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放蛇黑道水利會恐龍法官 百歲人瑞恐迫遷

看板LAW作者 (勤樸)時間7年前 (2017/05/29 16:35), 7年前編輯推噓-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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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jol 信箱] 作者: ernie80823 (汪)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放蛇黑道水利會恐龍法官 百歲人瑞恐迫遷 時間: Mon May 29 14:39:23 2017 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 調查》毒蛇、黑道逡巡 行政、司法聯手 百歲人瑞臨迫遷 3.完整新聞連結: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7-05-29/87821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店捷運站出來,住商活動熱絡,往後繞上一個上坡路,迎面而來的卻是另一番景象,超過270年歷史的瑠公圳歷經2008年縣長周錫瑋陸續整治至今,部分水泥化並鋪上木頭步道;而圳道兩邊早已蓋起豪宅建案,卻有一處僅樓高一層的「一條龍式古厝」,突兀地座落在高聳大廈縫隙間,如今這棟百年平房由於土地所有權被水利會賣給建商,讓居住其中的百歲人瑞陳罔市一家面臨迫遷命運。 「小時候是能在圳道裡玩水的。」陳罔市的外孫女賴碧珍領著記者穿過政府整治後卻無力維護的瑠公圳邊坡,對周遭的人文地景如數家珍。一棵被悉心照顧、還有雨傘遮風擋雨的百年老樹旁的低矮老房,正是賴碧珍和大正七年(1918)生的百歲阿嬤陳罔市守護的家園;娓娓道來法院接連敗訴、政府蠻橫、建商與黑道威脅的困境,賴碧珍說她仍有堅定信念,不能讓她的阿嬤被趕出這個她守護了72年的家園。 百年居住事實 不敵建商三瓶洋酒 賴碧珍拿出一張一張的「房屋稅繳納收據」、「門牌」、「電號牌」,以及1969年「申請價購土地」的文件說;外婆陳罔市從1945年就住在這裡,申請入籍是1950年;而外公蔡金木則是日本時代「地方仕紳」,時常在族群糾紛時擔任「協調人」角色;因為房屋比鄰瑠公圳,邊坡若沒有種植植物,土石崩滑會讓圳道淤積、影響水質,影響整個大台北地區的農田灌溉;因此當時「瑠公水利組合」請蔡金木協助維護邊坡,並大量種植竹木防止土石崩滑及預防他人濫墾;時任管理人都與蔡金木一家人和平共處、彼此互助,而蔡金木也從1969年起,就申請購買土地,但水利會一再拒絕 ,表示當時會規就是「不租也不賣」。 賴碧珍的外公、父母於1980年代相繼過世,與陳罔市阿嬤相依為命。沒想到2011年12月13日一切變了調,陳罔市的土地被水利會在「未告知」情形下,「公開標售」給建商「金豐建設」;賴碧珍氣憤地說,她家從未收到「標售通知」,賣出去前完全不知情,直到建商於2012年過戶完成後,年底時來到他們家,要她們自行搬家,她們不願意,建商旋即於2013年底,對他們提起「拆屋還地」之訴。「不是我沒有經過你們允許住在這裡,是你剝奪我們的土地優先承購權,用犯罪手法把我的權利剔除,我們申請土地購買的文件都還在。」賴碧珍氣憤說道。 賴碧珍難掩失望,強調她曾去找農田水利會會長林濟民,會長卻說「我不知道有人住在那裡。」賴碧珍不敢置信,因為他們不僅居住已久,且林濟民未高升以前,在她家附近的水利會上班,經常沿著圳道巡走;甚至在「瑠公圳開圳270年紀念活動」時,水利會還找上陳罔市拍攝宣傳短片,令她質疑「怎麼可能會不知道?」;會長又解釋說,建商拿了「三瓶洋酒」去找他說要買地,於是他就賣了。 賴碧珍憤怒說,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水利會員工視同刑法上公務員,水利會前身「瑠公水利組合」接收公產,到後來卻變成「基金會」;且按《農田水利會會有被占用之非事業用土地處理原則》,陳罔市家族應有「優先承購權」;按《台北市農田水利會不動產處理要點》,165平方公尺以上應以「公開標售」方式處分,水利會卻刻意切割成小於165平方公尺的兩地號,規避公開標售而得以「私下讓售」方式賣給建商;一步步地讓她家的爭議變成法院上認定的「私權糾紛」。台大城鄉所黃麗玲教授也認為,全台農田水利會從南到北都有這樣的疏漏,應該把水利會的弊 端像「掀臭水溝蓋」那樣掀起來。 賴碧珍又說,「公開標售」過程疑點重重,水利會分割土地後是2個地號,卻在標售前3個月被分割成4個地號,最後「金豐建設」竟作為唯一一組投標人,且以「高於底價2712元」的精準得標價格標到其中2塊土地;其餘2塊土地,瑠公水利會再以「1平方米9萬多元」賤價讓售給「金豐建設」;她表示,連檢調單位都對此展開調查,認為是迂迴的犯罪手法,有圖利及貪瀆嫌疑。 黑道議員聯手威脅 家門前鬼影幢幢 賴碧珍表示,建商是新店國民黨的金主,與新店某民代家族關係密切,過去有很多開發上的合作。她描繪到,曾有一位議員找她去辦公室坐坐,沒想到現場已經坐著兩名黑道人士,議員看似漫不經心地問旁邊黑道說,「之前那塊地怎麼處理,是不是把她告到死?」就這樣唱起雙簧,又旁若無人地大聊起新店哪塊地要投資買賣,等下要再去看哪塊地等等;讓她心生恐懼地在辦公室裡度過一個半小時。 賴碧珍又說,一審訴訟期間有次趕赴出庭,卻在捷運站接到電話,表示他是某立委的助理,就說那個建商背景很硬、律師很強,聽起來像是在恐嚇她,她就說晚一點再聯絡,一邊決定把阿嬤帶到法院,因為她不想讓阿嬤一個人與幫傭待在家。她又從Line的自動加好友功能,赫然發現對方是松聯幫的「槍擊要犯」。 賴碧珍描繪,2012到2015年間,她頻頻受到恐嚇、上法院的壓力很大,家門口還時常有黑衣人走來走去。甚至後來某天,她在洗澡的時候,聽到印尼幫傭尖叫,她出來查看,原來是臥室內有蛇,印尼幫傭不會講「蛇」這個字只是一直筆劃,她趕緊報請消防隊處理,消防隊又推給動保處,動保處認為,蛇應該是從新店山區來的,但她表示她家在捷運站旁邊,離山區有重重馬路阻隔,從小到大沒看過蛇;動保處卻回覆她「蛇也會過馬路。」當天24小時內,就在住家裡發現了3條蛇。 以為法院公正 卻是痛苦新章 「除了行政的迫害還有司法的迫害。」談起司法程序,賴碧珍語氣盡顯疲態,細數長達六年、持續至今的官司折磨。她說,建商用數個地號拆成兩案,2013年起對她提起「拆屋還地」之訴;其中一案連連敗訴上訴到最高法院;另一案則因一審郭銘禮法官花很長時間檢視證據,也到現場會勘,於去(2016)年9月2日判她勝訴,法官引用兩公約,判定除土地具有優先承購權外,陳罔市居住近70年、經新北市政府認定的合法房屋也具有時效取得地上權及居住權,且依兩公約身心障礙者應受保護安置;「我們是唯一兩公約勝訴的案子,一定要守住,後面的案子才有希望。知道三重大 同南路、長安西路都更案之後,我都很驚恐,但也知道我們這個案子是其他迫遷戶的一線希望。」賴碧珍說。 賴碧珍說,沒想到後來建商不服再上訴到高院,19日開庭的時候,法官陳嬅真卻一直問她要不要「合意停止訴訟」,因為另一案已經在最高法院,她的辯護律師聽了站起來義正詞嚴說「請法官維持原審判決!」,因為兩案最大差別就是「是否引用兩公約保障居住權」;律師也說不希望又有像大埔張藥房強拆後須事後補救的狀況發生,法官才訂下次開庭日期。她無奈說到,「我被告,卻要拼命找證據。越高層級的法官對居住權越陌生,雖然我在庭內還是對她起立、敬禮、跟她說謝謝,但我知道,她就是那個決定我家園去留的人。」 賴碧珍也描繪,訴訟過程中數度受司法人員羞辱,諸如:「你們怎麼騙過一審郭銘禮法官的啊?要是我就把原判決廢棄掉。」;又說「別像華光社區那樣,浪費社會資源走上街頭。」讓賴碧珍對司法感到巨大的失望,她說郭銘禮是第一批到國外受訓時接觸到兩公約的資深法官,竟都被質疑判決漏洞百出;讓她感嘆道,「法律不是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操作的。每出一次庭、心就被劃一刀。」 「我後來才知道三部曲是真的,法院訴訟、黑道威脅、房子漏水失火。」賴碧珍悠悠說道,她將眼神轉向一旁,看著由看護餵著流質食物、略帶戒心地盯著記者看的陳罔市阿嬤,說到前一兩年阿嬤一直唸著「有人要我搬家。」時,口氣突然堅毅起來,「因為我有一個100歲阿嬤,我要讓我的生活看起來是正常的!我必須站著,即使倒下來,也要很有尊嚴地倒下來。我會抗爭到底,讓阿嬤安養天年。」訪談結束,賴碧珍走到她用雨傘保護的老樹前,悠悠說道「老樹移根,非傷即亡。樹比人還早在這裡,不屬於任何人;但土地移到誰手上,誰就可以決定它的生命。」樹猶如此;뤊鴾H來說,離開自己度過大半歲月的家園,又何嘗不是件過於殘酷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42.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6039967.A.F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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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國民黨管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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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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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rnie80823 (223.140.42.142), 05/29/2017 14: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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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就不是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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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醒一下 不能自改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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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地不是她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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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水利會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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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高調 不過應該爭不贏在地的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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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那三瓶酒價值貴到可以換一棟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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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mobile01也有再說高雄市政府沒通知就賣土地給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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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被打臉 