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純正不作為犯的解題

看板LAW作者 (asfg)時間10年前 (2015/09/03 00:55), 10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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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050047 (跑跑迷)》之銘言: : 甲為保母照顧嬰兒乙 : 乙因父母未歸兩日被甲餓昏 : (但甲的確有意圖餓死乙的證據) : 所幸鄰居機伶報警救出餓昏的乙 : 問 : (一)若乙真餓死,甲是否為結果犯中的狀態犯? : (二)依原情形,甲是否為不純正不作為犯又 :   此情形是否為行為犯而非結果犯 結果犯行為犯係犯罪既遂是否需要結果出現為分類。作為犯不作為犯係犯罪行為係何種類 型。不作為犯又分為純正不作為與不純正不作為犯。前者係單純以不作為方式犯罪,如聚 眾不解散罪,行為人以不離開之不作為觸犯此法。後者則係有義務之人以不作為方式觸犯 [作為構成要件]的刑法。 : (三)由上述兩題是否可證明,不純正不作為犯 :   是否為行為犯或結果犯仍須端看結果之有無? : 再次麻煩各位神人解釋一下 感謝! 不純正不作為犯之意義:以不作為的方式實現[作為構成要件]。例如父母不餵小孩致其死 亡,這等同殺了他一樣。那只要有人不餵小孩致其死亡是否皆觸犯殺人罪?不純正不作為 犯的前提需有保證人義務,即阻止犯罪發生之義務,是以並非不餵小孩致其死亡就會觸犯 殺人罪。 第一個問題: 狀態犯包含結果犯,因此說結果犯中的狀態犯是不合邏輯的。 舉例來說,重婚罪是狀態犯,但不是結果犯,結果犯需有實害,或具體危險之結果,而狀 態犯意指法益侵害狀態的持續。重婚侵害了社會善良風俗及婚姻法益,但無實害結果。 保母餓死小孩係以不作為方式觸犯殺人罪。殺人罪係屬結果犯,亦是狀態犯。 第二個問題 你的例題係刑法二九四之有義務者遺棄罪。此罪係具體危險犯亦是抽象危險 犯未有定論。如係具體危險犯,則此遺棄罪為結果犯。如係抽象危險犯,則此遺棄罪為舉 動犯。 第三個問題 以刑法第一五條第一項觀察,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義務者.. ....可以得知,不純正不作為犯為結果犯。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60.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1212946.A.D77.html ※ 編輯: fuxdk (101.139.160.144), 09/03/2015 01:06:50 ※ 編輯: fuxdk (101.139.160.144), 09/03/2015 01:17:11 ※ 編輯: fuxdk (101.139.160.144), 09/03/2015 01:41:30 ※ 編輯: fuxdk (101.139.160.144), 09/03/2015 01:52:27 ※ 編輯: fuxdk (101.139.160.144), 09/03/2015 01:53:12 ※ 編輯: fuxdk (101.139.160.144), 09/03/2015 01:54:47 ※ 編輯: fuxdk (101.139.153.120), 09/03/2015 18:06:32

09/04 10:19, , 1F
感謝您! 有初步的了解了~~
09/04 10:19, 1F
文章代碼(AID): #1LvoeIr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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