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土地侵佔問題

看板LAW作者 (親愛偉士牌)時間3年前 (2020/07/30 22:56), 3年前編輯推噓2(2015)
留言17則, 6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大家好 太太娘家中有一塊土地 阿公過世後就是以持分登記 原本持分是 大伯1/7 二伯5/7 阿婆1/7 這塊地都沒人正式在使用,先前都是大伯母做資源回收在堆放破銅爛鐵等等 日前被檢舉環境髒亂、雜草過長等公害 https://i.imgur.com/2lnz1x6.jpg
https://i.imgur.com/sGdLxk0.jpg
二伯希望我們好好去使用(已打好租約),不要再讓大伯母堆雜物了 5月大伯的持分被法拍,我們有意購買但委由二伯出面以優先承購方式買下 上週已去地政辦理過戶事項 接下來的持分應該是二伯6/7 阿婆1/7 我們也和大伯母說目前土地你們沒有持分了,希望他們能把東西都搬走,留一個乾淨的地方 給我們使用,但大伯母不肯 堅持她是長媳還是有權力使用,不然就是給她100萬她才肯搬. .. 想請問大家 法律上能告大伯母侵佔土地嗎?是直接去警局報案嗎?還是有什麼辦法能強 制讓她搬離? 另外雖然破銅爛鐵不值錢,但我們應該不能直接就請別人載走吧?如果可以也不失花點錢解 決環境問題 之前我們也試過換鎖,但她也是一直換來換去或者直接剪斷我們的鎖頭,所以才想用公權力 強制介入 還請有經驗的大大解答 謝謝 補充一下 大伯和二伯的關係非常不好,二伯基本上是連見到大伯一家人都不願意的程度 。由於二伯沒有子嗣,而我們和二伯的關係最親近這次委由我們出面處理,處理好之後便讓 我們在此做點小生意之類的。當然如果我們處理不來二伯也是會出面處理 另外此地是大伯母佔用的 應該是說 大伯和大伯母是切割的狀態,找一方都會互相推責去找另一方 所以才想直接報 案處理 其實法拍5月份已經確定由我們買到,礙於還沒過戶,我們之前也都以口頭勸說,一方面也 是考量到讓大伯母有些時間處理,但她卻都置之不理。8月初等過戶完想要有比較積極的動 作因此上來詢問大家的意見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8.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6120985.A.6EB.html

07/30 23:35, 3年前 , 1F
可以告 還可以用不當得利叫她付租金唷
07/30 23:35, 1F

07/31 00:24, 3年前 , 2F
等產權過戶後再動作吧...
07/31 00:24, 2F

07/31 01:25, 3年前 , 3F
破壞鎖頭進入私人土地算不算違法?
07/31 01:25, 3F

07/31 03:06, 3年前 , 4F
民法767條第一項中段,請求除去
07/31 03:06, 4F

07/31 03:07, 3年前 , 5F
走民事訴訟
07/31 03:07, 5F
※ 編輯: abo1230 (36.228.8.64 臺灣), 07/31/2020 09:56:19

07/31 10:20, 3年前 , 6F
刑事X(因為是被法拍,從有權變成無權)民事O
07/31 10:20, 6F

07/31 10:20, 3年前 , 7F
民事訴訟走完,強制執行,圍籬圍起來,結案
07/31 10:20, 7F

07/31 10:21, 3年前 , 8F
之後若破壞圍籬,就是無故侵入or占用
07/31 10:21, 8F

07/31 10:22, 3年前 , 9F
記得監視器裝一裝......
07/31 10:22, 9F

07/31 14:27, 3年前 , 10F
我是認為民事上之請求權基礎應該是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
07/31 14:27, 10F

07/31 14:28, 3年前 , 11F
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07/31 14:28, 11F

07/31 14:30, 3年前 , 12F
刑事上的話,對方可能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
07/31 14:30, 12F

07/31 14:35, 3年前 , 13F
佔罪,依同法第324條第2項規定為相對告訴乃論之罪。
07/31 14:35, 13F

07/31 14:35, 3年前 , 14F
相對告訴乃論之罪除了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及追訴之
07/31 14:35, 14F

07/31 14:36, 3年前 , 15F
意思外,另需要指明犯人。
07/31 14:36, 15F

07/31 16:14, 3年前 , 16F
他們透過法拍取得權利移轉證書時,就已經擁有所有權了
07/31 16:14, 16F

07/31 16:14, 3年前 , 17F
07/31 16:14, 17F
文章代碼(AID): #1V8j-PRh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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