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同事針對我的留言將對我提告

看板LAW作者 (築夢踏實)時間3年前 (2020/09/11 01:04), 編輯推噓8(8024)
留言32則, 1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簡述事情如下,並將對話完整節錄,除了公司及產品之外 同事:職位 SQE/CQE 我:業務 最近在客戶端發生一個標籤D/C(生產日期)標錯問題, 導致客戶控管材料到期日有誤,因此客戶要求換貨。 中間業務跟另一位CQE 與客戶郵件/電話/skype 會議多次無結論。 但是後來CQE 自行與其主管報告後,同意補償客戶。(9/1) 9/8 主管會議上,身兼SQE/CQE 的同事報告, 這樣的賠償結果是因為業務沒有召開內部會議,才導致CQE 拗不過客戶,認賠給客戶。 事實上,由於我們是外商在台小分公司,人員不多,因此我認為品質問題, 內部窗口我只需要對應CQE,因此每當CQE找我討論/開會, 有時間我就直接下樓F2F 討論,(我從來不知道這可以被視為私下討論而非會議) 開完會議後,其它同事轉述給我後,我覺得明明就會開會, 但這會就是我跟他兩人 (沒坐在會議室/沒使用線上TEAM/SKYPE),怎麼會被如此解讀。 於是就有如下TEAM留言給我同事 大哥,你也太睜眼說瞎話了吧,****的事情我沒跟客戶爭取? 你郵件都在裡面(應該是說郵件你都在裡面),要不下午打電話給客戶採購經理, 看上周(9/1)我是否有再跟他們提這件事情(換貨問題),做人做事要有道理, 品保做到推卸責任的,我還真的無言了,你自己看,你都在郵件裡, 如果你要這麼過分的話,我會把郵件公開,讓大家評評理,主管會議在開會時, 請你先搞清楚狀況後再表達,不要隨便挖洞給別人, 如果你看不懂英文,沒關係你可以Google 翻譯,我何時說要賠客戶了, 我讓CQE 跟客戶談肇責。 後來他打來很生氣的說,他都知道狀況, 但問他有沒有仔細看每一封我們跟客戶來回的郵件,他說沒有... 我只回她如果CQE 的事情還得業務做,那他的薪水也給我好了。 以上,這個SQE/CQE 大哥說上述內容對他有人身攻擊, 是他寬容我,不然他就拿這證據告我了,請問專業的各位, 可否幫忙解答這樣留言/對話是否涉及人身攻擊或者有甚麼可能的法律責任。 謝謝。 我同事說光講了"薪水給我領"/"挖洞給別人"就是涉及對他羞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186.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9757487.A.E48.html

09/11 01:35, 3年前 , 1F
卡個位 我很好奇是要告啥
09/11 01:35, 1F

09/11 01:44, 3年前 , 2F
他提告,應該也會被公司
09/11 01:44, 2F

09/11 07:09, 3年前 , 3F
同事說上述留言及對話對她有人身攻擊
09/11 07:09, 3F

09/11 07:36, 3年前 , 4F
我知道 只是好奇用啥法條xd 因為看起來不像公然侮辱 也沒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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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7:36, 3年前 , 5F
謗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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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8:05, 3年前 , 6F
我也覺得沒有人身攻擊及你上述提的部分,但他堅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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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8:07, 3年前 , 7F
那就可以告我,我也真的不懂法條,所以才請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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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8:07, 3年前 , 8F
這樣有什麼法條可以對我提告?
09/11 08:07, 8F

09/11 11:00, 3年前 , 9F
卡位排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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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1:35, 3年前 , 10F
"睜眼說瞎話" "推卸責任" "這麼過分" "挖洞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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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1:36, 3年前 , 11F
這幾個詞都是可以告的成,即使非公開信件,只要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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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1:36, 3年前 , 12F
(第三人)有可能看到的也有可能算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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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1:59, 3年前 , 13F
樓上對於侮辱和誹謗的定義也太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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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2:44, 3年前 , 14F
所以要慶幸某樓不是法官、檢座或律師啊XD否則以目前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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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2:44, 3年前 , 15F
限的司法資源來看,可能需要國庫之數倍挹注才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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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5:53, 3年前 , 16F
告訴是個人權利,但會不會成立就是另一回事了。
09/11 15:53, 16F

09/11 16:31, 3年前 , 17F
樓樓上可能不太認識U,U是故意唱反調XD
09/11 16:31, 17F

09/11 16:55, 3年前 , 18F
100個法官有100種想法 有可能你剛好遇到那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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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6:55, 3年前 , 19F
同一件案件 100個法官可能99個判無罪 你要賭嗎?
09/11 16:55, 19F

09/11 16:56, 3年前 , 20F
這種情況1%的中獎率可是超高的
09/11 16:56, 20F

09/11 18:28, 3年前 , 21F
樓上所指的狀況,有現實案例的案號可參考?
09/11 18:28, 21F

09/12 09:11, 3年前 , 22F
你主管呢?
09/12 09:11, 22F

09/12 17:06, 3年前 , 23F
當然不可能有現實案例,因為一件案子不會有100個法官
09/12 17:06, 23F

09/12 18:14, 3年前 , 24F
ultratimes,我想板友們的意思是要你先去「司法院法學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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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14, 3年前 , 25F
料檢索系統」查詢:有沒有任何一件刑事有罪判決係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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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14, 3年前 , 26F
人陳述了你所列的那些語詞,而受刑事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09/12 18:14, 26F

09/12 18:14, 3年前 , 27F
相繩之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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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14, 3年前 , 28F
雖然你的回覆在法律上或許沒有責任;但如果因此造成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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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8:14, 3年前 , 29F
之板友惴惴不安或讓其他板友誤信現實中法院實務確如此運
09/12 18:14, 29F

09/12 18:14, 3年前 , 30F
作,實有失妥慎。
09/12 18:14, 30F

09/15 17:15, 3年前 , 31F
以只有你倆知道信件內容為基礎,你公開內容就遮蔽情緒化字
09/15 17:15, 31F

09/15 17:15, 3年前 , 32F
眼,對方主動拿出完整版,也與你無關,應該是這樣。
09/15 17:15,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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