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妨害秘密?

看板LAW作者 (天生雞冠頭就是帥)時間5年前 (2019/04/05 13:12), 5年前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如果老婆跟先生平板是共用 兩個人都知道密碼 那太太看到平板上 dropbox app 裡的外遇照片 dropbox 雲端空間 app 登入後,除非特別登出, 否則一點開 app 就可以看到所有內容 但太太並不知 dropbox 帳號密碼 若雲端照片拿來做外遇證據、提告侵害配偶權 會有侵害先生隱私的問題嗎? 先謝謝回應的版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12.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4441165.A.09D.html

04/05 14:20, 5年前 , 1F
外遇了 找律師
04/05 14:20, 1F

04/05 15:40, 5年前 , 2F
「共用」則不涉侵犯隱私,但對造可能主張非共用。
04/05 15:40, 2F

04/05 15:43, 5年前 , 3F
「平板」被太太拿去用,不代表裡面的內容可隨你翻閱
04/05 15:43, 3F
平板一開始是先生上班使用 後來先生換新的 舊的平板就送給太太了 大多數時間都是太太在用 先生只有在家裡陪小孩的時候會開來用 因為有載童書跟兒歌等等 所以才說是共用的 平板上 有妹妹的銀行使用紀錄、email帳號...等等 這樣能證明是共用嗎?

04/05 17:23, 5年前 , 4F
民事有實務自己發展出來的不貞蒐證權,但刑事部分不太承
04/05 17:23, 4F

04/05 17:23, 5年前 , 5F
認蒐集外遇證據是正當理由
04/05 17:23, 5F
不知道是不是這位老公演戲能力太強 太太本身是根本沒有懷疑過有外遇... 所以不是懷疑而刻意去找照片 是想備份小孩照片的時候意外發現 冏

04/05 18:48, 5年前 , 6F
刑事不用打,通說證明難度太高,除非有自拍性愛影片,
04/05 18:48, 6F

04/05 18:48, 5年前 , 7F
不然很難打
04/05 18:48, 7F
恩 刑事的通姦好像是必須要有性交證明 難度頗高 除非捉姦在床或者有性愛影片 我們傾向於打民事的侵害配偶權 只是想確認手上的照片是可以合法使用 QQ

04/05 19:24, 5年前 , 8F
刑事國人認知通說和法學通說不同 所以法官是恐龍法官 XD
04/05 19:24, 8F
※ 編輯: ccnoire (111.254.90.183), 04/06/2019 04:34:08
文章代碼(AID): #1SfkFD2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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