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違規反咬假車禍 貴婦重判

看板LAW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6/09/04 14:30), 9年前編輯推噓12(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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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oufz_p ] 作者: damonwhk (Damo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違規反咬假車禍 貴婦重判 時間: Sun Sep 4 10:44:08 2016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違規反咬假車禍 貴婦重判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退文,貼廣告也會被退文喔! 郭姓婦人開車逕行左轉,與騎機車的高姓快遞員發生車禍,她斥責對方後離去,被依肇事 遺棄罪起訴;開庭時郭婦還是不認錯,不但說高製造假車禍,大罵「不要臉」,還誣指高 是「詐騙集團」、「吸毒」,百般羞辱,連法官都受不了,判她一年十月徒刑,不得易科 罰金。 高姓快遞員傷勢並不重,也未提告過失傷害,法官「重判」郭婦連檢察官都驚訝。檢方認 為,郭婦開庭一直把「我是有錢人、他想揩油」掛嘴邊,氣焰太囂張,應是合議庭量刑關 鍵。 六十一歲郭姓婦人有大學學歷,從事房仲工作;去年六月卅日她開車行經台北市承德路時 ,未依號誌燈號逕行左轉要進小巷,對向高姓騎士煞車不及,撞上轎車右車身後倒地;高 姓男子右腿擦傷,但郭婦下車察看不是關切傷勢,反而責罵高「你怎麼闖紅燈」,就開車 離開。 警方據報找她到案說明,郭婦卻說「他蓄意製造假車禍啦!」並稱當時有罵高「你把我的 車撞成這樣,我要叫警察來」,是對方懇求別叫警察她才離去。 法院審理時,郭婦仍堅稱高製造假車禍,還當庭大罵「不要臉,你真的不要臉,你們都是 詐騙集團」,並稱高是缺錢吸毒才以此法賺錢,要求法官驗尿;郭姓婦人對被害人百般羞 辱,讓在庭的人全傻眼。郭婦還數度自稱「我很有錢」,自認遇上詐騙圈套。 士林地院認為郭婦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逕自離去,在刑事上已有責任,且郭婦違規在先事證 明確,反咬被害人製造假車禍是無稽之談,判刑一年十月。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938709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做人有時真的要看風向 不會看風向,就等著進牢裡吧! 傷者沒有提告,就已經逃掉過失傷害了 而且有緩刑空間 結果自己態度不佳,反而遭重判,連緩刑機會都沒有 值得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6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2957053.A.FF3.html 他板推文4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9301040 (140.112.233.192), 09/04/2016 14:30:33 我第一次看到車禍被判這麼重 到底是判什麼罪?上述新聞說也沒提過失傷害? 所以是誣告?有沒有人有字號QQ ※ 編輯: a9301040 (140.112.233.192), 09/04/2016 14:33:31

09/04 14:48, , 1F
士林地院105年度交訴字第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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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4:53, , 2F
肇逃本來就不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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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5:01, , 3F
三好佳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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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5:07, , 4F
1~7年 只有一年一個月算輕判吧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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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5:08, , 5F
這記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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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5:38, , 6F
原來是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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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5:41, , 7F
肇逃輕傷本來就不會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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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5:42, , 8F
肇逃這樣我不覺得重,不給緩刑,應該是沒和對方和解
09/04 15:42, 8F

09/04 15:43, , 9F
所以這位婦人,要進去蹲一年一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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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5:44, , 10F
應該是指不給易科吧,緩刑實務上要對方原諒,易科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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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11, , 11F
不給易科的是立委不是法官 把最低刑從六個月改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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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6:49, , 12F
若要給,應該是緩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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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7:03, , 13F
會上訴吧 到時候看高院庭內會怎樣演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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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7:23, , 14F
102年修正之後就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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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7:25, , 15F
對方受傷一定要報案不然成立肇事逃逸罪,將無法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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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7:26, , 16F
185-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
09/04 17:26, 16F

09/04 17:26, , 17F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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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21, , 18F
判到超過6個月根本不用說不得易科罰金了吧,本來就不能易了
09/04 23:21, 18F

09/04 23:23, , 19F
倒是緩刑是判2年以下...應該說不給緩刑
09/04 23:23, 19F

09/05 15:09, , 20F
大概是氣焰太囂張吧= =|||
09/05 15:09, 20F

09/05 16:07, , 21F
這應該都夠加一條 藐視法庭(但台灣沒有這一條)
09/05 16:07, 21F

09/05 16:54, , 22F
主張對方沒有做的假車禍,不用負偽證罪嗎
09/05 16:54, 22F

09/05 17:11, , 23F
法官最後一段寫"被告自承經濟狀況良好" 快笑死了XD
09/05 17:11, 23F

09/06 10:37, , 24F
非證人身份未具結怎麼會有偽證罪
09/06 10:37, 24F

09/07 15:48, , 25F
被告說謊意圖脫罪是權利不會有偽證
09/07 15:48, 25F

09/07 15:49, , 26F
況且她是真心認為那是假的 XDDDD
09/07 15:49, 26F

09/07 15:50, , 27F
活在自己世界也不會有偽證 XD
09/07 15:50,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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