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對妻的隱藏遺囑 (?) 有這種事情嗎 (?)

看板LAW作者 (【斯佛拉加】。)時間9年前 (2015/02/26 23:26),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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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王阿明跟林阿花結婚 結婚多年 然後王阿明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王阿明跟林阿花育有兩個小孩 假設目前王阿明約70歲 林阿花也差不多 兩個小孩也都成年 有正常收入之工作 - -= -= =- =- -= -= -= 假設有一天王阿明突然暴斃 王阿明的弟弟王阿強拿出王阿明大約40歲就寫好的正式遺囑 (已簽章 ; 格式正常) 裡面載明 "王阿明願將本人投資多年的股票以及某處的幾間房產 全部交由本人之弟弟妹妹平分 本人之妻子林阿花 以及本人之兩位小孩 不得干涉 亦無權利分得其任何利益" "王阿明有投資多年的股票以及某處的幾間房產"的這件事實 是他的妻子以及小孩都知道的事實 而幾十年來王阿明對妻子以及小孩的教育還有吃住 都盡心盡力 妻子與王阿明生活都能溫飽 有時還能稍為寬裕一點點 王阿明也栽培兩個小孩 兩個小孩都受到完整教育 在社會上能立足 沒有虧欠一個做為父親應該做到的責任 而王阿明當年會寫下這樣的遺囑 是因為王家父母曾教育過王阿明 "只能相信手足" 所以儘管王阿明能做到一個好父親的責任 但是仍然防著妻子/小孩 因為他覺得只有父母以及手足是他的真正的家人 這是其他旁系親屬都能證明的事實 所以 王阿明會立下這樣的遺囑 在這個時候突然拿出來 其實也不讓人意外 = = - =-= =- =-= -= -= -= 這樣的遺囑真的會有效嗎 (?) (假定當時遺囑擬定的時候 在場的是王阿明以及王阿強 還有一位王阿明的一位熟識多年的律師朋友 還有一個在當地擔任民代多年的地方聞人 與王家沒有親屬關係) 一共四人 而林阿花以及兩個小孩 是否無法在王阿明身後的財產處理事宜 有任何權利 母親以及孩子s 一共三人 是否法無法做出任何對他們有利的主張 (?) = = - =-= =- =-= -= -= -= 純粹模擬情境 與別人聊天時瞎扯的 其實我也答不出來 想不出什麼 PO上來請教各位網路上的專家們 歡迎各位網友給予意見 有興趣討論看看 !!! 感謝 !!! -- 鄭進一根本就是不世出的人才,很崇拜他;月娘茶根本就是曠世傑作http://ppt.cc/7mP5 還有讓我感動到流眼淚的http://ppt.cc/6ou8(許茵茵版"鯤鯓王") 鄭進一自己演唱的 "鯤鯓王"更是非常棒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th20M7ebUE
更遑論 近年來我看過最精采的秀 : "鯤鯓王舞蹈排演" http://ppt.cc/~GhP 鄭進一 ; 您是我精神上的師父 也是台灣國寶 !!!; Sevorlaga 敬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97.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4964397.A.E06.html

02/27 00:15, , 1F
只要具備法定方式,遺囑就是有效的(財產處分自由)
02/27 00:15, 1F

02/27 00:16, , 2F
在遺囑有效的前提下,此三人可以主張特留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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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00:16, , 3F
死者的妻子亦得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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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08:43, , 4F
所謂的"剩餘財產" 是指我文中所提的房屋以及股票嗎 ?
02/27 08:43,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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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盡然。看ㄧ下民法第1030-1條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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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吧 夫妻法定財產制那些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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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4:55, , 7F
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這大概就是那時代的人的思維吧
02/27 14:55, 7F

02/27 14:56, , 8F
不過,既然王阿明到死都沒有對這份當年的預立遺囑有反對
02/27 14:56, 8F

02/27 14:57, , 9F
只是,王阿明好歹也要把自己小孩當作自己的家人吧...
02/27 14:57, 9F
文章代碼(AID): #1Kxpiju6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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