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交通糾紛請益

看板LAW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10/04 23:42), 10年前編輯推噓5(5026)
留言3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上個月到新竹找朋友玩 跟人發生了一些口角.. 我只是要倒車U turn但是被誤以為我是要占對方車位 不過後來也沒有更進一步的衝突 直到最近接到警察通知有肇事逃逸的案件 地點就是在朋友家的附近 直到打去警局問 才知道原來就是那個跟我發生口角的人指控我擦撞到他的車子 根據警察的說法 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證明有發生事故 但是警察卻跟我說 對方有權力上法院控告我肇事逃逸 暗示我乾脆滿足對方的需求 陪錢了事 在電話當下我就表明不願意賠錢 想請問大家 如果發生這種事 對方毫無證據就單憑記住我的車號 到警局甚至法院控告 這種案件會被受理嗎? 我該怎麼做才能保障我的權益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3973379.A.2AB.html

10/05 01:03, , 1F
所以員警是打電話暗示賠錢了事、而不是通知您過去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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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說對方應該已經報案,不然員警怎麼會單憑車號就可以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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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您要不要先問清楚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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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若確認報案了,就一定要上法院。在偵查庭上、可以請求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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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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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面員警的說法是 對方在當天就報警 請警方當作交通事故做筆錄丈量等動作 應該是已經跟幾方報案了 我的保險公司是建議我先去警局做備案的動作 他們才能介入幫忙 我以前的經驗是還有一關是肇事鑑定的程序 但是承辦的員警說 由於我也不在現場也沒有證據 也沒辦法進行這一步 (這邊我覺得很奇怪, 若是沒有證據那為何讓這個案件成立..) 真的是被捲入了一個很奇怪的事件... ※ 編輯: vegetables (123.195.1.35), 10/05/2015 01: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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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是在偵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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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證據就叫他洗洗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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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管怎樣總要先受理才能開始查有沒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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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警察暗示和解,那是一定的,我是警察也希望你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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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0:07, , 11F
你們和解我就結案,你好我好大家好,小案子都是這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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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認為自己沒錯,不需要多想,就讓法律程序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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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構成要件是要有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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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東西叫做 "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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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這警察只因車損就說是肇事逃逸 那素質還真的XX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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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車損也是有肇事逃逸的 只是那就不是刑法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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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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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只說撞到他的車,但說自己沒有受傷,並提肇事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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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告訴,依判例見解,可能會因為原po沒有受刑事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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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而不構成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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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代提告訴,警察問我這既然是告訴乃論之罪,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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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檢察官自己判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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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0:34, , 23F
警察畢竟不是法律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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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0:51, , 24F
不建議 K 大這樣描述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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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0:51, , 25F
警察可是經過國家考試通過的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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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1:06, , 26F
就算是通過國家考試,但是他們只負責偵查,後續是審檢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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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1:07, , 27F
判斷審查事實適用法條等等,還是有差,法律專業人員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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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1:08, , 28F
會是這三者,不然就是在加入法制政風,但專業度還是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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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1:13, , 29F
警專警大可不是法律專業學校,他們自己的業務會有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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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1:13, , 30F
但是更深點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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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1:20, , 31F
這年頭 還有特考班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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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4Ka3A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