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保險解約-偽造簽名的罪責

看板LAW作者 (天下無敵)時間6年前 (2019/08/29 12:32), 編輯推噓2(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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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有關偽造文書的問題想請問大家,以下以當事人為第一人稱敘述問題 問題描述======================= 8 年前我小妹借用我的一個銀行帳戶存錢,印章存摺交給她保管運用。 他也用我的名字向他當時任職的保險公司保了兩張儲蓄險 (保險費由他負擔)。 上個月他在沒有我簽名、加上不知道哪兒弄來我的身分影本、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保 險解約。 小妹已經承認保單是她申請解約的,但她睜眼說瞎話地說是經過我同意及簽名。 我已經有向保險公司申訴解約流程有瑕疵。 在對我小妹的部份,在我沒有實質金錢損失的情況下, 我可以控告她偽造文書或其他刑事罪責嗎 ? 或者,保險公司可以控告他偽造文書或其他刑事罪責嗎? 問題背景描述=================== 我小妹6 年前開始計畫要離婚,所以想把他的錢藏起來,就借用我一個銀行帳戶存錢, 並用我的名字向他當時任職的保險公司保了兩張儲蓄險。 基本上銀行帳戶存摺印章及儲蓄險的錢都由小妹運用及負擔。 我爸爸在四月底前因車禍過世,留下的農地公告現值合計約一千萬 (雲林古坑)。 在處理喪事期間,小妹想解約儲蓄險把錢拿回去,要我簽名。 但我意識到她似乎對家產分配有不同意見,所以我就推說等家產土地都處理完我再簽。 後來經過幾次討論,小妹主張他有權利取得四分之一, 但弟弟與其他兩個姐姐主張應全歸給弟弟(三個女兒+一個兒子), 畢竟弟弟從開始工作後就一直有拿錢回家,家裡的開銷家具電器也多是由他負責購買。 而小妹很早就嫁出去,家裡的開銷當然他都沒有負擔過, 倒是每次回家當女兒賊當得很稱職。 所以家產就先擱著沒處理。我小妹的兩張儲蓄險保單我也就一直沒簽名解約。 在這幾個月,小妹三不五時就要求我簽名解約那兩張保單, 我還是那句話,家產土地都處理完,不管結果如何,我一定會簽。 但在上個月底,銀行通知我有83萬的從我的帳戶轉出, 我才得知那兩張保險被解約,但奇怪的是我並沒有簽名, 原來是我小妹冒用我的簽名,及不知道哪兒來弄來我的身分證影本, 以郵寄方式寄給保險公司的台南辦事處申請解約並解約成功,錢在入帳後不到兩個小時就 被他轉走。 因為小妹曾經在該保險公司辦事處當過業務,兩張保單也是掛給他的業務主管負責。 甚至我也知道我小妹跟該業務主管過從甚密。 目前我們了解的情況是: 小妹:保險解約有取得你的同意,簽名也是你簽的 (睜眼說瞎話!!) 保單業務:我不知道保險被解約,我沒經手,保戶可以透過郵寄方式申請解約,不用透過 業務 台南辦事處處理解約行政人員:有電話與你(應該是我小妹)對過個資,保險金也是退到你 本人帳戶,過程符合公司規定程序。 針對保險解約的部分,我們已向保險公司申訴並調查中, 保險金的部份我不會要,畢竟本來就不是我的錢, 但對於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保險竟就被解約, 我強烈懷疑,負責解約的辦事處有人跟我小妹內神通外鬼來達成這整個解約流程。 所以我要求保險公司一定要找一個人出來負責,不然我會繼續上訴到金管會。 因為這件事,加上這幾個月期間, 小妹對於爸爸留下來的農地地上物收成分配所主張的權利很不合理。 我和其他兩位弟弟妹妹決定上法院申請裁判分割家產,打算跟小妹斷個乾乾淨淨。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25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7053143.A.581.html

