他什麼都不知道 然後警方又是對那位老先生提告....結果抓不到真正的藏鏡人 2.對那位老先生提告誣告 因為他說過沒用PTT 結果告我妨礙名譽 的理由是我在PTT的文章涉嫌毀謗他 他也沒有在管他之前筆錄說的 沒有在用PTT那種東西 整個都不演了 而且每一篇的內容可齊全了 60幾歲的老先生可以做到這樣的事 跟我說沒有主事者相助 誰信 而且還再議兩次 完全沒有要放過我 原本檢察長是跟我說 放過他吧 不要跟老先生計較了 結果換到的是兩次的再議+該帳號任意地散播我的個資 得饒人處且饒人似乎對這帳號 跟那位老先生 完全沒有作用 想詢問 此案件 找律師 是否會有更深的幫助呢? 註: 價格不是問題 賭的是一口氣 被纏了兩三年 跑了警局1次+法院3次 累積的憤怒是很可觀的 他為何會纏住我 就只是兩三年前在筆電版的一篇文章中嘴砲 然後從此他就像瘟神一樣盯上我了 縱使我不鳥他 他也可以 想出各種理由攻擊 就跟瘋子一樣 就是標準的鼻屎般的動機 汪洋般的殺意 對方完全沒有要放過你的意思 只好奉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0.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70355319.A.3ED.html

12/08 21:11, 1年前 , 1F
一個審級4-6萬 你應該出的起吧 有沒有幫助 你可以找律師
12/08 21:11, 1F

12/08 21:11, 1年前 , 2F
諮詢 一個小時約4000左右 但通常最後你有委託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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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2, 1年前 , 3F
這筆費用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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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2, 1年前 , 4F
你來這邊問應該就是連這四千塊都不想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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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3, 1年前 , 5F
你也是一直分享優惠文 還不斷的利用PTT買賣手機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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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4, 1年前 , 6F
你說人家盯上你 你也不是騷擾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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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4, 1年前 , 7F
為什麼你在買賣文章中的一些惡行都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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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5, 1年前 , 8F
人家不跟你買就說人家小氣 還不斷的追殺人家好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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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6, 1年前 , 9F
你在這篇文章對於對方的不當文字你自己有檢討過嗎?
12/08 21:16, 9F

12/08 21:16, 1年前 , 10F
然後誣告很難成立的 無中生有或是捏造證據才比較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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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7, 1年前 , 11F
你對於對方的形容其實套用在你身上也滿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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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7, 1年前 , 12F
如果價格不是問題你幹嗎不花錢去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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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21:17, 1年前 , 13F
價格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你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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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沒有覺得奇怪 莫名一個帳號 假裝給你意見 但實際上是在損你 我這兩年 被兩個帳號纏住 一個就是原文說的 另外一位就是樓上這位的本尊 叫做onlyself 上面帳號說的就是兩年前的這篇 https://www.ptt.cc/bbs/nb-shopping/M.1596034164.A.E83.html 然後這是對話: https://imgur.com/3AeHHzn
我跟onlyself 在買賣上理念有些歧見 所以我有說他貪心 然後他就威脅要告我 他說我 說他小氣 貪心 除此之外 後續的文章我都被他纏上了 一堆文章底下都有他的回應 但是他嘴巴太邱 太愛嗆版主 所以被版主群聯手送他去帳號部 以下是onlyself 不受歡迎公告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625157688.A.133.html 能夠得到這個殊榮 就知道他有多少分身了 不受歡迎後陸續開的帳號 被抓到的分身sonyz700 https://www.pttweb.cc/bbs/Hate/M.1624621320.A.CD4 被抓到的分身su960203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628187988.A.B2B 自己看口氣是不是如出一轍 連我在HATE版的文都可以刻意來回 cola330 https://www.ptt.cc/bbs/Hate/M.1665750030.A.98C.html 我在ios版的文 也突然跑來說一堆 stefanie https://www.pttweb.cc/bbs/iOS/M.1667020418.A.411 他就是被抓到太多分身 現在都是開VPN 然後你這篇還提到兩年前某個帳號某篇文的事情 你是不是又要在那邊裝傻說 絕對不是我說的那位 你只是一個路過 剛好看我不爽 然後又想到兩年前某個帳號跟我的糾紛的吃瓜民眾? 真心建議你 低調一點 換個新帳號後 過沒多久又心癢癢的 跑來找我回應釣魚想跟我吵架 阿J~你是不是忘記你被PTT站方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了? 你就是在藐視站方呀 反正抓一個帳號後你又可以換一個新帳號 但無論怎麼換 你本人都還是可以跟那位ONLYSELF連在一起 別再來煩我了 被ptt列為不受歡迎的 ONLYSELF的眾多分身之一 連在LAW的文章 你也可以刻意回應 真心夠纏人 剛好給各位律師看一下啦 正常吃瓜鄉民 才不會有這種莫名其妙的推文

