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網路上發言可能引發的法律責任
※ 引述《guardian128 (金屬製品)》之銘言:
: 不好意思打擾了
: 單純好奇想請問各位
: 假設今天發生一個情況
: A在社群軟體上發文
: 例如FB、IG、PTT或推特等等
: 然後X在那篇文章留了一些不好聽的酸言酸語
: 可能酸A或是罵A之類的
: 導致A發生了實質上的傷害
: 例如A看到X的留言後情緒無法穩定 (過於生氣或難過)
: 使得心臟出現疼痛、甚至最終不幸因此過世
: 或是
: 甚至自殺
: 那麼X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 而如果是發生在A與X的私下聊天中
: 例如LINE、FB私訊、交友軟體、PTT信件等等
: 然後如同上面的舉例一樣
: X對A講了一些不好聽的話
: 最終導致了A的不幸過世
: X會面臨到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
: 感謝各位的解答
: *上述的例子都假設有證據證明就是X的發言導致了A的過世
: 例如在私下聊天中A對X傳送過非常生氣導致心臟不適的訊息
: 或是A在公開發文中說X的留言讓他感到非常難過等等
雖然自己這篇文很久了
不過最近對此又有一些疑問
所以想再請教一下各位
透過推文的板友們的解釋
我已經瞭解一個人在網路上的發言
不論是公開留言或私下傳訊息
進而導致另一人的意外死亡或自殺
只有這樣的話是無法成罪的
就像板友說的必須要有因果關係才能成立
不過我的小疑問是
假設A是一位心臟長期有疾病的人
而B在與A私下傳訊息時
使用了辱罵的文字
使得A感到憤怒、難過等負面情緒
進而導致A送醫,甚至因此不幸死亡
那這個沒有因果關係嗎
畢竟是B的訊息導致讓A的病狀發作
麻煩各位解答了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1.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1864863.A.E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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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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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不過只是假設啦XD
推
08/30 21:22,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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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所以如果B不是蓄意想以此害死A的話
就是無罪嗎
※ 編輯: guardian128 (101.12.101.144 臺灣), 08/30/2022 21:37:41
※ 編輯: guardian128 (101.12.101.144 臺灣), 08/30/2022 21: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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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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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訊息中A有說自己被B罵到心臟疼痛
這樣算是證據嗎
※ 編輯: guardian128 (101.12.101.144 臺灣), 08/30/2022 2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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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原來要詳細到這個地步才能證明
看來只憑訊息上的內容肯定是無罪了
※ 編輯: guardian128 (101.12.101.144 臺灣), 08/30/2022 23: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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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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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對 我說的因果關係是指法律層次的部分
推
08/31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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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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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哦我懂您的意思了!
所以就算A在訊息中說是B害A心臟疼痛
也不是他說了就算證據
是這樣對吧
※ 編輯: guardian128 (101.12.101.144 臺灣), 08/31/2022 11:24:49
※ 編輯: guardian128 (101.12.101.144 臺灣), 08/31/2022 11:25:47
推
08/3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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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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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等下,抱歉我看不懂呀QAQ
太複雜了(汗
我對法律十分不瞭解
有此疑問所以才發文請教各位的m(Q_Q)m
推
08/3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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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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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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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因果感覺確實容易理解一些
法律這門學問真複雜
感謝您的仔細解釋
※ 編輯: guardian128 (101.12.101.144 臺灣), 08/31/2022 22:35:04
※ 編輯: guardian128 (101.12.101.144 臺灣), 08/31/2022 22:38:51
※ 編輯: guardian128 (101.12.101.144 臺灣), 09/01/2022 08:36:52
※ 編輯: guardian128 (101.12.101.144 臺灣), 09/01/2022 08: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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