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雇主用這種方式資遣我是否違法?

看板LAW作者 (湯姆.克魯蛇)時間3年前 (2021/04/22 11:13), 3年前編輯推噓8(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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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3月10日,雇主找我面談,說明因疫情衝擊對公司影響很大。他有個行銷計畫, 是用來重振業績,四月起開始執行,所以要我四月起每週六加班一整天,有時候每 週五晚間加班至21:00以後。重點是他不會給加班費,我有問他是否是因付不出加 班費,他說不是付不出來,是要我共體時艱。 我拒絕了,因為沒有加班費,我就不願配合。於是他把我資遣。要求我於3月16 日去職。有給我資遣費及預告工資。但這次面談中,我有提及3月16日只差一個月我 就做滿4年可以再有14天特休,而且3月16日去職,3月當月我就沒有全勤獎金,但他 不管,他的意思是:現在是他在資遣我,我沒得選擇。 後來我拿到非自願離職單得知,他去勞動局通報資遣我,理由是勞基法第11條 第4款。但事實上並非基於這一法規資遣我,而是我不願配合沒加班費的加班才使資 遣。雖然我沒有想復職,但我認為他如此的資遣造成我3月全勤、滿4年會有的特休 權益損害。如果他的資遣合法,那麼沒3月全勤、未做滿4年就被資遣因此沒特休,這 我還能接受,但我認為他這樣的資遣是違法的,所以才會認為權益受損。 我全程的面談都有錄音。去職後,我向勞動局檢舉,並附上錄音,錄音及我照錄 音打的逐字紀錄,都可明顯得知他是因為我不配合沒加班費的加班資遣我的。但勞動 局調查後回覆我,說雇主跟他們說的確是因為業務量縮減才資遣我的,且資遣費、預 告工資、非自願離職書都有給我。並說若還認為資遣有爭議,可循法律途徑救濟。 請問,雇主這樣資遣我,損害我權益,是否犯了詐欺相關罪行?我可否對他提刑 事訴訟呢?還是其實犯了其他罪行,我只能用民事訴訟?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85.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9061211.A.2A0.html

04/22 12:42, 3年前 , 1F
為什麼那麼愛用刑事訴訟? 勞資糾紛案件請回歸勞基法,
04/22 12:42, 1F

04/22 12:42, 3年前 , 2F
可向縣市政府勞工局諮詢是否符合法規。
04/22 12:42, 2F

04/22 12:49, 3年前 , 3F
告看看,或許可以
04/22 12:49, 3F

04/22 13:29, 3年前 , 4F
全勤他要給你但是特休如果 有給預告期工資可以不給
04/22 13:29, 4F

04/22 13:32, 3年前 , 5F
倒數第二段的法律救濟不是刑事而是民事.
04/22 13:32, 5F

04/22 13:43, 3年前 , 6F
詐欺告不成,詐欺相關是三小?
04/22 13:43, 6F

04/22 13:54, 3年前 , 7F
民事訴訟
04/22 13:54, 7F
抱歉再請問一下: 如果去告民事,這案件總共需花多少律師費用?需多久才會有結果?謝謝。

04/22 14:24, 3年前 , 8F
你可以先找當地勞工局/處問問是否可以調解
04/22 14:24, 8F

04/22 14:25, 3年前 , 9F
如果你的目標是金錢, 這是最快最省錢的方式.
04/22 14:25, 9F
除了錢以外,還想要公司受到處罰,讓他們以後不會再用同樣手法資遣員工。 所以想再請教一下,像這案子,對該公司是否有相關的行政處罰?謝謝。 ※ 編輯: TomCloser (219.85.85.85 臺灣), 04/22/2021 14:43:31

04/22 15:03, 3年前 , 10F
公司有沒有違法還很難說
04/22 15:03, 10F

04/22 16:16, 3年前 , 11F
勞工訴訟看可不可以申請法扶,另外現在有勞動事件法,訴
04/22 16:16, 11F

04/22 16:16, 3年前 , 12F
訟時間有縮短,而且在訴訟前會先行調解,由承審法官親
04/22 16:16, 12F

04/22 16:16, 3年前 , 13F
調,非常有趣...
04/22 16:16, 13F

04/22 18:29, 3年前 , 14F
反終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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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8:51, 3年前 , 15F
疫情之下,業務縮減是好理由,除非你有辦法證明業務沒有
04/22 18:51, 15F

04/22 18:51, 3年前 , 16F
04/22 18:51, 16F

04/22 18:51, 3年前 , 17F
縮減
04/22 18:51, 17F

04/23 05:15, 3年前 , 18F
舉證責任在公司才對啊,怎麼會要勞工證明業務無縮減?
04/23 05:15, 18F

04/23 07:13, 3年前 , 19F
就說公司很好舉證了啊...
04/23 07:13, 19F

04/23 07:42, 3年前 , 20F
就是公司好舉證,所以舉證責任才在資方,很合理呀
04/23 07:42, 20F

04/23 09:45, 3年前 , 21F
原po有錄音,若是內容公司明確表示資遣事由是不配合加班
04/23 09:45, 21F

04/23 09:45, 3年前 , 22F
那麼公司事後變更資遣事由是不行的
04/23 09:45, 22F

04/23 10:47, 3年前 , 23F
原PO說第一段有提到公司有個行銷計畫有可能就是轉型
04/23 10:47, 23F

04/23 10:47, 3年前 , 24F
所以公司給了試探, 這裡只提到沒有加班費不幹但是沒說
04/23 10:47, 24F

04/23 10:48, 3年前 , 25F
到其他內容,所以公司是否轉型有可能.
04/23 10:48, 25F

04/23 10:48, 3年前 , 26F
計畫執行了沒?實際上有加班但是有沒有給?原PO沒有提到
04/23 10:48, 26F

04/23 10:49, 3年前 , 27F
如果公司認為原通不同意計畫所以不排班就沒有加班費給
04/23 10:49, 27F

04/23 10:49, 3年前 , 28F
不給的問題,官方怎樣裁罰?
04/23 10:49, 28F

04/23 10:51, 3年前 , 29F
所以才建議原OP找勞政單位會談,過程中原PO自己決定方式
04/23 10:51, 29F

04/23 10:51, 3年前 , 30F
如果走法院那塊是真的太慢還沒有他要的行政罰效果.
04/23 10:51, 30F

04/23 10:52, 3年前 , 31F
民事法院相較於勞政單位,後者比較偏勞工阿...
04/23 10:52, 31F

04/23 12:36, 3年前 , 32F
樓上沒說錯嗎?法院才比較偏勞方吧
04/23 12:36, 32F

04/23 13:23, 3年前 , 33F
沒 法院覺得自己很中間
04/23 13:23, 33F

04/23 13:24, 3年前 , 34F
特別是民事法院認為自己超棒棒 不然就不會有高院座談認
04/23 13:24, 34F

04/23 13:25, 3年前 , 35F
可加班申請制好一段歲月後被棄兒不捨的勞工上訴到最高
04/23 13:25, 35F

04/23 13:25, 3年前 , 36F
打臉的狀況發生.
04/23 13:25, 36F

04/23 13:26, 3年前 , 37F
更正錯字: 鍥而不捨
04/23 13:26, 37F
文章代碼(AID): #1WWEdRAW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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