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受害人無肢體反抗,能告強制性交嗎?
如題。
網路上有時候會有「被強暴時該怎麼辦」的討論,不少人會說什麼挖眼啊踢蛋啊折手指啊
尖叫逃跑啊的,但同時也有許多人指出,認真打架的話體格差異幾乎不可踰越,實務上積
極進行肢體反抗的女性通常都是被暴打一頓之後還是被成功強暴,而尖叫逃跑雖然有可能
使加害人退縮,卻也可能讓對方以過激手段讓你閉嘴。
身為女性,我一直覺得要是我碰到這種情況,當下如果沒有因為恐懼而無法行動的話,應
該會選擇配合,有餘力就記下對方私密部位的特徵,事後再想辦法提告。
但是,如果受害人當下都不進行肢體反抗,頂多口頭表達拜託不要真的不要等等,是否還
能告成強制性交?如果進行小幅度掙扎,造成下體撕裂傷的話,是否足夠作為強制性交的
證據?如果這些都不夠,哪些作法可以滿足提告條件,收集證據,同時避免過度反抗激怒
加害人?另外,加害人的身分(熟人/陌生人/權勢者/伴侶)會如何影響上述結果?
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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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能盡可能配合啊,一般情況下女性對男性,不管對方有沒有武器都毫無希望吧,
被強迫已經很慘了,我才不想引來更多暴力,頂多被壓制的話小幅度掙扎,盡量讓姿勢好
受一點。
但你說的也不是沒道理,一來要是只有口頭表達不要,在缺乏錄音錄影的情況下基本上沒
啥證據,只能看出兩人性交,不知道是否合意,二來大家好像普遍預期受害者會跟個貞潔
烈女一樣死命掙扎直到動不了,避免肢體反抗的話很容易讓人覺得是「越想越不對勁」,
所以才想問現行的判決標準是什麼,受害人有沒有應對的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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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確定正常人的反應應該長怎樣?如果你指的是尖叫逃跑踹下體,前面也說了,我怕被
打,而且除了尖叫逃跑或許有幫助外,攻擊加害者並不有效。
然後我參考的主要是受害者經驗分享、對性侵案的分享,以及對男女戰鬥力差距的一般討
論,這邊附上PTT的幾篇討論。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3122287.A.CB8.html
http://b.bbi.com.tw/sex/1INWDtUD.html
https://www.ptt.cc/bbs/sex/M.1140705190.A.6AA.html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29428197.A.F9D.html
雖然無法保證發言人身分的真實性,但其中傳達的訊息很一致:積極肢體反抗只會被暴打
後性侵、即使打中加害者對方也不會停止、女對男基本上是輕鬆被壓制、除非一方練過一
方完全沒練過,不然差15公斤就能被虐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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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覆,我在提問時有想過性侵害不只是男對女,不過「肢體反抗不僅沒用還會加重傷
害」這點在男對女的情況中最為明顯,而且討論到的問題大多可以套用到其他性別組合,
所以就不另外贅述。(當然別的組合可能也有獨特的問題,比如男性被性侵通常更難以啟
齒,背負較大社會壓力。)
我可以理解積極反抗與否會是一個重要考量,也知道性犯罪很多有的沒的亂告,以及刑法
謙抑性、提告者應負舉證責任等等,因此我原本的不抵抗策略還很不完善,但我也必須說
積極反抗有很多客觀困難,所以想知道有沒有更好的辦法。
我想權勢性交是比較簡單的情況,比如學生和老師,下屬和主管,只要有兩人性交的證據
,且前者提告,應該都比較容易成立。
陌生人可能也比較容易告成?撿屍的情況好像比較複雜,但跟本篇想討論的問題沒有直接
關係。
但是認識的人,甚至是伴侶,除非有受害者口頭嚴肅抵抗卻被侵害的錄音錄影,不然我很
難想像沒有肢體抵抗(然後被暴打)還能告成的情境。
一方面如果這樣都能告贏,想想還蠻可怕的,大概就跟日本電車癡漢一樣,被指控就直接
中獎抓走,一方面又想不到更好的應對方式。
我記得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是大宗,但如果一定要冒被打成豬頭的風險反抗才能提告的話
,我大概會選擇當下不抵抗,就當被狗咬,然後以後對對方提高警覺,能閃多遠閃多遠。
(如果是這種情況,提醒別人那傢伙是強暴犯會不會被告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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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來問有沒有肢體抵抗造成的傷害以外的證據可以提供啊,或是怎麼把傷勢控制在
相對輕微但足夠充當證據的範圍,不然被暴打之後換來的只是在一連串跑法庭之後讓對方
進去蹲,對我來說是傷敵八百自損一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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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第一次知道,方便提供判例嗎?另外請問相關的法源依據是?(哪些東西可以用民事
契約規範,哪些不行?)
※ 編輯: summer1324 (36.226.167.228 臺灣), 08/31/2021 20: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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