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見] 關於板規的建議

看板LAW作者時間4年前 (2019/07/24 20:54), 4年前編輯推噓7(7015)
留言22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jim23027: 唉...都過了那麼久了,你還是沒發現自己的問題在哪裡( 07/23 22:04

07/23 22:04,
嘆)
07/23 22:04

07/23 22:05,
當時可不只他好嗎......
07/23 22:05

07/24 20:01,
來詢問者確實少有態度不好的 不過某個來亂的就是少數態
07/24 20:01

07/24 20:01,
度的詢問者其中之一
07/24 20:01

贊同kk大的看法 某人真是得了便宜又賣乖
如果覺得發言者有那裡讓各位不爽, 不如明說如何? 如有必要,做成簡要的「發言前提醒」 就請板主在發表文章前直接顯示。 如果不是惡意攻擊,言之成理,又可以讓各位感覺舒服願意回應, 想必發言者都會願意配合,畢竟都是想討論,不是來吵架的。 1.行政(版主)、立法(人民)、司法(小組長)三權分立。 2,重要的板規限制應經由人民同意。其餘無關重大限制的事情可由板主決定及設定規範。 3.設定規範請考量比例原則: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就這樣囉 : : 個人建議: : : 版主應為板規之執行者,而非板規之制定者。 : : 板規應經由板友提案後,投票通過成立,版主不得恣意刪改增添之。 : : 理由: : : PTT使用學術網路,有國家資源公共場域之性質,批踢踢板面不是可以無限開, : : LAW板只有一個。基於平等和公平,應盡量讓每一個人都能合理使用,尤其基於憲法 : : 保障之言論自由,使用者之自由應盡量給予保護。 : : 使用者未造成他人權益及自由受損時,應盡量不予法律所無之限制。 : : 若有各種限制,應基於版面使用者、管理者,基於讓板達到最大公益的目標下, : : 合意為之。而不是板主選上後,板主隨即權力無限大而可以任意而為, : : 甚至將板主的恣意視為是板上的自治。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56.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3972850.A.E27.html

07/24 21:05, 4年前 , 1F
可惜噓拿掉了 妳是來討論的? 你發表了啥法學見解?
07/24 21:05, 1F
因為某些人令人覺得很累 所以就不想討論了

07/24 21:23, 4年前 , 2F
你以為板主這麼好當嗎...
07/24 21:23, 2F

07/24 21:24, 4年前 , 3F
另外目前申請板主的怎麼都還沒通過 自己也有考慮去申請了
07/24 21:24, 3F
※ 編輯: uhottle (114.43.156.45 臺灣), 07/24/2019 22:34:00

07/24 22:56, 4年前 , 4F
今天showeig跟jaj12377被多重帳號部砍除了
07/24 22:56, 4F

07/24 23:01, 4年前 , 5F
07/24 23:01, 5F

07/24 23:05, 4年前 , 6F
應該會以這個為依據處理先前的申訴。之後投票吧
07/24 23:05, 6F

07/25 00:20, 4年前 , 7F
申訴應該不存在,因為爭議帳號已被砍除。您可以先請小組長
07/25 00:20, 7F

07/25 00:20, 4年前 , 8F
申請恢復您的退文
07/25 00:20, 8F

07/25 00:26, 4年前 , 9F
07/25 00:26, 9F

07/25 00:27, 4年前 , 10F
這篇他的回覆值得一看
07/25 00:27, 10F

07/25 02:26, 4年前 , 11F
我有問小組長,回覆是要等前板主案都處理完才會跑新板主流
07/25 02:26, 11F

07/25 02:26, 4年前 , 12F
程。
07/25 02:26, 12F

07/25 08:54, 4年前 , 13F
不差幾天了。慢慢來。事情終於快告一段落了
07/25 08:54, 13F

07/25 14:05, 4年前 , 14F
可惜噓拿掉了+1 某些發問態度差且欠缺自省能力的人 明
07/25 14:05, 14F

07/25 14:05, 4年前 , 15F
講也是沒用的
07/25 14:05, 15F

07/26 13:42, 4年前 , 16F
某人被噓就玻璃心把噓文功能關掉了
07/26 13:42, 16F

07/26 13:43, 4年前 , 17F
^碎
07/26 13:43, 17F

07/26 15:36, 4年前 , 18F
有些伸手牌白目言論真的很欠幹……
07/26 15:36, 18F
之前發問前有查判決 且整理好案情 初步訴訟策略 不過個人意見跟一些人不一樣 就被不爽說是不尊重專業。 該做的都做了 也盡量調整作法表示誠意了 想攻擊的人,還是怎麼樣都可以找理由攻擊,解釋也是沒用的 順便說個人意見後來律師有採納,且認為是較佳的。 不知道為什麼因為一些沒頭沒尾的攻擊 我就需要解釋這麼多 所以也不想討論了 某S又說了找了律師就不要來討論阿 不過律師是很忙的 要兼顧很多案子 加上自己想幫上忙 就是這樣而已 。大家可能覺得就是來要免費諮詢的,所以又加了費用。 S不是說錢太少侮辱人 就是說是營利行為要檢舉 要求限時刪文道歉不然水桶半年 現在還可以繼續攻擊不完, 加上聽聞其他人被S窮追猛打,用分身圍剿嘲罵類似遭遇。 總之要說S是正常, 我不相信就對了。 ※ 編輯: uhottle (220.136.28.20 臺灣), 07/27/2019 00:38:15

07/28 08:48, 4年前 , 19F
回答問題好像只有他才專業的神經病也很多。
07/28 08:48, 19F

07/28 08:49, 4年前 , 20F
法界高手,有時間在批踢踢訓人= =?不是吧?
07/28 08:49, 20F

07/28 08:50, 4年前 , 21F
那麼專業那麼pro,應該接不完的案件與諮詢服務。
07/28 08:50, 21F

07/28 08:51, 4年前 , 22F
剩餘時間休息陪家人都嫌不夠,還有閒情上批踢踢訓話?
07/28 08:51, 22F
文章代碼(AID): #1TE5Jou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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