這種文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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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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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還是沒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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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會卻刻意切割成小於165平方公尺的兩地號,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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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標售而得以「私下讓售」方式賣給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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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這段可以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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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地久就當自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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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亂源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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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那個目前高雄市政府是推給重劃會沒來文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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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文長,你不上色,有些人就直接EN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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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多人關注,像你這樣不太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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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水利會把自己土地切小點賣,用來逃避公開標售,這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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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瑕疵,但有優先承買權跟有所有權還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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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她的但是有優先購買權也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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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被拒絕後出售給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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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杜決這種事,要不就是修法,直接規定取消公開標售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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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大小限制,一律都要公開標售,不然要說違法很難,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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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卦板,這個會被噓,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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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很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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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又是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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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地在該什麼 覺青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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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司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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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私法與撕髮(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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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會怪怪的!人家1945年住這就要跟你買了,啊你們不賣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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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偷賣給建商?真的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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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就是罪,去捅死水利會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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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不看內文 是水利故意圖利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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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雄:球員跟裁判都是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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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奇怪的人想法才奇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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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還有這種事真的很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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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土地仍舊是水利會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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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我出20萬跟你買地 你不賣就是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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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是沒有土地所有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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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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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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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會裡頭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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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會,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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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沒看完內文就亂推文,裡面有說佔久了就是她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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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5:47, , 49F
更扯的是說,水利會想賣誰就賣誰,被告是有優先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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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的說,出20萬跟水利會買,不賣就圖利?有20萬這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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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jol (111.71.14.155), 05/29/2017 16:35:01