08/29 13:43, 6年前 , 1F
煩請找家事律師
08/29 13:43, 1F

08/29 13:53, 6年前 , 2F
以儲蓄險的情況,法官照你陳述的,應該不會判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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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3:53, 6年前 , 3F
你主張後面的部分,那你又怎樣解釋前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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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3:54, 6年前 , 4F
以前同意她做,現在不同意他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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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3:54, 6年前 , 5F
保費是她繳的,那你事後這樣這主張...要侵占她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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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3:56, 6年前 , 6F
你還是專心處理遺產部分吧,但就法律面來講,她主張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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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3:56, 6年前 , 7F
要去怪令尊在世時沒有做好財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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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3:57, 6年前 , 8F
他那兩筆儲蓄險,本來就跟現在遺產無任何關聯性,不是嗎?
08/29 13:57, 8F

08/29 13:57, 6年前 , 9F
反倒是你打算用這個箝制她的合法繼承權利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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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3:58, 6年前 , 10F
那至於有無奉養父母,承歡膝下,那就個人意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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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4:03, 6年前 , 11F
如果是借名登記,你也都授權給她,我是覺得不要把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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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糾紛扯到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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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4:04, 6年前 , 13F
保險是妳妹的錢…妳開心要告就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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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5:41, 6年前 , 14F
姐弟對遺產的主張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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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5:41, 6年前 , 15F
我比較想知道 手段合法目的非法的恐嚇取財會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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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03, 6年前 , 16F
感謝以上各位大大的指教。是的,遺產跟保險兩件事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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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03, 6年前 , 17F
一起,的確是有可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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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03, 6年前 , 18F
當事人四個姐弟都知道法律上是擋不住小妹要分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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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小妹提出分家產的提案是超過他該拿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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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願出來跟其他三兄姐協調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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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04, 6年前 , 21F
大家就一直僵持著沒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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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也早就料到會有這種結果,所以才故意不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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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逼他一定要出面把事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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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04, 6年前 , 24F
當事人沒有想要拿保險金,真要拿也早就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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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04, 6年前 , 25F
事已至此,當事人與其他兩位姐弟已決定走裁判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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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05, 6年前 , 26F
當事人現在就是不爽小妹偽造簽名,甚至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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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05, 6年前 , 27F
說有得到當事人同意並說是當事人親自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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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當事人也不解為何小妹可以拿到當事人的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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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05, 6年前 , 29F
看了以上各位大大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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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05, 6年前 , 30F
所以就保險解約的部份,小妹偽造大姐簽名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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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06, 6年前 , 31F
是否因為借名登記的關係,就沒有偽造文書或其他刑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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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17, 6年前 , 32F
所以,誰的法益有因此而遭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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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27, 6年前 , 33F
請以兩件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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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27, 6年前 , 34F
回樓上t 大:沒有。只有當事人心裡不舒服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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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30, 6年前 , 35F
回樓上H 大:謝謝指教.是的,保險/家產之後會分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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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8:27, 6年前 , 36F
因為偽造文書成案。要滿足:變造公文書,足生損害於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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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他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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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8:28, 6年前 , 38F
所以如果沒人受損害不易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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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8:44, 6年前 , 39F
當事人感謝H大的熱心回覆,看來這口氣只能含著淚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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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9:21, 6年前 , 40F
想逼人失敗還好意思說含淚 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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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1:50, 6年前 , 41F
補充一下,刑法偽造文書的足生損害,實務見解是只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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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危險的可能即可成立,並非以確有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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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事實之發生為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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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0:48, 6年前 , 44F
謝謝jim大的提醒,我會轉告給當事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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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0:56, 6年前 , 45F
三女一男,兩女放棄,也只能放棄改為一女一男共同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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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0:57, 6年前 , 46F
真要提告的話,建議先去翻翻最近幾年出版的刑法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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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0:57, 6年前 , 47F
如果兩女有心可以討論先繼承後將繼承部分贈與該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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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0:58, 6年前 , 48F