12/09 22:31, 1年前 , 14F
所以你有證據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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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2:32, 1年前 , 15F
你開VPN來嘴我開VPN?
12/09 22:32, 15F

12/09 22:32, 1年前 , 16F
跟你敵對的都是分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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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2:32, 1年前 , 17F
明明自己行為不端 在gay版有沒有騷擾過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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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2:34, 1年前 , 18F
你說人家貪心就輕描淡寫?怎麼不敢提是你賣得貴人家不買
12/09 22:34, 18F

12/09 22:34, 1年前 , 19F
就追殺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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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2:34, 1年前 , 20F
在無數版面低買高賣 被抓的就污蔑人家說不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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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2:34, 1年前 , 21F
其實不受歡迎的明明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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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2:35, 1年前 , 22F
就不爽你而已 又要被你污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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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2:36, 1年前 , 23F
你連在一起?你喜歡把我跟金城武連在一起也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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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2:36, 1年前 , 24F
我被你纏上才真是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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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2:37, 1年前 , 25F
你也不想想你也是惡名在外了
12/09 22:37, 25F

12/09 22:37, 1年前 , 26F
你說我是誰?證據在哪?你不就是謊話連篇而已
12/09 22:37, 26F

12/09 22:39, 1年前 , 27F
你自己開Surfshark就算了 別扯其他人好嗎?
12/09 22:39, 27F

12/09 22:41, 1年前 , 28F

12/09 22:41, 1年前 , 29F
那幾個US ip 是哪一家VPN?
12/09 22:41, 29F

12/09 22:42, 1年前 , 30F

12/09 22:43, 1年前 , 31F

12/09 22:44, 1年前 , 32F
在巴哈被永久水桶,這算巴哈不受歡迎人物吧
12/09 22:44, 32F

12/09 22:46, 1年前 , 33F

12/09 22:46, 1年前 , 34F
在gay版騷擾他人
12/09 22:46, 34F

12/09 22:49, 1年前 , 35F

12/09 22:50, 1年前 , 36F
在sex版亂板
12/09 22:50, 36F

12/09 22:52, 1年前 , 37F
貼到超過額度了
12/09 22:52, 37F

12/09 22:53, 1年前 , 38F
還貼了自己的猥褻照片
12/09 22:53, 38F

12/09 22:54, 1年前 , 39F
你對自己的惡行都避重就輕 我只是路過把你的真面目揭穿
12/09 22:54, 39F

12/09 22:54, 1年前 , 40F
而已
12/09 22:54, 40F

12/09 22:55, 1年前 , 41F
你以為去4X發文有用喔!
12/09 22:55, 41F

12/09 22:55, 1年前 , 42F
如果你是嫉妒我有錢就直說啊
12/09 22:55, 42F

12/10 10:20, 1年前 , 43F
ptt分身套利黃牛仔 律師費薛起來
12/10 10:20, 43F
唉 各位律師們 看到了吧 就是像這樣騷擾這樣 根本也沒在演 連律師版的文章都可以追殺 超猛的 XD 謝謝私底下有寄信的律師朋友 ※ 編輯: gdyoungboy12 (1.162.41.216 臺灣), 12/12/2022 01:16:31
文章代碼(AID): #1ZZvbtFj (LAW)
文章代碼(AID): #1ZZvbtFj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