05/29 16:47, , 51F
轉這篇來.理由?
05/29 16:47, 51F

05/29 17:18, , 52F
就看有沒有土地租約,有躺著贏;沒有就洗洗睡或司法不公
05/29 17:18, 52F

05/29 17:20, , 53F
農田水利會會有被占用之非事業用土地處理原則→不法占用
05/29 17:20, 53F

05/31 11:38, , 54F
真的有可能佔久就是你的,時效取得地上權
05/31 11:38, 54F

06/01 13:41, , 55F
沒有租約,主張是使用借貸,判決理由也說了單純沉默不等
06/01 13:41, 55F

06/01 13:49, , 56F
於默示同意。
06/01 13:49, 56F

06/01 14:06, , 57F
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判決說明了要是以行使地上權的意思
06/01 14:06, 57F

06/01 14:07, , 58F
占有土地,當事人自己自爆說是使用借貸,怪誰?
06/01 14:07, 58F

06/01 14:09, , 59F
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請求權跟時效取得地上權的差別,判決
06/01 14:09, 59F

06/01 14:12, , 60F
也說了。總結就是原告(上訴人)沒時效取得地上權,哪有
06/01 14:12, 60F

06/01 14:12, , 61F
什麼優先權
06/01 14:12, 61F

06/01 17:57, , 62F
樓上有案號嗎?
06/01 17:57, 62F
文章代碼(AID): #1PAzqsln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