(刑法分則)第十五章偽造文書印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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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0:58, 6年前 , 49F
現在弄成大家都想抓小辮子來報復該女(自家姊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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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0:59, 6年前 , 50F
我個人是認為就稅法來說,尤其是房地合一稅,最好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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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一筆錢,其他繼承人取得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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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繼承人不要拋棄繼承,但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表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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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財產,以金錢方式補償也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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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金錢補償都不想要的話,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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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1:01, 6年前 , 55F
走裁判分割這條路未必是比較好的,雖然可以先調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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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21:02, 6年前 , 5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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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0:28, 6年前 , 57F
以下是以當事人第一人稱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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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sindy & tao 大的回覆,我們會再研究一下遺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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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保險解約瑕疵就先等保險公司內部調查結果出爐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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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兩件事不會再扯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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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與另兩位弟妹的確是很想弄小妹。其實一開始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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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大家都知道土地共同持有,很容易會讓之後後代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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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糾紛.雖然有點不切員際,但我們還是希望農地能由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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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後代一直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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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開始也有談到現金這選項,但小妹說他不要現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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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土地,反而吐槽我們說我們都把他想成很愛錢的人。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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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出來遺產處分條件是要把唯一塊臨路的農地要過戶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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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房子他要能自由進出,而且,其他土他要設定成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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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的同意不得買賣因為他怕弟弟守不住祖產。他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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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弟弟。要是弟弟之後有小孩 (弟弟未婚)他一定會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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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過戶還給他(WTF!?)。這條件實在太不公平,所以遺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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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我們就一直僵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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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過世的突然,農地上的地上物因為我們四個姐弟都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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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 (在台中台南),所以一開始就說好農地給叔叔顧,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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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收成有與叔叔談好怎麼分配 (LINE 群組都有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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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妹卻每兩三個禮拜就回去採收本來該屬於叔叔的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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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勸他說叔叔出錢出力,這樣回去割稻尾很不好,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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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來回雲林的過路費跟油錢根本就不划算。而他的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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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我們家的,為何我回去採收要被當賊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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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跟叔叔談好,就留一塊剛植好鳳梨苗的地給他自己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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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期然,3 個月之後,同時植苗的農地,叔叔顧的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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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壯,留給他的那塊,草都已經高到看不到原本鳳梨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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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0:28, 6年前 , 83F
以上是能具體講出來的關於小妹的事實,其他比較個人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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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評論就不再寫了,再綜合前面講的解約保險事件,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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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0:29, 6年前 , 85F
其他兩位弟妹認為,花筆錢走法院才能與他分割個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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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0:29, 6年前 , 86F
不然我們受不了他那種幾乎是"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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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0:29, 6年前 , 87F
們的"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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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2:17, 6年前 , 88F
有4分之3的所有權,可以解決共有物之管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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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2:18, 6年前 , 89F
遺產的土地部分可以公同共有慢慢處理,先辦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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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2:18, 6年前 , 90F
農地只要農地農用,不會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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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2:19, 6年前 , 91F
如果大多數不動產是農地的話,應該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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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2:21, 6年前 , 92F
建議找精通不動產的律師諮詢。
08/31 02:21, 92F

08/31 02:23, 6年前 , 93F
 
08/31 02:23, 93F

08/31 02:23, 6年前 , 94F
只是我也要講一件事情:
08/31 02:23, 94F

08/31 02:24, 6年前 , 95F
你在保險這樣子弄她,也導致她在不動產這部分來報復。
08/31 02:24, 95F

08/31 02:26, 6年前 , 96F
真的要處理的話,應該辦到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就好了,然
08/31 02:26, 96F

08/31 02:27, 6年前 , 97F
後用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處分掉。
08/31 02:27, 97F

08/31 02:28, 6年前 , 98F
但前提是要有錢啦!
08/31 02:28, 9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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