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啥賭博網站犯法?

看板LAW作者 (加油)時間9年前 (2014/08/31 14:46), 9年前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sealoe (不買美債=人權倒退XD)》之銘言: : 賭博網站有個特性 : 1.大多不架設在國內 : 2.沒有具體的營業地點 : 3.現金給付由第三方團體 : 舉例 假設有個A網站的點數較賭點 一點B網站販售1元 : 使用者要買賭點才可以進A網站賭博且A網站不直接換錢, 換錢找B網站換 : 4.網站架設在國外 : 刑法第四條:「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 : 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普通賭博罪」之規定: :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 : 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 首先, : 1. 賭博網站沒有在公共場所或是公眾得以出入的場所, 因為人不可能進到電腦內 刑法266不會構成,但刑法268會構成 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場所是266的構成要件,268並無此要件 刑法第268條規定的客觀構成要件,供給賭博「場所」, 依目前多數實務見解,都認為該場所不以有形空間為限, 亦包含提供賭博意思聯絡的無形場所。 目前地院通常引─ 最高法院93年臺非字第214號判決 按刑法第268 條之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本不以有形空間供 公眾出入者為要件;該條所謂「提供賭博場所」,應指提供 聯繫賭博意思之空間而言;該空間則應包括有形及無形者。 以當下科技發達之時空觀之,倘經營者以某工具傳達賭博訊 息,聯繫賭博之意思表示,形同以無形空間供人賭博,核亦 與刑法第268 條之「提供賭博場所」之意相符。是以傳真或 電話簽注號碼而賭博財物,與親自到場簽注而賭博財物,僅 行為方式稍有差異,犯罪之可非難性不因此受影響。 : 2. A網站並沒有營利 B網站並沒有賭博 換言之 A, B 沒有違反268條 點數是否具有客觀上的價值?B網站為何要提供換現金服務? A、B間是共同正犯,至於A、B間是否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 這是證據、證明問題,並不是法律問題! PS:我國「電子遊戲場(依法不得換現金)」   也常搞第三人分身術,來躲避警察查緝 A電子遊戲場,提供現金換籌碼、遊戲,B賭客進去賭 贏的話去跟第三人C換現金,換的地點也不在A電子遊戲場 怎證明?賭客都是線民、警察XD 一堆簡易判決都是再抓這些人 所以線上賭博,你怎知道你的顧客不是線民?賭輸就搞爆你 賭贏就繼續賭... : 3.重點中的重點 , 犯罪事實在國外. 因為賭博網站在國外 : 這樣根本不受中華民國法律限制 網站在國外,犯罪事實並不一定在國外 刑法第4條規定,不就說明「行為地」「結果地」 有一部分在我國,我國就有管轄權 外國伺服器管理者權限由在我國境內的人與電腦加以存取控制 犯罪行為地在我國 : 這樣, 為何屢屢警察會去抓賭博網站, 他為啥可以成罪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07.23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9467571.A.C97.html

09/01 19:46, , 1F
給 拍拍^^ 講一個看到的笑話,最近8591被抓了,第三方
09/01 19:46, 1F

09/01 19:47, , 2F
支付可是幫我10年前,賺到補習班學費阿^^ 賞了我一個工
09/01 19:47, 2F

09/01 19:47, , 3F
作,看他被抓真的是叫不平....還不快立法通過...好煩
09/01 19:47, 3F

09/01 19:48, , 4F
要不然 8591也可以搞個7-11賣點卡...哈哈哈,規避第三
09/01 19:48, 4F

09/01 19:49, , 5F
方支付...法院、警察 終究有現實困難,這樣就脫法了
09/01 19:49, 5F

09/01 19:50, , 6F
ㄟ,講這些跟賭博有關麼? 答案就是去外國網站賭博,
09/01 19:50, 6F

09/01 19:50, , 7F
要抓你就抓得到,懶得抓而已...法律上已經由這篇作者回
09/01 19:50, 7F

09/01 19:50, , 8F
答的很完整了。
09/01 19:50, 8F
其實答案都在「商業經營模式」 8591的商業經營模式並非賭博網站換現金,被抓也不是因為賭博 而是因為儲值、預付這種行為在我國受高度管制 瞭解「商業經營模式」,就知道8591跟一般賭博網站有何不同 也會知道為何不成立賭博罪。 ※ 編輯: a9301040 (219.70.207.232), 09/01/2014 23:42:51

09/02 10:38, , 9F
我有個問題 如果預付的東西 不是流通貨幣是否就可以完全
09/02 10:38, 9F

09/02 10:38, , 10F
避免掉 賭博 以及相關的預付法律? 舉例, 用金條, bitcoin
09/02 10:38, 10F

11/07 01:18, , 11F
用籌碼賭就不算賭嗎?XD
11/07 01:18, 11F
文章代碼(AID): #1K0iIpoN (LAW)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K0iIpoN (LAW)