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夫對妻的隱藏遺囑 (?) 有這種事情嗎 (?)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話說王阿明跟林阿花結婚 結婚多年
: 然後王阿明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 王阿明跟林阿花育有兩個小孩
: 假設目前王阿明約70歲 林阿花也差不多
: 兩個小孩也都成年 有正常收入之工作
: - -= -= =- =- -= -= -=
: 假設有一天王阿明突然暴斃
: 王阿明的弟弟王阿強拿出王阿明大約40歲就寫好的正式遺囑 (已簽章 ; 格式正常)
: 裡面載明 "王阿明願將本人投資多年的股票以及某處的幾間房產
: 全部交由本人之弟弟妹妹平分 本人之妻子林阿花
: 以及本人之兩位小孩 不得干涉 亦無權利分得其任何利益"
: "王阿明有投資多年的股票以及某處的幾間房產"的這件事實
: 是他的妻子以及小孩都知道的事實
: 而幾十年來王阿明對妻子以及小孩的教育還有吃住 都盡心盡力
: 妻子與王阿明生活都能溫飽 有時還能稍為寬裕一點點
: 王阿明也栽培兩個小孩 兩個小孩都受到完整教育 在社會上能立足
: 沒有虧欠一個做為父親應該做到的責任
: 而王阿明當年會寫下這樣的遺囑 是因為王家父母曾教育過王阿明 "只能相信手足"
: 所以儘管王阿明能做到一個好父親的責任 但是仍然防著妻子/小孩
: 因為他覺得只有父母以及手足是他的真正的家人 這是其他旁系親屬都能證明的事實
: 所以 王阿明會立下這樣的遺囑 在這個時候突然拿出來 其實也不讓人意外
: = = - =-= =- =-= -= -= -=
: 這樣的遺囑真的會有效嗎 (?)
: (假定當時遺囑擬定的時候 在場的是王阿明以及王阿強
: 還有一位王阿明的一位熟識多年的律師朋友
: 還有一個在當地擔任民代多年的地方聞人 與王家沒有親屬關係)
: 一共四人
: 而林阿花以及兩個小孩 是否無法在王阿明身後的財產處理事宜 有任何權利
: 母親以及孩子s 一共三人 是否法無法做出任何對他們有利的主張 (?)
: = = - =-= =- =-= -= -= -=
抱歉可能是之前情境沒有說清楚 請容我再補充一點東西 抱歉
如果王阿明"持投資多年的股票以及某處的幾間房產"這件事情 他的妻小都知道
但是......
王阿明這些財產 他的認知是"這是他的父母留給他的東西 ; 以及他的理財有方"
所以王阿明早在多年就私下主張 如果他哪一天怎麼樣(發生事情)
這些財產的處理優先順序 應該先救濟他的弟弟妹妹
然後他也相信他的弟弟妹妹收到這些財產以後 也不會虧待他的妻子以及兩個小孩
況且王阿明多年來支撐起家計都是靠工作所得 並沒有動用到那些財產
所以王阿明是否可以做出主張
"我已經對家裡的開銷盡應盡責任,這些財產應該算私房錢,不可以動用..."
所以 即便在妻子以及兩個小孩都知道那些財產的存在
而且王阿明撐起家計多年的事實俱在
此外 兩個小孩都有謀生能力且家庭和樂 王阿明就算死後 也會孝順母親
這種尚未去世就先立好的隱藏遺囑(有證人見證) 是否有法律效益 (?)
並且可以優先排擠王阿明妻小的法律地位 ... (?)
在這個案例中 ......
法律會先尊重當事人預先立定的遺囑 還是 亡者關係人的法定位置 (?)
= = = ==- =- -= -= =- =- -=
抱歉 懇請網路專家有興趣的話 給予意見上的看法 感謝 !!!
--
鄭進一根本就是不世出的人才,很崇拜他;月娘茶根本就是曠世傑作http://ppt.cc/7mP5
還有讓我感動到流眼淚的http://ppt.cc/6ou8(許茵茵版"鯤鯓王") 鄭進一自己演唱的
"鯤鯓王"更是非常棒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th20M7ebUE
更遑論 近年來我看過最精采的秀 : "鯤鯓王舞蹈排演" http://ppt.cc/~GhP
鄭進一 ; 您是我精神上的師父 也是台灣國寶 !!!; Sevorlaga 敬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171.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5059135.A.FC1.html
→
02/28 02:14, , 1F
02/28 02:14, 1F
→
02/28 04:20, , 2F
02/28 04:20,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