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動契約-懲罰性違約金

看板LAW作者 (一米六五)時間5年前 (2019/04/29 03:09), 5年前編輯推噓8(8013)
留言21則, 9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 公司為了讓條款完善所以請了律師擬訂新的勞動契約,裡面我認為最難同意的條款如下: 第十二條 損害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本契約之規定,甲方得據以終止本契約,乙方除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害,並應 給付年薪三倍之懲罰性違約金予甲方。」 我們公司的最大掌權人表示,這份契約只防君子不防小人,因為之前發生過其他員工犯錯 不認帳的情形,所以希望起嚇阻作用所以訂了這項條約。但身為領微薄工資的員工,要是 真的簽約後發生了什麼非故意為之被故意扣上的錯誤,自己只能摸摸鼻子賠上年薪三倍 的違約金?這樣合理且合法嗎?有什麼自保的方法嗎? 除了這項條款的問題外,公司只有發放一份勞動契約,盯著員工簽完就回收,這樣是否違 法呢? 最後,如果勞方代表選舉由資方指派,會觸犯到那些條款呢? 契約連結: https://www.dropbox.com/s/7txktglsvark89o/Labor%20Contract.pdf?dl=0 ***版主不好意思如果我發錯版請告知我刪文或直接刪文,謝謝,辛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7.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6478565.A.355.html

04/29 03:12, 5年前 , 1F
盯人簽不違法逼人簽才違法 簽了就發生主張252然後祈禱 XD
04/29 03:12, 1F
QQ勞工好弱勢,謝謝回覆!

04/29 08:04, 5年前 , 2F
小弟有個問題,若拒簽,可以要求公司遣散嗎?
04/29 08:04, 2F
我寧願不要跟公司扯上任何糾紛,所以我表示如果一定簽這份契約,那我會先遞自願離職 單

04/29 10:42, 5年前 , 3F
正常資方是不會對員工求償,不過你為什麼要把法律主動權
04/29 10:42, 3F

04/29 10:42, 5年前 , 4F
建立在資方的良心上?
04/29 10:42, 4F

04/29 11:00, 5年前 , 5F
你簽了就是同意放棄遣散費了,到時候要資遣你就先扣你一
04/29 11:00, 5F

04/29 11:00, 5年前 , 6F
個帽子,然後存證信函寄給你,逼你放棄遣散費換和解,
04/29 11:00, 6F

04/29 11:00, 5年前 , 7F
不然就年薪3倍賠償金處理
04/29 11:00, 7F

04/29 11:02, 5年前 , 8F
不過你不簽的話,大概會先玩你讓你自動離職,出頭鳥殺
04/29 11:02, 8F

04/29 11:02, 5年前 , 9F
雞儆猴必然的
04/29 11:02, 9F
所以我還沒交出契約書...(唉

04/29 13:59, 5年前 , 10F
拍拍
04/29 13:59, 10F

04/29 14:11, 5年前 , 11F
跟老闆談看看吧
04/29 14:11, 11F
已經談過了,他堅持不改第十二條......當然我還是在還沒搞清楚前是不會簽的

04/29 14:11, 5年前 , 12F
而且契約依定要一式兩份
04/29 14:11, 12F

04/29 14:12, 5年前 , 13F
第4頁明文寫這樣,老闆自己都不遵守最簡單的約定...
04/29 14:12, 13F

04/29 15:17, 5年前 , 14F
到家直接回一篇文章
04/29 15:17, 14F
好的

04/29 18:15, 5年前 , 15F
上面不是寫著 本契約一式兩份 雙方各執一份嗎
04/29 18:15, 15F
回a大跟i大,我也對這點感到不解,既然都寫明了但卻不給員工自留的那份,這樣代表公 司想改就能改囉?後來老闆表示我要多拿一份可以拿,他要的是有簽名的那份(她以為我 沒簽過合約嗎...我一定會堅持兩份當場簽名蓋章跟騎縫章)

04/29 23:45, 5年前 , 16F
你可以簽名蓋騎縫後影印自保一下
04/29 23:45, 16F
會的!

04/30 00:30, 5年前 , 17F
年薪三倍,可能違公序良俗,而且需與公司損失有對價關
04/30 00:30, 17F

04/30 00:31, 5年前 , 18F
係,即便需走法院,我也不認為真的需要賠到三倍
04/30 00:31, 18F

04/30 00:37, 5年前 , 19F
法院一定會酌減,問題是不知道減到哪
04/30 00:37, 19F
沒錯,100萬的十分之一也是一筆錢

04/30 01:39, 5年前 , 20F
一塊兩毛五
04/30 01:39, 20F
好少QQ ※ 編輯: NS79 (223.141.131.67), 04/30/2019 22:27:27

02/08 19:31, 5年前 , 21F
千萬不要把法律主動權交在資方的良心上.....真的不要
02/08 19:31, 21F
文章代碼(AID): #1SnVfbDL (LAW)
文章代碼(AID): #1SnVfbD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